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ngla (阿母! 哇阿明啦~~~)
看板firsttime
標題[第一次和前男友糾纏下去
時間Sat Feb 21 19:50:12 2009
他和我分手了
現在也有女朋友
但是和我仍舊繼續糾纏
理智上我知道不可以
但是很想讓他新女友知道
因為那女的是我們的第三者
第一次這樣做
算是做賤自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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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pgames:剪不斷 理還亂...揮刀斬下去吧 不要執迷了 02/21 23:05
→ popgames:如果妳可以感同身受 妳一定不會像現在這樣... 02/21 23:06
→ chyclk:我跟你一樣 但我對自己說我又不差 何必呢 現在都不接他電話 02/22 00:34
推 mahound:要修改標題哦:)~ 02/22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