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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對性愛恨交織。性可以販賣商品, 為通俗小說與好萊塢明星體系加足馬力。 然而,當這種「商品化」轉換成「字面意義」時, 當性快感可以買賣的時候,美國人就被嚇壞了。 性從業人員背負著這種恐懼的重擔。 娼妓在歷史上向來受人公開中傷, 任憑他們遭受來自各界的攻擊、凌虐、騷擾。 然而他們似乎從來不缺顧客。 將賣淫定罪化(criminalization)使得他們沒有安全的工作條件, 並使他們成為嫖客、條子、與罪犯的虐待與暴力之目標。」 摘錄自CRANFURY(紐約性/社運團體)與 P.O.N.Y(紐約娼妓〈Prostitutes of New York〉)的宣言 我想這解釋了一部分「物化」和「性工作」的曖昧關係。 當有人嚷嚷物化物化,卻不知道物化是什麼意思。 你今天的職業是醫生、是律師、是司機, 是因為你有專職技能所以被大眾認可,因此你靠它賺錢, 這難道就不是「物化」? 這一點請參考這篇: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9/04/blog-post_09.html 「物化」很可怕,但現今的高度資本主義社會就是如此可怕, 如果你不夠物化,也就等於你沒有謀職能力, 你就很難在社會中生存,並且將被歸類為「無用之人」。 醫生下班、律師下班、性工作者下班之後,有什麼分別? 最可怕的是物化還有階級之分, 同樣是物化,醫生律師教授甚至名人政治人物好像就很高尚? 這種價值判斷的依據何在? 這些人根本被「神化」,他們已經不是人, 是偶像、是目標,被當成神在拜。 衛道人士死守道德批判卻堅稱自己在反物化, 但其實他們只針對某些問題反物化,(這就叫歧視!) 比如說電視廣告抖動的胸部和性工作者。 為什麼不想想,良家婦女專職家庭主婦也是物化, 小孩被逼得什麼都要學也是物化, 上班工作拋除自我也是物化, 這是個物化建立出來的社會, 卻還想裝得很和諧良善一切美好, 然後死命打壓真正應該被關注的弱勢。 真是噁心透了。 請別再歧視性工作者, 站在高牆那一邊壓迫雞蛋,是什麼樣的價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2.173
tracy0620:太中肯了 只能推了 12/04 19:26
Rosanna:為什麼男性覺得只要批評男生嫖妓 就表示歧視性工作者? 12/04 19:43
Rosanna:男生很愛推給歧視性工作者耶 人家明明是在罵嫖妓的人呀 12/04 19:44
kafka0:那請問為什麼罵嫖妓的人啊...... 12/04 19:53
kafka0:而且我好像沒說到性別問題耶。 12/04 19:54
kafka0:等等,我是不是誤會你的意思啊...有點不懂不好意思。 12/04 19:54
tracy0620:我想二樓的意思是 嫖妓歸嫖妓 與歧不歧視無關 12/04 19:58
Rosanna:對啊 所以這是法令希望規定罰嫖不罰娼不是嗎? 12/04 20:00
Rosanna:還是男生認為人家責罵嫖妓的行為就表示歧視性工作者?不懂 12/04 20:01
不知為何,我還是不太懂你想說明的點耶。 我之所以會發這篇文章,是因為前面有人提到 「嫖妓是人格問題」這類無法接受嫖妓行為的話。 但,誠如崔西所言,如果是沒有另一半的單身狀態,嫖妓錯在何處? 為什麼性交易會跟人格有關? 這之中若不是歧視,又該如何解釋? 如果可以的話請你發一篇較完整的文章 我也許會比較清楚。 另外,目前很少人提倡「罰嫖不罰娼」, 不是兩者皆罰(反性工作),就是兩者皆不罰(支持性工作)。 而反對自己的另一半有其他性行為或性關係, 我想這並不是我這篇文章討論的重點。 ※ 編輯: kafka0 來自: 114.41.22.173 (12/04 20:20)
wowoqq:為何歧視性工作者你要認為都是男生?~冏rz~ 12/04 20:11
Rosanna:除去男生不男生(假設寫這篇文的人不是男生好了) 批評 12/04 20:13
tracy0620:如果簡單的看成是 供需問題 也沒什麼好責備和歧視的了 12/04 20:14
Rosanna:嫖妓的人(不分男女)不見得就是歧視性工作者 我認為。 12/04 20:14
Rosanna:wowoqq:你誤讀我的意思了 我並沒有說歧視工作者的都是男生 12/04 20:15
Rosanna:主要是在嫖妓與岐視性工作者的關聯性 我認為邏輯有誤 12/04 20:16
wowoqq:科科~我說太快了我的疑問也因你也說除去男生不男生就解消了 12/04 20:20
Rosanna:我的記憶是女性團體在推動罰嫖不罰娼 我認為是同情性工作 12/04 20:22
Rosanna:者 並非歧視 畢竟去消費她們的並非推動罰嫖不罰娼的人 12/04 20:23
kafka0:喔,因為我比較關注日日春那邊,我覺得罰嫖不罰娼...... 12/04 20:23
kafka0:可是好奇怪喔,為什麼要罰啊?哈...我去找找相關資料好了 12/04 20:24
junkos:推 12/04 20:24
kafka0:因為如果是婚姻問題那是另一個大問題。也許該找找有沒有 12/04 20:25
Rosanna:我說我的感想好了 已經投入的性工作者當然希望生意好 所以 12/04 20:25
kafka0:只罰嫖不罰娼的國家,才能夠比較。 12/04 20:26
Rosanna:希望喊出權利 表明是自願 但是她們仍舊是主客弱勢 因此希 12/04 20:28
Rosanna: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http://0rz.tw/C2qSA 可以理解同情性工 12/04 20:39
Rosanna:作者的立場以及其社會問題 prostitution是可以寫成博士論 12/04 20:40
Rosanna:文的題目 其實是很嚴肅的議題 不是單純的商業行為而已 12/04 20:41
kafka0:你提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性工作合法化之後的問題 12/04 20:46
kning:推~ 不要歧視嫖客~ 12/04 20:47
※ 編輯: kafka0 來自: 114.41.22.173 (12/04 20:47)
kafka0:沒修到推文吧/合法化之後不一定就能解決所有性工作問題 12/04 20:48
kafka0:但是不將它挖出來攤在陽光下,永遠也無法著手改善。 12/04 20:49
Rosanna:重點不在於合不合法化 在我現在待的地方prostitution是合 12/04 20:51
Rosanna:法的 只有人肉買賣才是非法的 因此大家討論的已經不是合法 12/04 20:52
Rosanna:或是不合法 而是那根本的問題 也就衍生到同情性工作者的女 12/04 20:53
Rosanna:性主義角度 基本上是在於保護性工作者 但是在真實的性行為 12/04 20:54
Rosanna:行為買賣 要做到保護何其困難?也因此這與你說的與其他職業 12/04 20:55
Rosanna:的[物化]相比 實在有天壤之別 12/04 20:55
Rosanna:正因為prostitution與一般商業買賣不同 主客關係是不對等 12/04 20:57
kafka0:嗯,我懂你所說的。不過我還是認為這種事只能一步一步來 12/04 20:58
junkos:其實很多資本主義下的商業行為也不是主客對等的 12/04 20:58
Rosanna:客戶如何對待女性工作者 妓女很可能隨時被揍或有吸毒問題 12/04 20:58
Rosanna:這些是很難被保護到的 所以才說prostitution合法化無法解 12/04 20:59
kafka0:因為目前"台灣"面臨的問題層次不同。當然,也因為其他國家 12/04 21:00
kafka0:有不同的經驗,我們也只能互相參考步步為營,但不能不變吧? 12/04 21:01
kafka0:另外,至少,要讓社會觀感改變,「尊重」是民主社會的根本 12/04 21:03
kafka0:講得太高調了...應該說不同層次的問題都要去面對啦~ 12/04 21:05
sazdj:每個人對物化的解釋都不一樣啊啊啊啊啊 12/04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