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修訂過後 情節輕者部分之版規 ,將在 2/9(Mon.) 0:00
起開始實施,煩請各位使用者多加注意。
修訂版規中「情節輕者」部分如下:
1.禁止人身攻擊
2.禁止無端辱罵
3.禁止灌水文
4.請盡量減少聊天性質推文
此外於版主公告並講明不可灌水、另有特殊目的之文章中,進行灌水
行為,則視同違反版規處理之
懲處:
以上行為,版主將提出規勸,後若未能在時限內修正(自刪或修改內
容),則版主將逕行砍文,並記警告一次;再犯則水桶一次三天份;
三犯終身水桶。
5.禁止徵男女朋友、炮友、一夜情
6.禁廣告文。與性有關且非營利性質之座談會、問卷調查、書籍發表之廣告,
僅供保留一個星期
7.禁止一行文
懲處:
以上行為,版主將逕行砍文,並記警告一次;再犯則水桶一次三天份;
三犯終身水桶。
8.禁止不當推文,標準同上列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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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6.13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