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feminine_s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亂無力一把的。 請恕我分段回覆。 ※ 引述《rellik1979 (新id?)》之銘言: : 不,你大概沒看懂…… : shushu不希望把服裝跟性侵害扯在一起的原因不是這個。 : 算了,我來舉個例子好了,反過來,用男性來舉例~~ : 假設,你(一個男生)住在一個治安蠻混亂的社區裡。 : (這個社區就是一個大環境,你不可避免的"必須"生活在裡面。) : 今天,有人跟你說: : 你如果出門的時候,不能穿皮褲、皮衣、牛仔褲、太花的t-shirt、 : 不能穿花襯衫、不能穿帶帽子的、不能穿周杰倫風格的、不能穿……一堆。 : 不能穿紅色,會被挺扁的人打、不能穿綠色,會被國民黨的人打; : 不能穿橘色、不能穿藍色、不能穿黃色, : 不能穿太鮮艷的或是黑色的,不然人家會認為你很"邱",不能穿……一堆。 : 不能穿太"趴"的鞋子、不能穿亮皮、不能穿尖頭鞋、不能穿Nike、不能穿……鞋。 : 頭髮不能向上梳、不能吹、染、燙,不能光頭、不能用髮膠、不能……。 : 不能戴手錶、不能戴各種多餘的飾品、不能……。 : 如果你違反了上述的情況,穿了不該穿的或是做了不該做的打扮, : 你出門可能就會被打~~!!!!! : 那麼,你是真的依照上述規定嗎~? : 還是覺得……靠~~!! : 怎麼可能嘛~~!!我打扮是我爽,看了高興就好,管他那麼多。 先回第一段,我也說過我身在大陸,我身旁的人就有如你說的, 限制我的言、行、衣。 限制到什麼程度?我的門禁時間是20:00,超過20:00我連想去較遠的地方買個 麵包都會被念,而且這還是在關內。 關外?你連拿個50CNY(相當於台幣200元)去雜貨店買包煙(我不抽煙,只當跑腿= =) 都非得小心翼翼不可,最好只能10CNY或是5CNY去就好。 這些事情都是無中生有、突然有人拖夢告訴大家的嗎? 不,這些都是我身邊的人的親身經歷,或是自古以來台商在大陸的心得, 我有親人就是把手機掛在腰間而被搶劫,而且這個人絕不弱小。 那麼,他的被害經歷,就供給我把手機掛在腰間的取捨, 但是這表示所有被搶手機的都是因為掛在腰間嗎?當然不是。 今天為什麼要做這些研究跟動機,因為我們無法猜透人家的心思,就如同幾位板友所講, 犯罪動機甚至可能是因為你臉上有一顆痔,跟我痛恨的前女友一樣。 我們當然不可能把這些細微的動機一一抓出來, 只能靠粗略的統計,抓出影響較為大的機率,從中去思考改善的方式。 這也是這個討論串的主題。 誠如o板友在某文章的推文, 服裝影響的程度依目前來斷定低於13%,甚至可能僅是是1%、0.1%。 但是,這跟0%是截然不同的東西。 服裝自由與降低被害機率的價值判定是誰做的? 是  當  事  者 ! 我從頭到尾沒有說過要女生不能穿的怎樣... 講個實際點的例子,避孕的方式有好幾種, 拿事前避孕藥來說,他的避孕效果比保險套好,在做的過程也普遍比較舒服, 但是他有副作用,而且也無法防治性病。 那麼我們們能做的是啥?是把副作用跟大家講。 而在副作用與好處之間有資格做取捨的是誰?是當事者。 旁人沒有資格說你用事前避孕藥有副作用,怪罪你怎麼那麼不愛惜自己。 結果現在咧? 就算全世界只有一個人因為服用避孕藥死掉,結果因為這個比例太低, 就不應該提出來讓大家知道? 害人也不是這種害法吧(茶) : 後來你違反了上述的某幾項,結果出門數千次, : 終於在某年某月某天被打了…… : 後來那個人又來跟你說: : 幹~!!白目~~!!!就跟你說不能……不能……不能……。 : 就跟錢不能露白一樣啊~~!!! : 講不聽耶~~!! : 人家有做過ooxx研究,xx、oo、aa、bb、cc……的人容易被打, : 已經跟你說了,你怎麼還這樣做~??? : 你聽了這些話,心裡會不會有點……@#%^&*…… 這就是兩方一直沒交流的地方, 一邊在講事後諸葛的錯誤,一方在講預防的好處, x的,要講事後諸葛的請針對那些人, 今天不管任何統計,只要是一個正當的行為,那就是人的自由。 就算它是99%會導致被害好了, 這樣事後諸葛就正當化嗎?這樣就是被害者的行為失當嗎?當然不是。 就算它是99%會導致被害好了, 旁人就有權禁止大家去做這個行為?當然不是。 : =============================================================================== : 現在,暸解了嗎~? 完全不瞭解。 : 講了那麼多,雖然有所謂的"研究指出"、"研究數據"…… : 但是,事實上,並不是受害者就想穿著"一副欠打的樣子"出門被打, : (女性也不是想穿著"一副欠姦的樣子"出門被姦) : 而是,在99.99%覺得只是好看的穿著,在0.01%的人眼中就是欠打。 事實上,並不是受害者一定是晚歸、或是被熟人強暴。 : 你幾乎不可能去預測那些心理異常的人他們忽然興起就是想打你或是姦妳, 據我所得的報告中,被害者並不全然是心理異常、或是突發性的犯罪。 : 討論了那麼多,卻只是給女性下了許多的限制, : 而這些限制卻"不一定有用"~~!!!! 我 沒 有 限 制 女 性 !!!!!!!!!!!!!!!!!!!!!!! : 而事發之後再來說ooxxxxooooxxxxoo,我早就跟你說過了, 我 沒 有 事 後 諸 葛 !!!!!!!!!!!!!!!!!!!!!!! : 這是"有研究數據的"~~!! : 這是…………的,你為啥沒聽進去~? : 只會造成另一種言語傷害。 是會造成言語傷害,但請針對那些人。 : 所以不想大家再戰衣著打扮,或是把衣著打扮跟強姦扯在一起, : 是因為這些"研究數據"不能提供百分之百的完全防範, : 但是卻會無形中給女性下了許許多多的限制和"馬後炮"式的傷害。 : 這才她不想大家再戰這個議題的主因。 哪個研究數據可以100%的防範犯罪? 任何一個研究數據都僅是提供所有的人一個參考, 我想半夜兩點去外面吹風吃宵夜不行嗎?然後因此被害是我活該? 這些研究數據實際上是對於我的傷害? (或許跟性侵未遂相比傷害很小,只是遇上飆車族差點出事而已) 目前沒有任何研究可以”完全”否定衣著的影響程度為 0 那麼,我就只想單純找出這個比例,供大家在取捨之間做出一個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74.117 ※ 編輯: libraayu 來自: 218.17.74.117 (12/13 11:18) ※ 編輯: libraayu 來自: 218.17.74.117 (12/13 11:21)
tatame:那你就不要只單就"服裝" "走夜路"來提醒女生 其心可議嘛 12/13 11:20
shushu70330:= =我想你沒看懂耶 orz 12/13 11:21
tatame:很多強暴犯在強暴女生之前也不知道自己會成為強暴犯 12/13 11:22
tatame:你怎麼不向那些潛在強暴犯說明呢 12/13 11:22
shushu70330:我知道你的意思 但是你還是沒搞懂為什麼我們要這麼說 12/13 11:22
tatame:也很少有男生立定志向要做強暴犯的吧 12/13 11:23
shushu70330:難道我們都不懂多一個預防的道理?我們都懂為什麼還提? 12/13 11:23
tatame:libraayu 沒有人說女生就算穿得很暴露也不會被強暴唷 12/13 11:24
libraayu:shushu70330 你確定所有人都懂? 12/13 11:25
tatame:為什麼男生的腦袋就是那麼簡單 厚~ 12/13 11:26
libraayu:至於tatame板友,我是想討論、而非提醒,討論自然先就我 12/13 11:26
libraayu:所想知道的重點進行起 12/13 11:26
libraayu:能向潛在強暴犯說明我也ok,這一向是雙管齊下的 12/13 11:27
libraayu:我在前文也說過,一邊教育大家正確的相處行為,一邊提醒 12/13 11:27
libraayu:人們要自我保護,這兩者不用爭個你死我活,而是要共同努 12/13 11:28
libraayu:力。 12/13 11:29
tatame:所以你討論的目的是啥? 讓我們女生滿懷感激謝謝你的提醒? 12/13 11:29
libraayu:如果你看不懂中文我可以覆述,”我是想討論、而非提醒” 12/13 11:30
tatame:讓我們女生痛哭流涕覺得自己以前太自大 都錯了 你才是真理? 12/13 11:30
tatame:討論?不是已經在討論了?討論的方向不是你要的就不算討論? 12/13 11:30
libraayu:討論的目地是在確認其確認影響程度,供人們做參考。 12/13 11:30
tatame:從板上的文章看來 實際的兩三個例子都是穿很多被強暴的 12/13 11:31
tatame:所以你認為影響程度多還少? 12/13 11:31
libraayu:兩三個例子就說明一切?(茶) 12/13 11:32
libraayu:我身旁一些人因為手機掛腰間被搶,所以手機掛腰間是100% 12/13 11:32
libraayu:影響? 12/13 11:33
tatame:不然你要怎樣 你一定要看到穿得很少被強姦的例子才算數? 12/13 11:33
tatame:所以你根本不是來討論 你是來"傳教"的!! 12/13 11:33
vegafish:不是已經有paper提出相關性了嗎? 沒必要再討論相關吧? 12/13 11:33
tatame:對啊 去做paper就好了 來這裡擲茭有洨用 12/13 11:34
vegafish:去看paper不就行了嗎? 有興趣的人應該自己去找資料吧cc 12/13 11:34
libraayu:有興趣,請你觀看18046篇的推文。 12/13 11:34
libraayu:那個數據出來,是否可供大家做參考?87%無關,是不是大家 12/13 11:35
libraayu:就能夠更安心穿著?因為實際上影響的層面不那麼大? 12/13 11:36
libraayu:把人塞到一個固定立場,然後說別人來傳教,真的讓人很無 12/13 11:36
libraayu:力。 12/13 11:36
libraayu:但是同樣數據反過來說,人家不能認為就算1%也好,能放就 12/13 11:37
libraayu:防嗎? 12/13 11:37
tatame:不然你是在說啥洨?事情是你起的頭 該做個結論了吧? 12/13 11:38
tatame:http://www.38.org.tw/Page_Show.asp?Page_ID=347 預防方法 12/13 11:39
libraayu:做結論?幫大家做選擇?不,我不認為我有這種權利。 12/13 11:40
tatame:那你是來亂的 (╯ ̄□ ̄)╯┴─┴ 12/13 11:41
libraayu:妳要這麼想我也沒輒(茶) 12/13 11:42
oznek:天哪那個87%根本不能那樣解讀 orz 所以我本來不想提那數字 12/13 15:00
oznek:統計數字太容易被這樣亂用了 12/13 15:01
libraayu:解讀有誤請指正..感謝 12/13 15:03
oznek:第一,那個數字是加害人主觀判定,和實際上穿著多寡不見得有 12/13 15:04
oznek:關聯;再來,我們無法確定隨機抓一個女性路人,被這些加害人 12/13 15:06
oznek:認為具有挑逗性的比例是否比13%高或低 12/13 15:06
oznek:這個數字被引用是用來告訴大家,性犯罪和加害人被引發性慾, 12/13 15:07
oznek:並不如直觀的那麼相關,其犯罪的主要動機未必是性衝動 12/13 15:08
libraayu:所以反向說法,對於穿著實際上影響沒那麼巨大,所以請大 12/13 15:09
libraayu:家可以多安一點心?是否可以這樣說? 12/13 15:09
oznek:再說得過份一點,我們無法猜測那些強暴犯怎麼定義"挑逗"哩 12/13 15:09
oznek:搞不好他們只是覺得蘿莉很性感,不管蘿莉們穿什麼 12/13 15:10
oznek:不是多安一點心,是不必白費太多力氣在這迷思上打轉!!! 12/13 15:10
oznek:嘖,打鐘了。上課去... 12/13 15:11
libraayu:文中已說了,白不白費力氣不是旁人可以決定的(茶) 12/13 15:13
libraayu:其次,依照你的說法,有沒有相關到現在跟本沒有一個定論 12/13 15:14
libraayu:那為什麼要停止探討跟研究? 12/13 15:14
libraayu:探討跟研究不單是提醒大家注意,同樣的也是在更改一些錯 12/13 15:15
libraayu:誤或是較為不正確的思考,所以我對於被人預設立場真的很 12/13 15:15
libraayu:無奈。(茶) 12/13 15:16
oznek:我還是回文好了... 12/13 17:18
awxefrgt:大推l大 o大沒拿那篇出來一樣是對數據亂引用 12/13 17:24
awxefrgt:幫人家亂解釋論文可是比只說自己的想法更有責任 12/13 17:27
oznek:唷,原來我亂解釋論文了...這時候你又覺得個人想法更為可取 12/13 17:59
oznek:了耶...XD 12/13 18:00
awxefrgt:不會更為可取 但是你沒照論文結論去講有責任 12/13 19:06
awxefrgt:你的結論在論文結論中沒提到的部分都是亂解釋 12/13 19:07
awxefrgt:你發論文難不成可以幫人引申再引用 12/13 19:09
oznek:聽起來你倒很清楚論文的結論是什麼嘛,那你歸納出來看看? 12/13 20:29
awxefrgt:不清楚所以不去亂引用 要就好好找 要就不要講論文 12/14 09:25
oznek:你連論文標題看都沒看過,就又知道我不清楚了(笑) 12/14 15:41
oznek:這種批評實在是很容易的。 12/14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