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kiafans (ㄋㄐㄚㄈㄙ)
看板feminine-sex
標題Re: [閒聊] 既然還沒結婚就能做愛那何必結婚
時間Sat May 31 17:06:48 2003
※ 引述《Becque (....)》之銘言:
: 前恕略
: : 結婚不是為了做愛喔 是為了結婚
: : 是為了"跟你/妳在一起真好"而在一起的
: : 結婚並不是解脫 不是"爽"的開始 也不是"性"的允許
: : 結婚 是一個與對方一起度過人生的承諾 一個責任
: 前兩週 跟一位朋友也在討論這問題
: 當時我也是如此跟朋友說我認為 (先說明我跟我朋友都是男生)
: "結婚是一個與對方一起度過人生的承諾 與責任"
: 但就當我說完這段話後 我突然覺得自打耳光
: 由於 在我講出這話之前 也有討論到 責任感的問題
: 因此 我當下覺得"要是我有足夠得責任感"
: 何必還需要靠一張紙來定義我們的關係呢?
: .........婚姻這樣的制度為何而設立?
: 之後,現在想到的理由 大概是
: 給對方一個證明 一個明文的承諾 一份安定的感覺
: 與
: 將來法律上部分需要到的用途(不好意思 我不太確定是什麼)
: 結婚真的有必要嗎?
: 說實話
: 在面對認識的人相繼在這一兩年都要一一結婚了 (六月後半年就有11位朋友有喜事)
: 自己開始思考婚姻這回事 我仍然恐懼
: 婚姻多少真的需要一點衝動 一點勇氣 或是再一點傻
: 但是 就連感情都會變質了
: 更何況長久的婚姻呢?
: 是不是婚姻就是願意彼此下這個賭注 把彼此綁起來?不行再分?
: 這樣的話 為何結婚? 為家人? 為朋友? 為小孩? 為不認識的人?
: 如果確定彼此想要生活一輩子的話?還需要結婚嗎?
: 年初 去法國時 聽導遊說法國的女生現在很少人要結婚了
: 我當下會覺得多少有道理存在
幾點意見。
結婚也還是可以分開可以離婚。(尤其在現代社會離婚離迭創新高。)
真心相愛,想要在幾十年後已經不能性愛的時候,
跟枕邊尿失禁的人說聲「好愛你喔!」難道就一定需要「結婚」才行?
不需要。
現在躺在你身邊的人,你可以跟還沒有結婚的她說句「好愛妳喔!」
難道數十年後就不行?
還是說數十年後的你因為年紀大就怕了,沒有婚姻關係就說不出口?
不是。不是這樣。
所以相不相愛跟「結婚」本身並無太大關聯。
相愛的時候結了婚,不相愛的時候「婚姻」也挽留不了什麼。
平心而論,就現實生活上看到有不少的的情況就是:(不管國內或國外)
男女年輕相愛而結婚,結婚久了女的老了、男的覺得了無新意膩了去搞外遇了,
女的不爽了請徵信社抓猴什麼都來了,訴請法院要求離婚然後分到一大筆贍養費,
男的心不甘情不願花錢買自由,離婚。
不是再強調男女之間孰是孰非。
但是婚姻現在的價值個人認為主要有二。
其一則為相愛的時候的一種證明,一種浪漫的表現。
要證明我們在這個時候比誰都相愛,我們深深地相愛所以結婚。
這是「此刻」的相愛。
但絕不是:
我們現在這麼相愛,想要永遠生活在一起,而結婚,用婚姻把彼此鎖住。
因為根本鎖不住,有一方不愛了的時候婚姻也留不住什麼。
其二是對於弱勢一方的一種保障。
「這麼相愛,你要娶(嫁)我阿!不然我都不安心~」之類的。
不安心什麼?找有錢老公(老婆)的還不就擔心這自己的飯票問題。
就算不相愛了離婚也還是可以分到一筆。
所以說什麼「要跟對方永遠在一起」、「給比此一個承諾」所以結婚的人,
用現實一點的方式來解讀的話,
應該說是「『現在』(以後不一定)想要永遠跟對方在一起」
「承諾彼此的民生問題、就算老子(老娘)落跑也會付一筆錢給你」
難道結婚就能保證永遠相愛永遠在一起?
難道結婚就能承諾不會變心?
沒有辦法的。只有消極性的「箝制」的效果,而且在現代社會越來越薄弱。
剩下的動機,就是之前版友推文中講到的「世俗的眼光」了吧?
爸媽催促,親戚喊燒。
結婚也可以離婚?那跟沒結婚有什麼分別?
有分別。可以「箝制」對方,讓他(她)不可以輕易甩我,不敢輕易搞外遇,
如此而已。
跟所謂的「相愛的保證、相愛的承諾」這些東西無關。
這是很多人自己在想像的東西啦。
(或者是之前原作跟其他版友提到的「結婚之後才能發生性關係」這一點。
不能說沒有啦,但在現代社會這觀念越來越少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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