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gic (低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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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文山區愛滋中途之家來信
時間Mon Jul 11 10:09:16 2005
※ 引述《Vkhanna (VK)》之銘言:
: ※ 引述《Pgic (低溫。 )》之銘言:
: : 所以即使和病患居住在一起,在妥善的防治下,也不會被傳染。
: : 我要說的就只有這個欸,你到底聽懂了沒有?
: : 我幫你上了那麼久的健康教育,你還在說一開始大家就知道的事--
: 你也說了, 「在妥善的防治下」不會被傳染
: 但是如果沒有妥善的防治呢?
: 如果不小心出了疏忽呢?
我只想說,連得感冒都有可能會死歐;
畢竟"再低的風險都是風險",是你們一直強調的。
真同情你們活在一個風聲鶴唳,舉步維艱的世界裡。
: 試想醫護人員被愛滋患者針扎的驚慌失措
: 難道醫護人員不知道愛滋在妥善的防治下不會被傳染
: 問題根本不在多麼妥善的防治
: 而是在於沒人可以承擔疏忽的後果
: 今天核爆的比例就是千萬分之一
: 但是若發生了就是 1
: 比例再怎麼低也沒有意義
: 我想說的只是
以下這一段就有趣了..
: 民眾之所以那麼害怕愛滋
: 不是在於愛滋傳染性的高低
: 而是在於得到愛滋的後果幾乎只有一個
: 感冒的傳染性比愛滋高
: 但你看幾個人努力去防制感冒
: 今天愛滋若如同感冒 睡覺多喝水就好
: 就是再容易傳染性也沒人會怕
你該不會以為得了愛滋就馬上會死吧?
事實上,許多患者在
發病後可以繼續生活達15~30年之久,
我不是說沒有發病後在短期內死亡的例子,但是存活超過五年以上的比例更高。
拿癌症來比如何? 高血壓糖尿病心肌梗塞等慢性病,
發病後病人的存活的時間又如何? 有些國家已經把愛滋病視為慢性病來處理看待,
為什麼我們還要製造這種 愛滋 = 死亡的印象?
你可以說,生命的價值不在於長短,而是怎麼渡過餘生。這一點我非常同意,
所以這是我們為什麼不能把重症傳染患者拒於門外的原因,
除非你認為放一把火燒掉他們可能有的五年,十年,二十年是更好的辦法。
: 今天你有勇氣 很好
: 但是怕死是人的天性
: 你無法要求所有人都要與你一樣
: 不過你別誤解
: 我並不是贊成社區居民驅逐這些人
: 只是我不會太過苛責這些民眾
: 如果哪天中途之家搬到我家社區
: 我是不會去抗議
: 只是自認倒楣 房價會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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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ve got me in between
The devil and the deep blue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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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82.80
推 PayHome:這個"15~20年",可是拿人民血汗錢及健保費養活的 140.129.69.129 07/11
推 jww:上面說的慢性病那個不是用人民的血汗錢來補的 140.112.21.50 07/11
→ jww:同樣的東西一樣可以推論 140.112.21.50 07/11
推 taco0221:要是我得了愛滋 不用他發作 我馬上自己去自殺 210.85.142.176 07/11
→ Littleni:樓上的 最好你就不要得到啊!!講這種話..... 220.136.233.61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