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sumika (我愛Qlair的吉田亞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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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不敢報警的理由
時間Fri Jul 25 01:37:22 2003
※ 引述《MilchFlasche (雙十二年華)》之銘言:
: ※ 引述《ilovesumika (我愛Qlair的吉田亞紀)》之銘言:
: : 我不覺得這是貶抑。
: : 就如同我前面的舉例。
: : 如果你住貧民區,有一天差點被偷,你朋友說趕快搬家啦,不要住貧民區。
: : 你當然有住在貧民區的自由,可能房租便宜。
: : 但你朋友可能只是要告訴你,會有的風險。
: : 也許不一定對,貧民區搞不好也是治安很好的。
: : 但也許他的直覺就是覺得貧民區危險。
: : 那這樣是否是貶抑?我不覺得。
: 當說「下次穿多一點,免得被怎樣怎樣」的時候,
: 這不就是一種暗示?
以下前提皆以「未遂」來說:
當有人說「下次趕快搬離貧民區,免得被偷被搶」,對方不會覺得怎樣。
那麼為什麼有人說「別穿那麼少,免得發生不幸」,卻會讓人覺得在歸責於被害人?
以下前提皆以「既遂」來說:
有人住貧民區,被偷被搶,朋友說「哈哈活該,我早就勸過你要搬家了吧」。
……這種人很多嗎?那麼,有人會覺得這樣講是對的嗎?
有人穿細肩帶,被性侵害,朋友說「哈哈活該,我早就勸過你要穿多點了吧」。
……這種人明明就更少吧?有聽過誰這麼說嗎?我覺得根本沒有吧。
就算有,有人會覺得這樣講是對的嗎?
明明就不該在意啊。
或許是國民黨的醬缸式教育(或還珠格格?),把幾百年前的愚蠢文化拿來荼毒這一代
的青年的關係?
幾百年前的文化說被強暴的人是可恥的。
那你們覺得這句話對嗎?
既然不對,又為什麼有這麼多人這麼覺得?
哪些文化教育了你們「被強暴是可恥的」?
: 這跟善不善意沒有關係,在講話的時候一樣是「作者已死」的,
: 如何控制別人不去那樣自咎?
: 況且出於善意的建議那麼多,可以說「下次記得叫台╳大車隊」、
: 「下次別走那條巷子了」、「快到家時打給我!我去接妳」之類的,
: 為什麼社會上還是會充滿著挑著人家怎麼穿去「建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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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ohpooh:= ="啥時版面才會再清爽起來? 推 203.70.81.140 07/25
→ MilchFlasche:我回他信箱了;前文要收要砍聽板大的。 推 210.85.222.229 07/25
→ ilovesumika:「討論」就是一種佔版面的東西 推 61.224.164.157 07/25
→ MilchFlasche:但也有歹戲拖棚這種事的;畢竟大家都觀眾 推 210.85.222.229 07/25
→ poohpooh:個人認為討論這些很不"實際" 推 203.70.81.140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