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master (阿拉拿來我幫你開)
看板feminine_sex
標題Re: [討論] 劈腿
時間Sat Jul 23 19:44:59 2005
※ 引述《Drizzt (莫名的熱血蠢動)》之銘言:
: 劈腿看來是個近來 (或長期?) 這個看板爭議不止的一個議題。而由這
: 個爭議點也引起了不小的騷動。我個人的意見會認為,與其在那邊用尖酸刻
: 薄的言詞攻防甚至變成大玩罷免的權力操作,不如直接好好的談這個話題。
: 別在那兒一邊爭執這個,一邊對於對造搞些討論之外的動作,因為這對於討
: 論一點幫助都沒有。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的話題不該在單純的「性」討論板
: 上討論。但是我從不認為就有個單純的、天生的、本能的「性」在那邊給人
: 單純的供給科學研究或討論。能夠建立單純的、天生的、本能的「性」的唯
: 一可能就是在「社會中」、「文明中」。換言之,自然和文明的區分可以被
: 呈現出來的條件就是文明條件下。是個收編和排除並存 (雖然排除的還是自
: 己) 的自我指設邏輯。當然,這個可以討論很多很多很多,但這裡就先於此
: 打住吧。
: 廢話就不多說,直接切入話題吧。
: 劈腿是什麼?看來是對於自己的異於己性的女友、異於己性的男友、同
: 於己性的女友、或是同於己性的男友 (我考慮了一下跨越物種要不要寫,但
: 是我不熟悉,所以就作罷了) 「愛上別人」,且「至少有些動作」,甚至是
: 有「性行為」的情況發生。
: 而在這個情況下,看來劈腿最令人 (自己的異性戀男女朋友或同性戀男
: 女朋友) 難堪的大概就是其中的「欺騙性」了。但是,什麼又是這個欺騙性
: 呢?它欺騙了什麼?欺騙的可能性條件又是什麼?我當然毫不遲疑的說如果
: 「自己的」男/女朋友若是愛上了他人,而捨自己而去必然會難過。而且可
: 能是超級難過的。但是難過之外,回頭想想,如果她/他就是不愛你了,或
: 是就打算與他人同行,那你需要堅持什麼?當然,你可以試著挽回﹔然而如
: 果就是不行的話,你還要綁住這個人嗎?或者更為根本的一個問題:「你綁
: 得住嗎?」。
: 我們當然可以宣稱某人是「自己的」男/女朋友,但是這個「所有格」
: 到底有效到什麼地步。我可以擁有我的電腦,而這個電腦是我的,我可以要
: 求別人不能動它使用它接近它。也就是我可以排除性的佔有所謂「我的電腦
: 」。然而,也不用說什麼男女朋友了,只要是個人,甚至基進來說一個非人
: 的動物我們都不能夠真的去佔有而宣稱他屬於自己。既然如此,對方的抉擇
: 如果他/她堅持那我們如何要求他/她改變?可能會覺得對方莫名其妙的愛
: 上別人,但是同時,他/她愛上你同樣也可能令他人感到瞎透了眼。誰說性
: /別上男女朋友、男男朋友、女女朋友就一定得要永遠在一起 (不過要分也
: 不是想要就能分,還是要看脈絡) ,誰可以「正當地」阻止一個人追求自己
: 認定的幸福來捍衛自己認定的幸福呢?一個人可以要求自己不要劈腿,但是
: 這個止限於自己對自己的承諾而已。如果有人說劈腿就是不好的,那我會說
: 這個結論下的太快、太草率了。因為這樣的說辭太過於自我中心了﹔只是把
: 自己的男女朋友當作是一個可以被自己完全佔有的「物品」罷了。我很疑惑
: ,這樣的行為是單純的佔有慾,還是愛呢?
: 我會說:「劈腿,光說劈腿沒有什麼必定的是非對錯」。請特別注意,
: 我說這個不涉及必定的是非對錯,不是說這樣的行為就應該被讚頌青睞奉為
: 圭臬。不過,我相信,至少我們對於這樣的性/別相處情況是需要「除罪」
: 的。比方說近年來台灣有人開始論述的通姦除罪化就是一例。因為婚姻制度
: 從來不是沒有問題的 (雖然我是男性,但我依然認為其中有很多需要避免的
: 父權、歧視陷阱,特別是那些習以為常因此不以為意的) ,二來一個人不愛
: 特定一個人而愛上另外一個人這個情感投注的轉變究竟錯在哪裡?不看脈絡
: 而就指出「劈腿」/「愛別人」行為有罪該罵實在太過於匆促了。
: 最後,我會奉勸喜歡用劈腿以及其延伸的罵人詞彙來虧損女性的人不要
: 這樣使用修辭了。如同我很強調脈絡一般,這些對於女性「性」上的攻擊詞
: 彙在這個「社會中」、「文化意義下」正是對於女性壓抑的一個重要環節,
: 殺傷力是出奇的恐怖的。往往,不需要任何的其他論述,只要對於性的攻擊
: 就能造成很大的壓力。比方說對於性吸引力的攻擊 (醜、肥、恐龍等) 的社
: 會壓力大家大概都不陌生,更不用說性行為上的攻擊了。如果堅持要用這些
: 字彙,或許使用者沒想太多。但是很遺憾的,這樣的使用者已經是社會歧視
: 壓力的共犯了。
在結婚前
女生屬於自己的,男生屬於自己的
男女朋友都交朋友,我覺得天經地義
也不算劈腿啦
結婚後
如果感覺到婚姻無法下去,其實在和平理性下分手
我覺得也沒關係
在雙方同意下,劈腿也沒什麼
人類未來壽命會越來越長
你真的有辦法跟一個人相處幾十年不變嗎??
所以劈腿也沒什麼
劈腿本身無罪,所謂的道德責任也是自己搞來的
但在對方未知下的劈腿
是種欺騙
猶如買車,買到之後,還得分人開~~~(車可男可女,莫水桶)
對原買車人而言這感覺當然很遭
這種騙人的劈腿,當然就是X
賤男人,X女人~~~~~`
所以在對方知情下,劈腿合法合理
但是若在對方未知下,就是騙人的賤行為
男人多被稱,賤男人,花心,爛貨
女人多被稱,XX,X貨
所以劈腿在不同前題下就有不同情形
得看前題囉
感謝路人好心勸告,X字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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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xmaster 來自: 61.230.102.109 (07/2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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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essia:觀念 是人訂出來的 大家只是順應多數人看法 203.73.73.207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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