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覺得同居沒什麼不好,
不管日後是否要結婚...
有結婚前提的,先同居"試婚",
其實是有他的優點存在的...
兩個人朝夕相處,真的可以看清楚對方的生活習慣,
如果發現自己實在無法忍受的部分,
也可以試著看能否改進調整彼此的步伐.
像我自從大二搬出去住之後,跟我男友就算是處於同居的狀態了,
他雖然住宿舍,卻很少回去,幾乎都跟我在一起,
也是那時候慢慢發現,彼此的生活習慣有很大的差異.
例如他是個滿整齊愛乾淨的人,
偏偏我是個比較拉塌的人,對於我房間的髒亂,
他就常常會看不過去,有時候就會因此起口角.
還有像他是個標準早睡早起的乖寶寶,可是我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夜貓子...
我們就常會因為這樣不同的生活習慣,態度而發生爭執.
如果沒有因此而分手的話,其實自然而然就會彼此適應了,
也會在每次的爭執中,找到平衡點,有時候你讓我一點,有時候我退一點,
就這樣,兩個人的步調就會越來越一致了.
例如雖然現在我們變成了遠距離,他每次回來還是會習慣性的幫我收拾房間^^;
我們已經很久沒有因為這樣吵過架了.
所以...其實同居也是有他的優點的...
對我而言同居最大的缺點大概就是,真的比較容易起小摩擦,
不過因為兩個人同在一個屋簷下,總不可能一直大眼瞪小眼的冷戰,
所以紛爭也容易解決就是了.
至於前面有人擔心的,什麼新鮮感之類的,我倒是沒有特別的感覺耶,
我覺得住在一起久了,那種感覺會變的有點像家人,
彼此互相扶持,勉勵,相依為命,就我而言這種感覺還是很棒的,
我們也不會覺得同居就失去了戀愛的甜蜜感,
因為我們一致認為,愛情是需要經營的,甜蜜和驚喜是需要被製造的,
只是有沒有心而已...^^
※ 引述《bonnielass (none)》之銘言:
: 我一直好奇怎樣才算是真正的同居
: 每天都住在一起,一起睡覺覺?
: 還是當週末情侶呢?
: 我和男友都算是很喜歡有自己個人空間,要作什麼就作什麼,
: 不用因為要不要吃飯;要不要打掃的小事情和對方有些小爭執而壞了一天了心情
: 分開時,但是同時也會很想念對方。
: 而我和男友分居兩地,唯有週末時才有空去找他,而他住校外,
: 理所當然,去找他的那幾天,就變成同居啦。
: 因為不是天天見面,所以見面時會分外珍惜相處時間,就算有小爭執
: 也是當下就解決,絕不帶著怒氣睡覺。
: 而且晚上可以一起抱著睡覺,早上醒來看見自己日思夜思的人就躺在你身旁
: 那是很幸福的感覺。
: 可是,因為同居時常常會因為小事情而吵架,尤其是家事。
: 因為不是天天見面,分開時,可以傳簡訊講電話,調調情,感情一樣百分百。
: 好像住在一起,就不會太注意一些談戀愛的小細節,
: 可是女生偏偏就很注意這些小細節。
: 再說,分開的時候,電話裡,噁心的話都講的出口,面對面就說不出口= ="
: 所以我還蠻贊成"半同居時代"
: 保持著有點黏又不會太黏的情況。
: 再說,不管有沒有要結婚的打算,了解另外一半的生活習性很重要。
: 也就是,除了約會以外,他的真面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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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 is'nt the kind of thing that you can say either exists or doesn't exist.
It's like a path across the land--it's not there to begin with,
but when lots of people go the same way,it comes into b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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