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kran (Dhanyava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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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竹竿性侵女童案 4判無罪 檢方不服
時間Tue Apr 6 15:30:16 2004
記者李曜丞╱台中市報導
七年多前轟動一時的台中市五歲林姓女童遭歹徒持竹竿性侵害案,
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對嫌犯謝振茂求刑十四年,但法院四度判無罪,檢
方昨天第三度上訴最高法院。
檢方指出,依美國學者針對兒童記憶的研究指出,兒童的記憶力比
大人還好,被害人當時雖年幼,但受重創的印象必極為深刻,不可忽
略她指認謝振茂的可信度。
八十五年十二月廿九日下午,當時五歲的林姓女童在台中市東區旱
溪五街,遭歹徒以削尖的竹竿插入下體,插到腹腔後再扯出,經送醫
急救才救回小命,但子宮、卵巢及小腸都受損,經送醫切除,致此後
無法正常進食。
警方在案發後三天,逮捕遊民謝振茂(四十歲),女童指認他就是
性侵歹徒,謝振茂在警訊時也承認,被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殺人未遂
等罪起訴,求刑十四年。
八十七年一審判決謝振茂無罪,判決書指出,如真是謝振茂所為,
林姓女童重傷流血,應會大量沾到或濺到他的衣褲,但謝振茂被捕時
所穿的綠外套上只有兩滴血斑,經DNA比對,血型與林姓女童不符
。
判決書也批評警方製作現場勘驗圖時,僅畫出街道位置,除了現場
照片十三張附卷外,無搜索、扣押、勘驗程序報告,也缺歹徒穿著、
特徵的資料;扣案九件證物中,有五件無資料可辨明來源,也未在現
場或證物上採獲指紋,且謝振茂通過測謊。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歷經二審、更一、更二審,三位不同法官分
別查出,在檢警提供十四張不同遊民照片給林姓女童指認前,已有洪
姓警員拿謝振茂相片給林姓女童指認,研判她可能因此留下印象而被
誤導。
判決書並指林姓女童的兒童畫冊是在案發現場查獲,不是在謝振茂
居住的廢棄車輛中查獲,無法採信與謝振茂有關。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以查無證據,更二審日前再判謝振茂無罪。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蔡秀男昨天再提起上訴,他表示,謝振茂在法院
時以遭警方刑求辯駁,但謝振茂在檢方複訊時已坦承做案,此一證詞
應可採信;而謝振茂在案發後三天才到案,若非他說明「因有疝氣,
無法勃起,才以竹竿性侵女童」,警方根本無法知道此一隱情;至於
謝振茂供詞前後不一,是因生性狡猾,也無法證明曾被刑求。
蔡秀男說,法院更二審時,他曾要求如今已國小六年級的林姓女童
出庭指認謝振茂,但家長害怕勾起女兒傷心往事,表明不願出庭。
本案提起上訴後,將由最高法院審理,如果駁回則定讞;若認為仍
有疑點,則發回更審。
【2004/04/06 聯合報】
求平靜過日 林家想搬家
記者陳于媯╱台中市報導
被歹徒施虐造成短腸症的林姓女童今年就要上國中了,多年來林家
不願重提往事。但因有些鄰居或學校師生知道她的遭遇,林家正考慮
搬家,好讓她在新環境中求學,但又考慮就醫的方便性,陷入兩難。
林太太向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醫護人員表示,她和家人只求平靜
過日子,涉案嫌犯被判有罪或無罪,她都沒有意見。
林小妹出事至今,林太太始終覺得對女兒很虧欠,認為如果不是她
讓女兒離開視線,歹徒就不可能下手,所以她再也不敢有任何疏忽。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兒童外科主任林國瑞說,林小妹的父母除了
定期陪女兒回診和接受心理輔導外,深居簡出,家裡的電話鈴響了一
百聲也不理會。
再過幾天,林小妹就要過十三歲生日,林太太最大的心願是女兒能
夠淡忘慘痛的遭遇。
醫護人員說,林小妹在父母專心照料和親情滋潤下,懂事、乖巧、
有禮貌,十分依賴母親,對陌生人有高度戒心。
【2004/04/06 聯合報】
林小妹,小腸增至20公分 吃多就拉肚
記者陳于媯╱台中市報導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兒童外科部主任林國瑞七年多前,把遭受嚴
重性侵害的林姓女童從鬼門關口救回來。眼看她活得艱辛,林國瑞感
傷的說,但願兒童安全受到更多保障,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了。
林國瑞說,一般兒童的小腸大約長一百八十公分,林小妹出事後,
小腸只剩八公分,無法正常吸收營養,只能靠埋在體內的中央靜脈導
管長期輸注營養液維持生長所需,現在她的小腸已經自然增長到二十
公分,可以經口進食,但吃得稍微多一點就會拉肚子,中央靜脈導管
一直無法拔掉,每晚仍要注射十小時的營養液。
在這種情況下,林小妹的發育較遲緩,十分瘦弱,活動力不及同齡
女孩,肝功能也受影響,有腹水現象,去年曾因膽結石住院開刀。她
一度對靜脈輸注液中的脂肪過敏,經常發燒,但去除脂肪一年後,最
近又出現關節疼痛的併發症,醫師正考慮調整處方。
林國瑞說,林小妹是醫院常客,除了上學,寸步不離她的母親。而
她的母親目睹女兒受到無休止的折磨,也差點罹患憂鬱症。
林家家境不寬裕,社會各界當時捐款近五千萬元,林家除以善款購
置小公寓和保留她的醫藥費、信託基金,撥出三千萬成立幸福福利文
教基金會,基金會至今已幫助十餘名短腸症病童,林小妹是其中唯一
受到外力傷害的。
林國瑞說,無論歹徒是誰,都毀了這個無辜女童的身心健康,全家
人永遠被陰影籠罩,歹徒縱使逃過刑罰,午夜夢迴,可逃得過良心譴
責?
【2004/04/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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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70.99.244
→ antony:死型吧....y 推140.112.252.176 04/06
→ lightmaker:不會是死刑 頂多有期徒刑 推 140.119.200.85 04/06
→ lightmaker:而且證據不是很充足 能不能定罪還很難說 推 140.119.200.85 04/06
→ lightmaker:程序瑕疵+測謊通過+DNA不符 案件還有 推 140.119.200.85 04/06
→ lightmaker:很多疑點 我甚至覺得他是被刑求的 推 140.119.200.85 04/06
→ lightmaker:歹徒應該另有其人 推 140.119.200.85 04/06
→ rinoaaya:可惡...為什麼會這樣!! >< 警察在做什麼阿 推 61.225.114.60 04/06
→ yivypz:這是什麼世界啊....... 推 210.71.23.194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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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ulala27:妹妹好可憐... ;__ ; 推 140.134.242.81 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