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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段鴻裕/苗栗縣報導】 2007.02.17 03:42 am 未婚男子藍振豪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國三女學生,約對方出遊,涉嫌以米酒調配運動飲 料騙她共飲,趁她酒醉後以手指性侵得逞後,又將女學生棄於路旁。 苗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將藍振豪提起公訴。 檢方以妨害性自主罪章的強制性交罪起訴藍振豪(廿四歲,苗栗縣人),認定他涉及以強 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意願的方法而性交,依法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藍振豪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就讀苗栗縣某國中三年級女學生,知道對方還未成 年,雙方在網路交談一段時間後,去年九月中旬某晚六時卅分,藍振豪預先購買米酒、運 動飲料等,約女學生晚間放學後在校門口見面,再駕轎車載女學生到苗栗縣通霄鎮,車停 路旁。 藍振豪佯稱心情不好,希望女學生陪他共飲米酒調配運動飲料解悶;女學生不疑,喝了兩 杯後就酒醉而暈眩,藍振豪趁機強行猥褻、手指性侵。 起訴書指出,女學生發現受辱而反抗,藍振豪竟將女學生趕出車外,棄於馬路邊,自行駕 車離去;女學生因酒後神智不穩,夜間獨自在路旁行走被當地巡守隊發現報警。藍振豪接 受檢警偵訊時,坦承有撫摸及使用手指等行為,但否認違反女學生意願。 【2007/02/17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733016.shtml 裡面有整理出一些犯案手法 希望各位交友時可以引以為戒 有所幫助 -- ˇsex 男女 ◎ ★ 飛雅特,你他媽雜碎!★ 爆!badbadboy/Fox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