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MWSTW (羞恥的別名)》之銘言:
: 總不能因為一個對的訴求本身傷害人就不准說吧…特別是這個
: 訴求本身是有些道理的。特別是人在痛苦之中總會忘記一些本
: 來自己信守的道德責任,像是應該防止苦難繼續發生等等,而
: 有人來提醒,就我看來並不是件壞事。
我不太懂在這裡被害者為什麼會有[自己信守的道德責任]
就如同我們在街上看到搶劫的現行犯
如果有人報警 我們可以說這個人熱心公益
如果沒有報警而只是從旁邊走過去 我們頂多也只能說他
冷漠而已
更何況是牽涉到自己的利益
如果衡量犯人被定罪的機率 在偵查過程中所受的二次傷害
對於往後的人際關係的影響與自己的心理傷害的復原難易
如果報警對於公益的促進並不是很顯然地有太大幫助 但是
對於自己的私益卻有重大的危害時
選擇不報警 對個人來說絕對可能是一個理性的選擇
甚至 只要這件是對於私益有一點侵害
那我們要求一個人捨棄私益而追求公益根本是一件違反人性
的事
國家和社會應該做的是要讓被害人減少因為報警而受的傷害
提升被害人報警的意願 這才是更務實可行的做法
而不是要求被害人強忍自己的痛苦而去做一件大家認為[對]
的事
我可以說 被害人根本沒有義務犧牲自己而去負那原本不應
該是他負的責任 承擔那原本不是他應該承擔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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