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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na3 (牧野)》之銘言: : 我想每個板有每個板特有的風格 : 過分去強調或突顯這個板的某一部分 : 我想都是不對的 因為就算是善的極致也將會是惡 : 如果你是個衛道者 那這個板的一切 對你而言 應該是很刺眼 幸好我不是衛道者,我覺得這個版很好(除了某妖跟他的護航者之外), 這個版確實提供了女性一個避風港,雖然難免過度保護女性,沒有真正 的平等對待,但至少比起露骨的sex版對於女性是好的。 : 但是這個板並不缺你的參與與發言 因為出發點本來就不對 : 我看這個板一年多 我相信他所要傳達的訊息是健康的 : 每個板友的出身背景都不同 不該以一個共同的標準去批判別人 : 我想如何去尊重別人 在這個版是很重的 : 他並沒有去鼓吹外遇、偷吃這些事情 誰? : 而性與愛可不可以分離 本身就是見仁見智的問題 性跟愛本來就可以分離,因為這是自己的選擇,帶來的後果,也要自己承擔 問題在於性愛分離對別人可能造成的傷害,是無法避免的 在某妖的言談之中可以發現,若是偷吃了,若是已經有伴侶了卻還是去與別人 發生性關係,只要對的起良心,只要求得伴侶的原諒,那麼是可以的,只要不 再犯就可以。這樣是對的嗎? 有男女朋友後為什麼不可以與他人性交?因為這是一種尊重,不是什麼守貞。 另一半知情否?同意否? 若是這個做的人他另一半支持他出去外面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那麼社會大眾除 了嘲諷幾句之外也確實不能怎樣。但是,如果他的另一半不知情呢?不同意呢? 或者是,因為他的另一半太愛他了,所以寧願委屈自己原諒他,難道社會大眾 不能叫屈?不能加以韃罰? 如果今天是一個男性出去與其他女性發生性關係,他的女友或是妻子會是什麼感想? 難過,傷心,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沒有吸引力,是不是不夠好, 是不是因為自己不夠愛她的男人才會讓他出去偷吃? 這種尊重伴侶的觀念是非常重要的,這就是為什麼性愛不可以隨便分離。 如果要把性伴侶跟心靈上的伴侶分離,至少也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跟心靈上的伴侶說,妳的肉體我沒有興趣,我想尋求別人滿足我 2.跟肉體上的伴侶說,妳的一切我不在乎,我只想與妳做愛 一個正常人忍心這麼做嗎?這麼做的人是否已經失去了同情心,失去了對另一半 尊重的態度呢?我不加以肯定,只希望大家想一想。 : 只要你不是惡意的或傷害到任何人 不就是最大的底線嗎 明明有伴侶了,明知道對方會因此而難過,卻還出去發生性關係, 這樣算是"無知"還是"嘔氣"嗎?算是"非惡意"還是"不會傷害到任何人"嗎? 這就是為什麼社會反對有伴侶的人還與別人發生性關係。 : 沒有一個人可以在這個板當自己是救世主或是聖人 而對某些人大加撻罰 某妖不就是? : 健康、安全、快樂的性行為 應該才是這個板的宗旨吧 : 希望大家尊重一下彼此 要不就請去別的板發表你的高論吧 : 這裡不缺你 也請你尊重我們 我非常的尊重你們,但是我不尊重某妖了,因為他的言行令我憤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視聽劇場TV-SetTV_SeriesTokusatsu燃燒吧!特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209.121
PTPTPT:不是吧.妖版友是說只要不喜歡就不要再一次 218.171.10.171 09/03
PTPTPT:而不是對得起良心或求得伴侶原諒 218.171.10.171 09/03
那豈不是更糟糕?是因為"不喜歡"所以不再出軌,而不是因為"感到對不起伴侶" 那豈不是大大的偏離倫常? ※ 編輯: greengreen42 來自: 218.162.209.121 (09/03 16:02)
angelning:我要推這篇,和我想法一樣.. 160.39.41.51 09/03
PTPTPT:所以才讓人很不爽阿╮(﹀_﹀")╭ 218.171.10.171 09/03
angelning:妖西大概是說先和伴侶取得共識吧..不知 160.39.41.51 09/03
kaomu:推 218.169.94.190 09/03
megablue:推 218.171.114.243 09/03
dna3:第三人稱已加註 造成大家的困擾 抱歉 140.112.27.140 09/03
etak:你很中肯 希望大家都能這樣 203.74.37.123 09/03
monking:說的很對 每個人都這樣問題就會少很多 218.167.224.219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