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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我稍微認真回一下。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引述《KoujikiOuji (古事記王子)》之銘言: : : 順便再提另一個解釋免得您又亂開砲…游群社會常常易地而居的,對他們來說不 : : 能自行移動的物品都是生活的累贅,這也是原因之一。 : ^^^^^^^^^^^^^^^^^^^^^^^^^^^^^^^^ : 我前文就說西方人搞錯不要跟著搞錯,盡信書不如無書 : 人有不要的東西,不代表什麼都不要,這根本是兩回事 : 現代人也一樣會搬家,我上回搬家時把很多懶得帶的東西堆成一堆讓鄰居來隨便撿 : 相信很多人也會做一樣的事,但這不代表我可以隨時跑到鄰居家裡去任意拿東西 : 現代人也會丟資源垃圾,你觀察到拾荒阿伯隨意撿垃圾沒人會逮捕他, : 是不是也推論 : 因為現代人過著豐裕的生活 "無所有權觀念"??!! : 人丟掉的東西,是因為拋棄了,變成無主物,所以可放任別人隨便拿 : 不是那些人沒有所有權的概念,兩個不相干的事不要搞在一起 : 棕熊鮭魚吃不完會隨便亂丟沒錯,但是如果你膽敢去搶牠正要吃的那條 : 牠絕對會咬死你 就從這裡開始好了。那我請問一下,假如每個人的需求透過自身的勞動很容易就 能滿足了,為什麼他們要搶奪別人的東西?這才是關鍵:會有劫掠發生,那是資源不 足的關係。但游群社會中的維生是很容易的,一方面是在文化上本來就沒有現代社會 那樣多的物質需求,另一方面他們的物質需求也很容易滿足。他們每週的工作時間加 起來只要兩天左右即足夠生活所需。 : 大自然的東西本來就沒有一定是誰的,但是動物會有撿來的、獵來的東西就是「我的」 : 的概念,這是內建於基因之中,人類也一樣,這個事實不是觀察或解讀錯誤可以扭曲的 : 說什麼早期人類沒有所有權的觀念....你在那邊搞不清楚為什麼我要提動物 : 還說什麼檔次... 我還是那句話,書看過來再來討論,可以免去一些背景知識的說明。曉得這些基 礎知識才不會一下就給人抓到把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20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