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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的觀念怪怪的 既然你不想做 幹麻跟人家到三壘 而且你自己也說了你又不喜歡他 所以你是想要來告訴大家說 我很隨便 我不喜歡的人也可以三壘? 還有這種的也很難告 我是說真的= = 1.過太久了 2.難道你要跟法官說 我只是講好脫光什麼都可以做就是不能放進來orz 因為普通女生不要的話就是連衣服都不會脫 要脫也是被強迫 你其他都自願 只是不能放進去 這個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 很多判例就是只要證明你是自願跟被告進入賓館 賓館入口有監視器證明你神志清醒進去的話 通常就會被認為你是自願而敗訴 更何況你是脫光+只能不放進去 不過只要被告承認他毀約 你還是告得贏 ※ 引述《femininesex1 (女性性板專用ID)》之銘言: : 我是原po : 對了 我有講不要 : 而且我從以前到那次 都說過絕對不能放進去 : 每次都說好 : 他也跟我說好 他絕對不會放的 : 結果呢? : 那天我有說不要唷 而且那時我超痛的他抓我的腿硬放 我邊說不要邊要踢他 : 但來不及了 痛到飆淚 : 事後他對我感到好像很抱歉 特別溫柔 : 但我會永遠記得男人很賤 : 我跟以前其他男友也會到3壘 : 但絕對不是像他這樣過份 真的是硬來 : 我那幾天根本不知道怎麼辦 又不可能告他 而且我也不敢跟我爸媽說 為什麼不可能告他= =? 這是可以告的 只是你失了先機 過太久 到了法庭很容易各執一詞 反正以後你記住 跟人家玩三壘失敗 該告要馬上告 : 居然還有板友罵我 你被罵的重點是因為 你曖昧就三壘 破處當交往的條件 觀念怪怪的 什麼都不是你的錯 都是別人的錯的感覺 主因是觀念很奇怪 其實這件事情真的你不算完全無辜 還有一個人罵你 那可能是小白或是觀念不同 很多人罵你 也許你該檢討反省一下 : 根本不知道我們之間那時情形是如何 : 那種情形最好是你來得及抵抗啦!!! 因為他在口的時候 我都分不太清楚 : 我又沒做過 分不清楚是否已經進入!!問他他跟我說沒有!!!結果一陣刺痛真的進去ok? : 或許我某些心態不對 他還不是我正式男友就跟他3壘(但畢竟交往過) : 這我承認不好 : 但他真的是硬來 還騙我! : 都被他那個了我還能怎麼辦?當然是交往下去啊? 你是卡到陰嗎? 被上了就要跟他交往 那我是不是去上了吳尊就可以跟他交往 強暴跟交往可以混為一談嗎 說難聽一點 你那個比較像是失敗+談不攏的一夜情 這樣就要交往 討厭還不分手說一堆 請問交往對你來說的意義是什麼 難道不是交心? 而是破處? : 但交往後我真的不喜歡他的個性 就這樣!!! 那就分手 就這樣 還有你們不是交往過嗎? 交往的時候都不知道他的個性? 反正現在就是這樣 你分手找其他混血兒吧 既然不想嫁給他又討厭他個性 繼續交往不是浪費時間是什麼 就不要繼續拿被他破處當藉口了 還有以後不想做愛就不要跟人家到三壘 女孩子請保護自己 如果你真的很有很嚴重走不出來離不開的心結 請洽專業的心理醫療機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32.2 ※ 編輯: cjsupg 來自: 122.126.132.2 (12/29 13:11)
bestrick:推上了吳尊 我笑了 12/29 13:18
musicmiao:推,吳尊這個好好笑XD 12/29 13:19
cjsupg:補充一下 另一個被批的原因是錯字 12/29 13:54
deepbluedj:到三壘就已經超過曖昧的界線了.....基本上就是錯誤y 12/29 15:44
shambara:XDDD推上了吳尊~ 12/29 16:32
Noooob:推上了吳尊XDDDD 12/29 18:53
kony25:吳尊躺著也中槍=.= 12/29 22:18
Rausch:推上了吳尊 12/30 01:51
LMakoto:喵勒 我要趕快去找劉真老師~~ 12/30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