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森新聞報
http://news.pchome.com.tw/life/ettoday/20040107/index-20040107170632041706.html
2004-01-07 17:06/文/黃曼瑩
社會新聞中性工作者被殺、被搶,或是遭白嫖案件層出不窮,關心這些性工作者的團體要求
政府正視性工作者人權,尤其將「性工作除罪化」的聲音,一直都存在;現在內政部研擬「
性產業除罪化」,傾向娼嫖行為都不罰,固然保護性工作者,也打破傳統「嫖妓就是骯髒」
的誤導觀念,但對於中間剝削者、未成年少男少女賣淫行為的查緝,以及警方取締配合等管
理問題,卻還是重要的漫漫長路。
過去政府「罰娼卻不罰嫖」的立法規範,確實不合理、不公平,內政部研擬修法「性交易
除罪化」,朝向國際上一些性開放國家看齊,固然受到關懷性工作者團體鼓掌支持,但仍然
無法滿足這些團體大力疾呼「設置性產業專區」的需求,理由是牽涉的相關權責部會甚廣,
且專區覓址不易,加上恐社會大眾意見分歧,所以要從長計議。
到底對於性產業要到什麼開放程度,才算既符合潮流、重視人權,還能解決暴露的社會問題
,以及還有那一些配套措施未照顧週延?還有要注意那一些安全,甚至衛生等管理問題?
「性產業除罪化」是開放民主、重視人權的象徵,政府開始正視身為社會上弱勢族群的娼妓
,也是進步的表現,過去罰娼不罰嫖的規定,不但讓性工作者的傷害大,同時也讓性工作更
加地下化;未來不罰娼了,娼妓安全真的就受到保障了嗎?還有不法的色情行為如大陸妹來
台賣淫,就可以消失了嗎?其實連警方在取締與管理上可能都沒有把握。
此外,為了不讓台灣淪為「情色島嶼」,似乎政府更應該預防為了經濟因素被迫「下海」的
女性大量進入性產業,主動協助這群無奈的女性,才是解決色情氾濫的方式。還有目前有越
來越多的未成年少女從事性產業,未來除罪化後是否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未成年少男少女
賣淫的界定與規範,甚至加以輔導的制度,是否已經有更詳盡配套?
在台灣愛滋病感染率逐年提升之際,娼妓已是高危險群,或許政府也應該努力推展衛生教育
,以確保娼妓的真正人身權益,以避免未來性產業除罪化之後,發生「愛滋在蔓延」的危險
性,甚至背後洐生的社會經濟成本。
性產業除罪化,必需要有完整的配套與規範,且應更加開放公評,且周延考慮可能引起的相
關問題,避免帶來更大的社會成本與代價,以及看不到的損失。(本報生活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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