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cs0130 (法西斯候選人小西NN)》之銘言:
: 同意罷免理由不完全=同意罷免
: 如果同意罷免理由 但認為罪不致此
: 結果很可能是版主真的被罷免了
: 在罪不致此的前提下
: 版主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 那罪不致此又何如?
: 重新舉行減少罰責公投?
: 對版主的傷害已經造成
: 就算公投通過版主會接受嗎?
: 造成的傷害可以抹滅嗎?
: 損失的是版友!
很抱歉我有一點話一直很想說,我個人的想法跟 PayHome是差不多的。
我一直沒有去投贊成票,是因為覺得罰得太重。
但是,其實我更希望是兩位版主出來對這一次的疏失說點什麼,
而不只是說之前就如此、有例可尋與選舉暫停。
因為疏失的確存在,兩位版主卻只是靜靜的在一旁觀看,
也許這樣可少不必要的爭執,但是這樣的做法,
會讓我覺得,是不是版主不大願意承認這次疏失或是沒有解決的心念。
這樣的情形下,雖然我很肯定版主的認真,也有可能去投下贊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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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terne 來自: 210.66.103.20 (06/23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