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fst (....)》之銘言:
: 諸位請看:
: 3229
: 3525
: 兩篇
: 副長(其實我原本搞不懂為什麼要降子叫,不過今天我同學給了我解釋)
: 發表玩政見(策)後
: 並未給予他的fan BonnieC(唔..她有祝他高票當選 應該算支持他的人吧?我國文不好 不懂)
: 正確的or任何小小的回應
: 我個人覺得呢
: 你們幫副長戰了那麼久
: 可是他自己卻消失了(他最後po文時間?? 去找找吧)
: 我不覺得有任何正面的意義
: 要反駁什麼
: 是不是應該對他的政見(策)作出'最佳化' (我忘記某個詞了,找個代替...)?
: 而非唇槍舌戰呢(所謂的打嘴砲?)
: 相信諸位乃知識份子
: 有理想
: 有抱負
: 是有理性的人
: 希望能思考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
: 法律 規定 本來就不是完美的
: 但是人心中有一把尺
: 能衡量自己的作為
: 謹致
: ---
: 大家都不睡覺喔 = =
: 四點了 還在 po文
: 呼 ..
: 等等去系館唸書寫報告(我的國文..>,<)
: 晚安了各位
我們所爭的不過是一個程序的正義,
民主選舉過程中的程序保障罷了...至於誰是候選人,Who cares?
不管是副長也好,別人也罷,都應一體適用公平的被選舉程序,
副長有無對其支持者做出回應跟他能不能參選有啥關連性?
沒有人在打嘴炮,就事論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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