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nu90542 (嘿!該你了)》之銘言:
: : 犯了強姦案 若得判死刑
: : 其罪行就和殺人判得一樣得重
: : 所以為了怕罪犯強姦後滅口 才這樣的區分判刑!
: 我覺得你說的很有道理
: 不過我覺得被強暴過的人一定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 所以死不死好像不是這麼重要了
這...被強暴我相信是很傷痛沒錯,
但也沒有到生不如死吧,
我覺得死不死還是差很多耶,
被害者應該還是能重新站起來,
這也是大家想見的,並且應該鼓勵的,不是嗎?
如有冒犯請多原諒,
我只是覺得這樣說好像說被強暴後不如死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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