作者sukishiori (LV1_繪徒)
站內feminine_sex
標題[請益]邀請 Ulva 版主與我辯論
時間Sat Jul 23 04:23:34 2005
版主大人,你有這個勇氣刪除我的文章,想必你一定有勇氣接受我的質詢吧?
我在前兩頁被你刪文章警告
========================理由如下==========================================
將女性比喻為馬桶,已涉及物化與不尊重女性。
違反版規§ 第二條第3項歧視、物化即不尊重女性或男性之字詞.讓女性感到不舒服的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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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先不跟版主你討論,你是否過度解釋我的文章
光就馬桶兩個字,你就判定我物化女性
那請問,現在版面上,版主你的文章
Ulva □ [討論] "破麻"之來由、意義,與用法
算不算污辱女性?物化女性?
對!!你根本沒有汙辱女性的意思,但你卻不能否認你的文章裡出現破麻兩個字!!
那我也是啊!!
我沒有污辱女性的意思,為什麼立即扣上一個罪名給我?
只要文章裡出現物化的字就該刪該警告,版主你是不是要自清?
何以你上任不到一個月就有這種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道理?
我的文章裡出現馬桶,你立刻解釋成我污辱女性
卻根本沒有把文章仔細瀏覽
我的文章是在假設版友的老婆
(這是虛擬,不存在的對象)
做了搞外遇,並且玩多p的情況下,被那些情夫當做馬桶
(注意!不是我的觀點,是情夫的觀點,而事實上這也是嚴重違背現今社會倫理的行為)
我打的比喻很超過嗎? 如果我這樣就算超過
你的破麻文章為什麼現在還在版面上?
再講白一點
假設,我今天發了一篇文章
內容如下
"我女朋友今天穿得好難看,跟她上街真丟臉,我要裝做不認識她"
結果呢~有一位女網友,她看不下去了,她回了一篇文章如下
"我沒男友,但如果我有一個男朋友這麼瞧不起我,我一定會罵男友是豬頭"
請問,在這個短短的比喻裡
這個憤慨的女網友,也是犯了物化之罪?污辱之罪?醜化之罪?
照妳的羅輯,是不是會把這個女網友刪文警告?
(沒錯!因為豬是又髒又肥又不討喜的動物,所以照妳的標準,這女網友汙辱了男人)
請你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讓大家看清楚你不是一個迴避問題,不是只敢刪文卻不敢回應版友質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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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回答不出來,請你做兩件事
第一,鄭重向我道歉
第二,刪除你自己那篇討論破麻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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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造業個人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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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37.19
※ 編輯: sukishiori 來自: 219.81.237.19 (07/23 04:25)
推 hun163:我不是版主,可是看到這個我該說什麼咧???202.178.161.240 07/23
推 JEON:推這篇..... 雙重標準是不好的行為 211.74.207.251 07/23
推 PILIBATTLE:當然要大推一下阿~222.250.224.151 07/23
推 cyic:推啦 ~"~ 140.112.213.58 07/23
推 smilingcat04:版主自由心証啦..這裡有很多受迫害的同志們218.167.192.222 07/23
推 tvbic:板主沒能力就滾吧... 202.178.166.87 07/23
→ cyic:版主哪會沒能力 強勢的很咧 哈 (樓上小心水桶啊~"~) 140.112.213.58 07/23
推 caecum:雙重標準才正常 61.64.98.74 07/23
推 CREA:推推推 220.134.248.8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