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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戰時攻守雙方須將暱稱欄改成(帝)天城守將或主帥 後面還有空白的部份則填寫一勝或一和或敗之類的... 所以若你已經一勝了你的暱稱欄要改成(帝)天城守將一勝..... 暱稱的更改可以按大寫的N進行修改..... 2.國戰之戰鬥為兩戰兩勝制...二戰皆勝者為勝,一比一為和,皆敗則為敗 當你戰績達到三勝二和一敗時須將立即退出戰場....不得再跟他人戰鬥 3.國戰時棋譜須保存,並轉錄至該國板上...不管勝負結果如何 該國戰將都需轉錄棋譜至自己國家之板上... 如有爭議者得由雙方統帥協調之.... 4.國戰行為發生時,攻守雙方不得拒絕接戰(除主帥於戰爭初期時可不參與 或是該人已經具備第二項三勝二和一敗之事實),但守方有權先挑人應戰 如有該行為發生者以前線脫逃罪名論...該人裁判敗戰.... 5.當國戰行為結束後失敗者為戰勝國之俘虜,但三勝二和者可免除俘虜之身分 且最後戰勝國之戰敗者亦可不為落敗國之俘虜.... 而國戰俘虜則統一規定三天後由原國贖回... 6.攻擊方之人員則於攻擊後之兩星期內不得再參與國戰??... 作者: junghung (愛飆車的乖小孩) 看板: FiveChess 標題: Re: [轉錄]國戰規則... 時間: Sat Jun 5 02:46:13 1999 ※ 引述《junghung (愛飆車的乖小孩)》之銘言: : 6.攻擊方之人員則於攻擊後之兩星期內不得再參與國戰??... 想了一下,還是提出我的意見 如果假設我們2軍都失敗 那有人派2對來打我們,萬一不幸失守 不就剩首都,可是要攻首都時,那些人又可出戰 他國的人又必須停戰,這樣很麻煩 攻一次停戰10人,別國可能沒人可以攻 變成只有玄月可以進攻.... 在說被俘虜者已限定10天不得出戰,到時各國人數會更少 這樣限制恐怕還是會變成為了必勝 只好不攻擊,等防守,好像怪怪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