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
我怎麼死,就怎麼了(ㄌㄧㄠˇ),不用特別急救、化妝或修飾。
你們知道我是佛教徒,請給我最後八個鐘頭的寧靜,不可以移動我,也不應該悲傷。你
們是知道的,我一定會跟隨佛光往生到永恒的樂土,所以有什麼好難過的呢,你們應該為
我高興才對。如果我是因意外死去,請馬上與器官捐贈協會連絡,讓可以用的器官繼續發
揮它的功能。
火葬,骨灰和家人放在一起。至於佛事的形式,就聽長輩的意思。請記得要把我的死訊
告訴慈濟功德會以及禪定學會的師兄師姊們,他們可能會進行一些必要/非必要的協助。
我留下來的東西請物盡其用。我想最有價值的是那些書,如果你們不看,請捐給圖書館
。其他衣物雜物就送給親友結緣,送不完的就捐出去吧。至於保險金與其他有形財產,死
不帶去,交給長輩決定。
交待完了,來說說我這輩子的感想吧!
媽媽,妳生我很辛苦(臨時決定剖腹,麻藥還沒作用就動了刀)。還有爸,你和媽兩個
人把我撫養長大,我時時都感恩你們!
其他的至親好友們,謝謝你們陪我走過這一生。此生曾經虧欠(或是得罪)的,請接受
我在這裡對你說聲感謝(或抱歉)。
晚安。這一次,不說早安了。
又啟:記得告訴醫生我要 "DNR"(Do No Resuscitation),就是不要進行急救心肺復甦
術的意思,切記!
本遺囑依民法一千一百九十條規定,有法定效力
立書人:蔡○○(簽名)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一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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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怨憎會、愛離別、求不得、煩惱熾盛,謂之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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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