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串已停止討論
原po也看過大家給的意見
底下的推文 有的人已經觸犯板規
2-1 禁止在文章中發表過度不堪、礙難接受之猥褻性、挑逗性、惡意攻訐性,
以及對使用者有任何言詞騷擾、侮辱、挑釁、威脅、誹謗之文字及情狀。
->推文謾罵警告一次,如情節嚴重者水桶兩個月處理。
且人數過多 不一一列名警告!!
我也不希望 我上任後第一次發的警告文 有這麼多人 ( ′-`)y-~
請大家注意言論喔!!!! 在版面上酸別的版友在版規是禁止的!!
這篇內容是原PO個人之行為 請各位板友不要以偏蓋全!!!
請各位板友 理性討論^^
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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