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殺戮帶來的快感....)
看板feminine_sex
標題Re: [請益]邀請 Ulva 版主與我公開辯論,澄清真相!!
時間Sat Jul 23 04:55:54 2005
我不是版主,不過我想發表點我的意見:
※ 引述《sukishiori (LV1_繪徒)》之銘言:
: ========================理由如下==========================================
: 將女性比喻為馬桶,已涉及物化與不尊重女性。
: 違反版規§ 第二條第3項歧視、物化即不尊重女性或男性之字詞.讓女性感到不舒服的字詞
: ==========================================================================
: 我的文章裡出現馬桶,你立刻解釋成我污辱女性
: 卻根本沒有把文章仔細瀏覽
: 我的文章是在假設版友的老婆
: (這是虛擬,不存在的對象)
: 做了搞外遇,並且玩多p的情況下,被那些情夫當做馬桶
: (注意!不是我的觀點,是情夫的觀點,而事實上這也是嚴重違背現今社會倫理的行為)
資源回收桶裡有你那篇文章,讓我們來看看你到底是在這兒硬凹呢,
還是所言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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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等你結婚生孩子之後
某一天下班回到家裡看到你老婆在幫別的男人口交,玩3p
你的孩子長大後一點都像你,反而像極了隔壁的王叔叔
驗了DNA後發現你老婆是左鄰右舍的馬桶,孩子是你好友的孽種
你一定也可以無動於衷的說一句
"劈腿沒啥不好啊..反正我也劈"
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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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從哪兒可以看出"驗了DNA之後發現你老婆是左鄰右
舍的馬桶"這句話是從左鄰右舍的觀點看的啊?
這句話是直述句吧?描述某種"事實"(包括虛擬事實)。而描
述事實,當然是"波文的你"從你的觀點在描述啊!
你最多最多可以凹說那是你用回文對象的觀點在看。但奇怪了
,你怎麼知道站在回文對象的觀點看這虛擬例子會得到回文對
象的老婆是馬桶這結論?
所以這樣還是算在硬凹,說不通的。
如果說是左鄰右舍的觀點,你該這樣寫:"你那被左鄰右舍視為是
馬桶上的老婆"
這樣寫,才叫左鄰右舍的觀點吧?但試著把這句話套進文章看看。
根本就語意不通。
我造一個這樣的句子:
A上了公車以後發現開車的司機是B的舊情人。
(對照:驗了DNA之後發現你老婆是左鄰右舍的馬桶)
請問只有這些線索,誰會將"舊情人"理解成是從B的觀點看啊?
最多說是A的觀點,但那已經有點牽強了。最直覺最適切的解釋
是那是作者,以他所知,以他的觀點在描述一個他以為的客觀事
實。
當然你可以硬凹說你只是"簡化句子長短"而已。但如果這理由可以
成立,那所有人身攻擊、污衊字眼通通都可以這樣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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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Par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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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li.ym.edu.tw/rr_2005/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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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1Yoshi 來自: 210.85.114.97 (07/23 05:06)
推 Elitestanley:既然你不是版主 那你出來說個X 211.21.238.178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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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ilingcat04:你跟版主是什麼關係??218.167.192.222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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