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khanna (VK)》之銘言:
: 你也說了, 「在妥善的防治下」不會被傳染
: 但是如果沒有妥善的防治呢?
: 如果不小心出了疏忽呢?
: 試想醫護人員被愛滋患者針扎的驚慌失措
: 難道醫護人員不知道愛滋在妥善的防治下不會被傳染
: 問題根本不在多麼妥善的防治
: 而是在於沒人可以承擔疏忽的後果
: 今天核爆的比例就是千萬分之一
: 但是若發生了就是 1
: 比例再怎麼低也沒有意義
: 我想說的只是
: 民眾之所以那麼害怕愛滋
: 不是在於愛滋傳染性的高低
: 而是在於得到愛滋的後果幾乎只有一個
: 感冒的傳染性比愛滋高
: 但你看幾個人努力去防制感冒
: 今天愛滋若如同感冒 睡覺多喝水就好
: 就是再容易傳染性也沒人會怕
: 今天你有勇氣 很好
: 但是怕死是人的天性
: 你無法要求所有人都要與你一樣
: 不過你別誤解
: 我並不是贊成社區居民驅逐這些人
: 只是我不會太過苛責這些民眾
: 如果哪天中途之家搬到我家社區
: 我是不會去抗議
: 只是自認倒楣 房價會下跌
這實在是一個滿麻煩的問題,今天這些人需要一個地方,而基本上我不質疑
這個政策的合理性,而我也相信這些住戶所受到的傷害不及病患被拒斥的傷
害的十分之一。
又,中途之家對於全臺灣的其他非HIV 帶原者絕對是有好處的,也就是對不
是住在該地的人,版上出現的諸位不論支持或反對,大多是在這個政策下的
受益者,這並不是一個只為了病患好的政策,而是為你我好的政策。
這個問題到這裡就有點像焚化爐的問題,不過有一個不同,就是焚化爐所造
成的損害大多可以說是屬於實質上的損害,而中途之家的情形許多損害則是
單純的「胡思亂想」的損害(其實我不太想用這個區分),例如明明實際上
沒有那麼多危險,但社群的恐慌會誇大危險,從而造成地價降低。也就是說
對於居民地價降低所造成的損失,嚴格來說主要不是愛滋病患所造成(因為
明明就是沒有那麼危險),而是社會造成的,也就是說,我們讓這個損失成
為損失。
單純的談公平的話,這些居民必須受補償,但法律上地價減損很難請求賠償
,而實際上行政機關總又以「看緊人民的錢」來避免任何對特定人的賠償或
補償,這是另一個問題,民意機關看緊預算常常不是害到應受補償的人,就
是事後逼政府對合理的契約耍賴,公共工程會逼死人其實議會也間接的要負
責,我們可以想想,預算的避免浪費並不是絕對的價值,特別是在現行制度
下過份強調會產生很嚴重的對個人的不公義。
但一旦補償了,問題還是沒有結束,因為這樣又承認了社群的不合理信念,
這使得追求合理的傳染病觀念與公平的補償間出現了衝突。
另外附帶提的是同理心的問題,這裡當然可以對比核廢料,我們把人只當成
一個物品,當然有人會說不要談同理心,不過如果承認最最最基本的人權觀
念的話,至少會要求把人當人,而這必然需要一種最小限度的同理心,大概
是一種「大家都是人」的心態,當然這裡會涉及我們對於某種「人大概都會
怎麼樣」的信念的差異,用很主流的想法來說(當然對這類想法會有些反省
,但是恐怕不反省這裡的問題的人比較多),至少我們要想過如果是自己的
話,會怎麼樣(這樣講實在是很虛…不過很難不這樣講,很難想像沒有類似
的東西社會如何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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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附帶說些東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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