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ilovesumika:不報案會對其他潛在犯人有鼓勵作用 推 61.224.162.106 07/23
: → ilovesumika:而那「潛在犯人」可能就是身邊的人 推 61.224.162.106 07/23
: → ilovesumika:不報案會讓其他男人覺得「反正不會被抓」 推 61.224.162.106 07/23
: → ilovesumika:然後可能在某些情況下犯罪,如約會強暴 推 61.224.162.106 07/23
所以說
要等到你愛的人,遭受到極大的痛苦
你才會明白
所以說,小白就是小白..非等到自己被害..否則鐵齒不會改.........
(有點小小的動怒...不過還是要把事情講清楚)
純粹站在法理的觀點,當然希望受害者要報警
但是你知道嗎?
受害者不是沒有想過要報警
以我的例子來說 我很想找出那個男的,把他閹掉,免得他去害別人
可是, 最大的障礙,就是那些痛苦的感覺.........
仇恨和痛苦,會同時想起來.......
每次每次想起來..每次會掉入情緒的深淵.自我折磨.好可怕.......
如果受害者都自顧不暇,你還要讓受害者去負社會責任,叫他去抓加害者
你不覺得,你太殘忍嗎?
我贊成你說,要抓到加害者,避免他再害別人
但是,如果受害者不願意出面,我不認為,這是可以被苛責的理由
如果受害者不願意去告,而讓加害者逍遙法外,
這是無奈的事情,我也絕不樂見
(天知道當年那個變態,現在是不是還在公車上欺負別的女生!)
但是,絕對不能因此而怪罪被害者
也不應該用嚴正的措辭,自以為是正義的使者,
把過重的社會責任枷鎖,硬要被害者承擔
這對被害者來說,絕對是不公平的
我寫了不少,如果你還是不懂,我也沒辦法
只好等到你親身經歷,你才會明白
我想,你絕對沒有很愛過一個人的感覺,也沒有同理心
甚至沒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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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短意長. 詩采結緣. 夢裡醉詩一世痴.
吟詩詠詩. 作詩讀詩. 愛恨糾纏盡付詩.
緣淺情深. 緣匯成詩. 笑看塵緣最銷魂.
良緣孽緣. 是緣非緣. 千迴百轉終續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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