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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zo ( Pedro )》之銘言: : ※ 引述《tabo7522 (￾   N   ￾)》之銘言: : 恕刪.. : 強暴犯不宜判死刑 : 不是因為人權團體的壓力 : 刑法上 強制性交罪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 : 如果今天 把強制性交的罪 改成唯一死刑 : 後果會怎樣 : 某A 強制性交了某B (照假設所述 強制性交唯一死刑) : 某A會不會把某B給殺了 ? : 把某B給殺了 少了一雙眼睛指證A 沒有人知道是他做的 : A何樂而不為 至少讓 強制性交後要殺人 的可能性提高 : 只留下精液 根本不可能找到犯罪嫌疑人 : 這樣不是反而讓被害人的處境更危險 : 看了很多人都說 : 強制性交罪處死刑 : 但是沒人考慮如果真是這樣會如何 : 真的是很衝動也很草率的說法 : 這問題真的是需要縝密思考的...... 我也是認為 強制性交罪是不能處以死刑的 至少不能比殺人 強盜殺人 等其他罪行更重 否則就會像這位板友所說的 增加被害者的危險 所以我們應該換個思考角度 好好的想想 怎麼樣才能讓那些強暴犯 活的很痛苦!! -- ╔╗ ╔╝ ╗╔╝ 是我的,我的,我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6.228
cloud520:不能把GG砍掉的話,就剪2/3掉吧!! 220.135.181.156 11/09
kikyoubaloon:遊街示眾.... 218.170.39.11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