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iad (偽公主)》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前刪)
: : 其實不太清楚你在問什麼
: : 我想要表達的是每次申訴案件我都是獨立處理的
: : 所以不管先前誰是誰非,這次誰是就誰是,誰非就誰非
: 嗯嗯,其實我的意思是:
: 我很想有那麼一條明定的規章,讓事情發生時沒有模糊地帶,
: 可以照章行事;這樣一來我不用一再重複過程,去一再解釋某
: 行為是不合法的,以及我為什麼認為不合法。
: 當然最好,也應該,有一個辦法懲處這種擅自轉錄文章的行為
: ,讓他們知道這種行為不被容許,如此,才能確實遏止之。
就我的認知,我的權限只能懲處版主
對於普通版友,我沒有任何懲處的權限
簡而言之,版友幹壞事,我只能要求版主處理
至多向站方提報,請站方對這版友做出懲處
我無法給予實質上的懲處
: 而你的獨立處理每個案件,是,我不懷疑呀,是應該這樣,
: 我也支持這樣;不過這跟我的訴求無關。
: 我只是在想,既然小組長處理的是這個組每一個板之間的事
: 務,那麼能不能就這次發生的事件,建立起一個規章,讓這
: 樣的事情以後都有例可循,不用每次都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
: 去『爭議』雷同性過高的「單一事件群」。
會有不成文的判例吧
例如擅自隱版的案例也不少了,往後如果再發生類似事件也會參考以往的處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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