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dygirl (偷懶的豬豬)
看板feminine_sex
標題Re: [討論] 我認為強暴犯都應該要判死刑才對...
時間Sat Nov 20 17:28:17 2004
※ 引述《teachyou (教你(西斯專用ID))》之銘言:
: ※ 引述《sindygirl (偷懶的豬豬)》之銘言:
: : 拿新加坡而言 那裡的法可以算是十分嚴格的
: : 在台灣可能是判易科罰金的案子
: : 到了新加坡就可能是鞭刑
: : 但也不見他們的犯罪率提高
: 新加坡對於性犯罪者採取嚴苛對待(如鞭刑)的配套措施 是性交易合法化
: 嚴刑峻法本身並非該國性犯罪降低的主要原因
之前台北就有合法的公娼
然而台北市就沒有強暴案例發生嗎
況且就算沒有了公娼
外面援交私娼 要找一點都不難
性犯罪或許跟性交易合法化有些關係
但並不是全部 如果沒有重刑又有何怕
: 再舉一個例子
: 新加坡對待非法移民 (以馬來西亞與中國為最多)的方式 也是鞭刑伺候
: 但不論是逾期拘留者或是偷渡者仍然源源不絕 不見降低
現在不是討論外國人偷渡的問題
而是嚴刑對本國的治安的影響
拿偷渡跟強暴犯比
偷渡客他們是要投奔自由
強暴犯是施暴於人
跟本不同的犯罪情形
: 因此
: 請閣下結論不要下得太快
: : 再來如果怕重刑會讓人先強姦後滅口的理由不敢判重
: : 那台灣有死刑的國家 又為何還是有人天天被滅口棄屍
: : 一個人想要犯案時 他己經顧不得是強姦還是殺人
: : 有人可能是先搶錢 後來才打算要強姦
: : 也有人能是一時衝動下去強姦
: : 但在那當下 如果他是會思考將來的人
: : 就不會去犯案了
: : 所以我贊成強姦犯要重判 尤其是履犯者更應該加重刑罰
: : 拿不能重判來說保護被害者我一直覺得理由很牽強
: 這沒什麼不牽強的
: 刑罰的主要目的是在嚇阻與懲罰
: 而所這些刑罰都是以防範犯罪為最終目的
: 如果懲罰不能與犯行平衡 那就不能達到防範犯罪的目標
: 對於沒有如此深重的行為卻予以超過該行為評價的深重處罰
: 那只是在鼓勵重犯而已 刑罰失衡莫過於此
: 重刑化本身就是一種邏輯思考出現偏差的迷思
多少受害者可能終其一生都活在恐懼之中
只因為那個加害者可能幾年就出來
是一輩子都要受到心理跟身體上的折磨
沒有如此深重的行為 要如何才算嚴重
強姦又殺人??才可以重判
那我只要強姦 就只要待幾年 如果表現優異還可以提早出來
現在法律對強暴犯的約束跟本太輕
加重重刑只是符合目前國情 並無什麼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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