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iad (偽公主)》之銘言:
: ※ 引述《LAsuckers (洛杉磯哈棒人隊)》之銘言:
: : 對不起 我有一個問題
: : 若是政見有瑕疵是不是應該在登記結束前就先告知候選人予以修正
: : 還先通知卻在登記結束後才撤修其資格的做法是否有瑕疵呢?
: : 就好像你今天去登記參選立委
: : 結果登記的時候忘了蓋章
: : 選務人員沒提醒你卻在登記結束後才告訴你因為沒蓋章所以沒得選
: 政見的符不符合,怎麼會是屬於「程序」問題?這應該是屬
: 於一個人對板的理解,對板的理想,以及個人的原則吧;程
: 序,是必須每個人都符合的,而政見是有個人差異的。否則
: 本板何必請每個候選人發表政見呢?
: 其次,之前的解釋中說了,就擔心有人不瞭解,所以公告提
: 醒本板板主必須符合板旨所要求;這,我想板主群已經盡份
: 。
: : 還有你最後提到的解釋部分
: : 若被撤銷資格的候選人提出解釋
: : 請問還是由版主一個人審核嗎?
: : 如果是的話這樣一個人決定所有事的做法不太符合選舉精神吧
: 板主不只一個人,上面掛得清清楚楚是兩個人,而這種大事
: ,當然是板主群一起商量。
版主群也才兩個人啊
兩個人就決定這麼重要的大事是不是有點草率
: 至於撤銷資格後是否等待提出解釋;本板採行的是由板上使用者
: 根據候選人政見提出質疑與論辯,在這期間,候選人可以視情況
: 提出修訂、補充。板主群審查的則是最後的政見。
: 經審查確定之後,當然就不再受理。這就是本板的選舉程序。
先報名後審查?
這麼特殊的規定之前的公告好像也沒有提到
於情於理起碼也要讓人家有個修改的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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