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ngyao (....)
看板feminine_sex
標題Re: [轉錄]Re: [討論] 女友穿著較清涼時...
時間Sun Dec 10 08:38:01 2006
※ 引述《girl18 (孔吉,嫁給我吧!)》之銘言:
: 照你這種邏輯 只要一百個強暴犯中有一個是因為女性穿著較少而起色心
: 女生就應該要防範 就不應該穿著較少 是這樣嗎?
: 所以說 如果一百個強暴犯中 有一個是因為女生穿制服起色心
: 有一個是因為女生穿黑襪起色心 有一個是因為女生穿OL短窄裙起色心
: 有一個是因為女生綁馬尾起色心..@#$%&*z
: 這些行為女生全部都要防範 都不可以做 是這樣嗎?!
: 如果不是的話 那為什麼單就穿著暴露這點來限制女性?!
: 那些強暴犯、變態的思考邏輯不是我們正常人可以理解的
: 我們永遠不知道強暴犯會因為什麼刺激了他的性慾而犯案
: 但是因為有某一種因素會促發強暴犯犯案
: 就逼迫女性不可以這樣做
: 不覺得這樣本末倒置了嗎?!
誰強迫女性不可以穿著暴露?原始的文章只是描述穿著暴露與吸引強暴犯的
關聯性,結果這樣可以引申為限制女性不可穿著暴露?閣下的思路未免多走
了幾步。
我同意Q大所說的,研究犯罪動機目的在於保護自己,了解穿著暴露與吸引
強暴犯之間的關聯性在於讓你知道這樣做可能會產生的影響,基本上要怎麼
穿本來就是個人的自由,即使強暴犯挑穿著暴露的女性下手也不會合理化強
暴犯的動機,我不敢說穿著暴露與吸引強暴犯之間是否有絕對的關聯性,但
是從我的觀點來看穿著暴露的女性總是吸引目光,如果因此而招致強暴犯的
覷覦,最後受害的還是女性,研究犯罪動機就只是單純提供一個讓自己免於
危險的概念,
不是合理化強暴犯的動機,也不是限制女性穿著,只是一份報
告一份提醒罷了。
板上很多人都在切割穿著暴露與吸引強暴犯的關聯性,我先前提過不敢妄下
定論,不過
切割與否真的那麼重要嗎?切割不過是為了讓強暴犯在法庭上少
了一個振振有詞的歪理罷了,真正的錯誤,是穿著暴露吸引強暴犯犯案這樣
的理由居然可以被認同,這樣的理由實際上並無法合理化強暴犯的動機,過
去的確有這樣荒謬的判決方式,然而女性意識抬頭的現在這樣的理由誰能認
同?因此我認為就少了切割的必要性,而切割的結果除了讓強暴犯沒有藉口
之外,
可慮的影響是讓女性不去思考衣著暴露會吸引強暴犯的可能性,假使
偏偏就遇到一個是因為暴露而去強暴的人,被強暴後即使錯不在己又有什麼
意義呢?正視衣著暴露與吸引強暴犯關聯的可能性,提高女性的危機意識,
保護自己免於強暴,我想這才是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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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238.38
推 tatame:那馬尾呢?OL窄群呢?黑色學生襪呢? 都不要使用 以保安全? 12/10 08:51
→ sopi:可以穿阿 只是如果剛好遇到那型的 就比較容易被當目標就是了 12/11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