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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討論走向似乎改變了XD 個人認為 這位原po已經錯過了"該講能講"的時機了 如果目前他們已經論及婚嫁的階段了 現在講的風險真的很大... 假如在交往之初就先談開這個問題 那這個問題現在就不會是個問題了 錯只錯在 當初原po自己沒有坦白... 倘若現在已經是論及婚嫁了... 才想要跟對方說這件事 對這個男方也不公平... 畢竟原po一開始沒坦白 而男方有投入感情與時間了... 現在才來討論這個問題... 只能說原po要自己承擔會失去這個男人的風險... 當初如果早攤開說 .... 給予這個男方選擇"繼續交往與否"的權利... 現在的問題就不是個問題了... 到了論及婚嫁很多小細節都會被放大變成大問題... 現在看來是事後諸葛了... 千金難買早知道 自己當初的選擇自己擔~ ※ 引述《tkucuh (tku's cuh)》之銘言: : 跟我剛剛想到的很像 : 女方隱瞞過去墮過胎的事實跟男方交往 : 之後女方被醫生告知因為過去墮胎而導致不孕 : 那請問 醫生要不要告知這位先生? : 或者就不說 讓這位先生自己去想辦法求神拜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24.16 ※ 編輯: eatandsleep 來自: 219.68.24.16 (01/25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