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sumika (我愛Qlair的吉田亞紀)》之銘言:
: 我非常不能理解,對於這種案例我真的很想開罵,你真他媽的蠢啊!不報警?你在想什
: 麼啊!有的人還洗澡,拼命把證據沖掉?你們是瘋了嗎?是白痴嗎?
: 你是想增加被害人喔?好啊!華岡之狼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啊!就是很多人不敢報警啊!
: 所以讓他逍遙法外多姦了他媽的一兩百個啊!這個例子成功了吧?你高興嗎?
: 你只想到自己啊?你以為不要聲張就沒事啦?白!痴!你懷孕怎麼辦?你得性病怎麼辦?
: 退一萬步而言,你憋到最後憋的瘋了(這種案例有發生過喔),你怎麼辦?還有誰能告
: 他?還有誰能制裁他?
: 你不說,還有誰能幫你?還有誰會知道它就是強暴犯?
: 我操他媽的你們這些不報警的人真蠢啊!
: (不妥的話請刪,不必問我了,唉,氣炸了)
看到你的文章...我也氣炸了
想必您是念法律的吧...保留精液又怎麼樣
保留精液就能控告成功喔
去翻翻法條...去看看判例
既然你有任是當檢察官的
那你更應該問清楚
被起訴的強暴案有幾成最後獲判有罪
三成...你想不到꜊有不少是保留精液..甚至還有驗傷單勒
再者就被害人的心理
不公開庭又怎樣...有專人又怎樣
現在刑事訴訟的新制..還不是要讓當事人重複的訴說
她們的內心根本就不想碰這件事了
訴說只是加深他們的記憶印象
萬一告不成....對方賤一點還反訴你誣告
罪也不輕喔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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