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iad (fatal freedom)
看板feminine_sex
標題Re: [心得] 我的愛滋朋友。
時間Mon Jul 11 12:02:46 2005
※ 引述《mylovelycat (捍衛胖仔的尊嚴~~~~)》之銘言:
: : 爭論並一一闡述了自己的理念,我們一同為自己的理念辯護
: : ,並在這過程中再次思考自己是否有所誤,或者有所遺漏。
: : 我認為意義就在這裡。我不天真,我知道很難,但我不願放
: : 棄『可能性』。你不也是?否則不用提供這本書。
: 你只注意到自己的朋友, 那其他人呢??
: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感情用事, 這樣算不算是自私....
你讓我好錯愕,為什麼拿我的文回另一位板友的文?老實說,
我不認識她的朋友耶。
不過假如你在急速回文之前曾經認真看過我之前的文章,我以
為我們已經達成某程度共識─我還謝謝你喔─原來我錯了?
我不是不管其他人唷,我說了,如果愛滋病患之中有人觸法,
我舉雙手贊成他們應該接受法律的懲處;但假如其行為合度,
沒有人有任何資格與立場去迫害他們的自由、他們的權益,只
因為一種可以削減的恐懼、可以試著去理解的疾病知識─我認
為,不能因為懶惰(懶得去試著讓自己與他人有和平共處的機
會)就要求別人一再退讓。
我覺得你也是有相同看法的,即使你站在另一方立場,我在你
的文章中看見了這點。而我很久之前的文章就說了,我認為我
們兩個的歧見就在於你覺得應該由愛滋患者先退讓,因為他們
的確造成威脅,而且有你所謂的道德缺失;但我以為,不能因
為所有的數據顯示『普遍』如何就一概而論,因為這些數據仍
不能凌駕於最基本、擁有最高性的人權之上而施以暴力。
乃因此,我建議,由收容所方公開提出其所內的經營措施,最
重要的如:醫療器材如何處理,環境如何維護等等最引人疑竇
之事,並且確實掌控所內病患不會有因情緒、心理等問題危及
他人安全。這些是我認為也同意,在現今社會裡生活,他們必
須承擔的包袱。
而社區方面則應該回復理性─他們的行為才真的可能已經觸法
─試著接受新知,試著以瞭解代替恐慌與排除異己的心態。
而政府,則應該開始注意愛滋病患的相關問題,尤其是與社會
一般人如何共處的問題。
以上是我之前就說過的,你有疑問嗎?我還以為你已經認同了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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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失去一個親近的朋友,我們即品嚐到如此的消亡;
對我們來說,
不只是這個朋友不在了,
世界為其存在的方式也失去了。
世界從此失去了一個被經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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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99.8
推 mylovelycat:我不小心看錯囉, 文章早就改好了 220.138.33.76 07/11
→ mylovelycat:不過你回文的速度太快了XD 220.138.33.76 07/11
→ mylovelycat:不過你的論點我基本上幾乎是完全同意的 220.138.33.76 07/11
推 mylovelycat:除了社區有接納的義務之外.... 220.138.50.39 07/11
推 naiad:嗯嗯。回文時沒人通知我你改了嘛,所以我很吃驚呢 219.84.99.8 07/11
→ naiad:關於那點,我們的確是不同意見,這樣很好,雙方的 219.84.99.8 07/11
→ naiad:權益都有人為其辯護。 219.84.99.8 07/11
※ 編輯: naiad 來自: 219.84.99.8 (07/11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