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nu90542 (嘿!該你了)》之銘言:
: ※ 引述《tenchu (tenchu)》之銘言:
: : 畢竟台灣是個法治的社會
: : 再怎麼罪不可赦 還是會給他們最基本的人權
: : 除非是在回教國家那種地方吧
: : 強姦犯可是當眾閹割 那有影片可以看
: : 至於強姦犯 沒有判重刑
: : 也是為了保護被愛者!!
: : 犯了強姦案 若得判死刑
: : 其罪行就和殺人判得一樣得重
: : 所以為了怕罪犯強姦後滅口 才這樣的區分判刑!
: 我覺得你說的很有道理
: 不過我覺得被強暴過的人一定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 所以死不死好像不是這麼重要了
被強暴雖然不是好事,
可是難道被害者的反應就一定得是「生不如死」嗎?
我總覺得這似乎是落入了父權思想的窠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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