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racy0620:太中肯了 只能推了 12/04 19:26
→ Rosanna:為什麼男性覺得只要批評男生嫖妓 就表示歧視性工作者? 12/04 19:43
→ Rosanna:男生很愛推給歧視性工作者耶 人家明明是在罵嫖妓的人呀 12/04 19:44
→ kafka0:那請問為什麼罵嫖妓的人啊...... 12/04 19:53
→ kafka0:而且我好像沒說到性別問題耶。 12/04 19:54
→ kafka0:等等,我是不是誤會你的意思啊...有點不懂不好意思。 12/04 19:54
→ tracy0620:我想二樓的意思是 嫖妓歸嫖妓 與歧不歧視無關 12/04 19:58
→ Rosanna:對啊 所以這是法令希望規定罰嫖不罰娼不是嗎? 12/04 20:00
→ Rosanna:還是男生認為人家責罵嫖妓的行為就表示歧視性工作者?不懂 12/04 20:01
不知為何,我還是不太懂你想說明的點耶。
我之所以會發這篇文章,是因為前面有人提到
「嫖妓是人格問題」這類無法接受嫖妓行為的話。
但,誠如崔西所言,如果是沒有另一半的單身狀態,嫖妓錯在何處?
為什麼性交易會跟人格有關?
這之中若不是歧視,又該如何解釋?
如果可以的話請你發一篇較完整的文章
我也許會比較清楚。
另外,目前很少人提倡「罰嫖不罰娼」,
不是兩者皆罰(反性工作),就是兩者皆不罰(支持性工作)。
而反對自己的另一半有其他性行為或性關係,
我想這並不是我這篇文章討論的重點。
※ 編輯: kafka0 來自: 114.41.22.173 (12/04 20:20)
推 wowoqq:為何歧視性工作者你要認為都是男生?~冏rz~ 12/04 20:11
推 Rosanna:除去男生不男生(假設寫這篇文的人不是男生好了) 批評 12/04 20:13
→ tracy0620:如果簡單的看成是 供需問題 也沒什麼好責備和歧視的了 12/04 20:14
→ Rosanna:嫖妓的人(不分男女)不見得就是歧視性工作者 我認為。 12/04 20:14
→ Rosanna:wowoqq:你誤讀我的意思了 我並沒有說歧視工作者的都是男生 12/04 20:15
→ Rosanna:主要是在嫖妓與岐視性工作者的關聯性 我認為邏輯有誤 12/04 20:16
推 wowoqq:科科~我說太快了我的疑問也因你也說除去男生不男生就解消了 12/04 20:20
→ Rosanna:我的記憶是女性團體在推動罰嫖不罰娼 我認為是同情性工作 12/04 20:22
→ Rosanna:者 並非歧視 畢竟去消費她們的並非推動罰嫖不罰娼的人 12/04 20:23
→ kafka0:喔,因為我比較關注日日春那邊,我覺得罰嫖不罰娼...... 12/04 20:23
→ kafka0:可是好奇怪喔,為什麼要罰啊?哈...我去找找相關資料好了 12/04 20:24
推 junkos:推 12/04 20:24
→ kafka0:因為如果是婚姻問題那是另一個大問題。也許該找找有沒有 12/04 20:25
→ Rosanna:我說我的感想好了 已經投入的性工作者當然希望生意好 所以 12/04 20:25
→ kafka0:只罰嫖不罰娼的國家,才能夠比較。 12/04 20:26
→ Rosanna:希望喊出權利 表明是自願 但是她們仍舊是主客弱勢 因此希 12/04 20:28
→ Rosanna:作者的立場以及其社會問題 prostitution是可以寫成博士論 12/04 20:40
→ Rosanna:文的題目 其實是很嚴肅的議題 不是單純的商業行為而已 12/04 20:41
→ kafka0:你提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性工作合法化之後的問題 12/04 20:46
推 kning:推~ 不要歧視嫖客~ 12/04 20:47
※ 編輯: kafka0 來自: 114.41.22.173 (12/04 20:47)
→ kafka0:沒修到推文吧/合法化之後不一定就能解決所有性工作問題 12/04 20:48
→ kafka0:但是不將它挖出來攤在陽光下,永遠也無法著手改善。 12/04 20:49
→ Rosanna:重點不在於合不合法化 在我現在待的地方prostitution是合 12/04 20:51
→ Rosanna:法的 只有人肉買賣才是非法的 因此大家討論的已經不是合法 12/04 20:52
→ Rosanna:或是不合法 而是那根本的問題 也就衍生到同情性工作者的女 12/04 20:53
→ Rosanna:性主義角度 基本上是在於保護性工作者 但是在真實的性行為 12/04 20:54
→ Rosanna:行為買賣 要做到保護何其困難?也因此這與你說的與其他職業 12/04 20:55
→ Rosanna:的[物化]相比 實在有天壤之別 12/04 20:55
→ Rosanna:正因為prostitution與一般商業買賣不同 主客關係是不對等 12/04 20:57
→ kafka0:嗯,我懂你所說的。不過我還是認為這種事只能一步一步來 12/04 20:58
→ junkos:其實很多資本主義下的商業行為也不是主客對等的 12/04 20:58
→ Rosanna:客戶如何對待女性工作者 妓女很可能隨時被揍或有吸毒問題 12/04 20:58
→ Rosanna:這些是很難被保護到的 所以才說prostitution合法化無法解 12/04 20:59
→ kafka0:因為目前"台灣"面臨的問題層次不同。當然,也因為其他國家 12/04 21:00
→ kafka0:有不同的經驗,我們也只能互相參考步步為營,但不能不變吧? 12/04 21:01
→ kafka0:另外,至少,要讓社會觀感改變,「尊重」是民主社會的根本 12/04 21:03
→ kafka0:講得太高調了...應該說不同層次的問題都要去面對啦~ 12/04 21:05
→ sazdj:每個人對物化的解釋都不一樣啊啊啊啊啊 12/04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