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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lpatine (MDMA)》之銘言: :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 難道孩子不是配偶的? : : → hsilin:身體自主吧! 推 210.85.150.10 09/30 : : → kanabo:女人為何不能自主自己的身體? 推140.112.126.212 09/30 : 女人難道可以自己生一個小孩??? 我是認為,如果是已婚的狀態,還是和配偶溝通過才是適當的。 就如同,夫妻財產分治,當然法律上太太或丈夫本身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 而不需經過配偶同意,但是一般溝通良好的婚姻,應該不會貿然 自行決定這種重大的事件才對。 至於為何會讓女性擁有墮胎權呢? 如果剛好婚姻狀況已經不佳了? 如果正好婚後發現對方有不正常的精神狀態? 等等不可抗力的狀況,讓婦女在最不得以的狀況下生下一個不會幸福的小孩? (不過我相信在婚姻狀態中大多數女性比男性更會去選擇生下小孩) 當然我只建議在醫生認為適當的受孕期間內施行人工流產, 當「它」還只是一顆受精卵的時候。 所以不想有小孩,就把避孕措施做好,要不就保有最適當的知識, 一覺得有危險,就別用鴕鳥心態去逃避覺得不可能發生在妳身上, 立刻在兩週之後進行驗孕,在最適當的時機作處理。 因為一個胎兒,當他開始有心跳、長出手腳、有腦、有五官之後, 他就已經是一個聽得到聲音的生命了。 我不清楚以往的女性若未婚有沒有自主的墮胎權, 我認為在經濟狀況不佳、環境不容許、未結婚的狀態, 為何還需要經過精子輸入者的同意? 另外還有其他狀況: 但若是未婚呢?若是孩子的父親不承認呢? 若是或者有些人根本搞不清楚孩子是誰的呢? -- 灰濛濛的天空 飄來了幾朵白色的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82.244 ※ 編輯: AndreaLee 來自: 61.56.182.244 (09/30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