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Urself (愛自己最好)
看板feminine_sex
標題Re: [討論] 劈腿
時間Sat Jul 23 22:45:23 2005
※ 引述《Elitestanley (牟牟叫的魚)》之銘言:
: 推 Ulva:PUSH~ 68.5.205.216 07/23
: 標準不一原來不是沒原因..
: → Elitestanley:所以劈腿正確! Oy ! 你是不是拐著彎說這樣? 59.104.79.79 07/23
: 推 Drizzt:二樓的別激動, 請看倒數第二段 59.121.204.243 07/23
: 推 Elitestanley:劈腿除罪=想讓劈腿無罪化=\=贊成劈腿無罪? 59.104.79.79 07/23
: 推 Drizzt:沒罪的不等於就正確無誤, 有些事情"非關對錯" 59.121.204.243 07/23
: 推 Elitestanley:所以劈腿沒有對錯 這樣.. 59.104.79.79 07/23
: 推 Drizzt:行為本身沒有, 請看個別的情況 59.121.204.243 07/23
: 行為本身沒有違反法律 所以沒有錯這樣?
: 講個簡單的例子 之前有個好朋友
: 交了個漂亮女友 一年內把他的卡刷爆兩張 到處欠人錢
: 最後跟另一個男生搞曖昧 還上了床
: 其間還是繼續瞞著我朋友繼續用他的錢
: 最後被抓包之後才分手
: 這種行為沒錯?
: 不知道是我的觀念太死板還是現在這種行為在社會上是正常的..
不知道耶...我講我的例子好嚕~
人家說這叫劈腿可是沒一個不贊成的=.="
在我跟現任男友交往時有一段跟前男友重疊的時間--> 兩天
那兩天好累呀...現任知道我跟前任還沒分~他會等我分
可是前任不知道這個人的存在...所以我跟誰講電話都要瞞一下
那~為啥大家都會贊成呢?
因為他的太多太多太多缺點比如愛賭~愛遲到~主要是觀念差太多
受不了點舉例:
我到約定地點他還沒出門~我等的半小時就先去逛逛~他來才沒三分鐘就在喊熱
前題是約西門町~我到公館就打給他了~到中正紀念堂又打一次~這扯不扯?)
兩天後我找到時機跟他分了...
如果這算劈腿 這算不算一個好的理由? 心理不安全的因素
(好啦!或許有點利用的感覺...可是我也只在心理上利用他)
(我有跟他溝通很多次囉!可是無效
不先分是對自己沒自信 怕找不到下一個 還有怕熬不過過度期=.=")
如果這不算劈腿 那怎樣的"定義"才叫劈腿??<---一直都看到極端例子所以不太懂
還有我覺得"劈腿"一詞很難聽...
因為我媽解釋是: 阿就兩隻腳都打開開阿~
所以我一直以為劈腿就是有上床.....|||
別舉極端例子...那樣當然怎看都是錯阿!!
如果像這樣有點模糊的狀況 那所謂的"劈腿"到底有何問題在??
我是不確定我有沒有錯啦...我覺得沒有.....(別戰我~單純舉例討論)
PS. 那"劈腿"跟"腳踏兩條船"到底是不是一樣的??
我很認真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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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84.176.237
※ 編輯: LoveUrself 來自: 218.184.176.237 (07/23 22:47)
推 rehtra:一不一樣是看情況解釋啊.... 203.73.55.26 07/23
推 LoveUrself:所以各有相似跟相異點一 一a (困惑了)218.184.176.237 07/23
推 rehtra:這麼說吧,我覺得你弄錯你媽的意思了 203.73.55.26 07/23
推 Tanza:一樣的! 東窗事發後的任何後果 自己要有心理準備 220.142.47.39 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