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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lovelycat (捍衛胖仔的尊嚴~~~~)》之銘言: : ※ 引述《Pgic (低溫。￾ )》之銘言: : : 請你再說的清楚一點好嗎? 是誰來決定誰值得同情,誰不值得? : 社會大眾不認同你說是無知的恐懼, 那到底誰或哪一群人可以來決定?? 哪裡的社會大眾不認同? 很多國家已經不需要設置中途之家, 因為國民和社會都已經有對這個疾病有足夠的認識, 知道接納他們進入社區,並且在基礎正確的防治觀念下, 愛滋病不是也不必要是可怕的。 所以,也許不認同的社會大眾需要開始睜開眼睛去認識一些必要的事實, 而不是繼續活在想像出來的恐懼之中。 : : 妳的意思是說,如果一個人不是因為你所謂值得同情的理由而染病, : : 他就應該被社會所放逐,在得不到醫療資源和生活照顧的情況下, : : 引起社會更大的不安,讓本來可以得到控制的病情造成更多危險? : : 這種同情真是太珍貴了。就因為他不是一個符合你個人道德標準的人, : : 他就不再是一個病人了嗎? : : 他就不再是一個人了嗎? : : 然後請你定義什麼是濫交,並提出因為你所謂的濫交和吸毒而得到愛滋的比例。 : : 順便在去關愛之家做個普查,看看比數是多少,然後我們或許可以決定, : : 這些人有沒有資格得到你的同情。 : 我想你這真是睜眼說瞎話了, 因為輸血而患病的人在近年已經大幅減少了 : 需要特別考量的是被另一半傳染的與垂直感染(非洲常見) : 更何況社會大眾的觀感就是這樣, 我倒是沒看過任何可以證明濫交與藥物濫用 : 不是造成現代愛滋氾濫的主因..... 樣本在哪個國家? 抽樣者的性別年齡和職業為何? 我從不曾說濫交和藥物濫用不是愛滋疫情擴散的原因,我是在問你, 你是不是要深入到愛滋社群裡去做這個分類, 然後在那些不符合你的道德標準的人頭上貼上該死的標籤? : : 說的好。 請問要關多久? 那不叫做隔離,那叫做囚禁。 : : 而且你為什麼就是不肯理解愛滋病在日常生活中傳染性極低的事實? : 極低就是有可能, 那出事情了誰要負責, 還是民眾要自認倒楣??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妳走進餐廳裡點一盤炒飯,廚師可能是愛滋患者, 服務生可能是愛滋患者,結帳的小姐可能是愛滋患者。妳吃完飯之後要去看電影, 門口賣票的人可能是愛滋患者,坐你旁邊的,妳旁邊的旁邊的, 妳旁邊的旁邊的旁邊的..都有可能是愛滋患者,他們都有可能, --你說的,無論是再低的可能都是可能,--把愛滋病傳染給你, 請問你是不是從此不要出門? 因為你如果在缺乏預防知識的情況下出了事, 我沒有辦法負責。 : : 把他們關起來並非滿足了安全考慮,純粹是缺乏常識的恐慌罷了。 : : 台灣的醫療廢棄物處置辦法行之有年,如果他們在這部分有缺失, : : 公權力會做出處罰;否則的話所有的醫院都只能蓋在方圓五百里沒有人煙的地方。 : :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提起傷口對傷口的接觸這種事情, : : 我可從來沒有說過愛滋病不會傳染欸, : : 我只是說具備基本的知識就可以做很好的預防歐。 :) : 醫護人員常識夠不夠, 中標的還是一大堆... : 除非把愛滋兩個字刻在病患頭上, 不然常識在多不知道對方是愛滋病患有任何用途嗎?? : 還有我並非反對建立收容所, 而是收容所難道不能選偏僻一點的地方嗎?? : 一定要強迫害怕擔心的民眾去接受他們嗎?? 一大堆歐? 來一點數據看一下怎麼樣,或者是捕風捉影的新聞也可以。 是啊,你說的對極了,除非把愛滋兩個字刻在病患頭上。 那麼在無法這麼做的情況下,其實你去到哪裡都危機四伏,不是嗎? 重點根本不在於愛滋病患在哪,而在於我們是不是有足夠的知識去避免自己被感染, 那麼,中途之家又為什麼要蓋在偏遠一點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