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寺僧
宋時臨安一寺,有僧行二十餘人,僮僕十數人。皆不守佛門法戒,惟以邪淫為事,其寺基
趾極大,山門之內,各有長廊深巷,曲折環通,入寺者非熟人道引,則左盤右轉,終無門
可出。周圍高 垣牆,期與居民隔絕。垣牆之內,又增設夾 ,中置數道鋼柵,以防屬垣之
耳。
僧房各置私室一間,匿藏婦女。雖俗家父母亦不令知有此室也。又於中間空闊地面,擇人
所不至處,掘一土窟,階級下七八曲,方廣十餘丈,上留小窗透明,外高坎,坎外堆石,
石外疊高阜,阜上復有牆。窟中四壁以木板裝嵌,置有床帳被褥、椅桌器皿,乃眾共恣淫
之地,非如私室中,一僧一婦丑穢自知之所也。
僧行僮僕往往立市井叢雜處,引誘失群迷路婦女,間有婦女肩輿在途,則乘人眼錯扛抬入
寺,凡此僧引得婦女即先在此僧私室,淫謔數宵,方引至窟室,任僧行僮僕雜然群通,彼
僧亦然。有居窟多年,老者病者,則相次引去,不知置於何處。
湖州有一士人攜妻來臨安訂親,泊舟藍橋河下,士語妻曰:一我借轎來迎汝,我或不來,
當令轎夫持紫衫為證,汝可即來。」
士去未逾時,有轎夫持紫衫至,士妻乃登轎,轎夫竟舁入寺中,見一少年持引,曰:「官
人在此。」
婦隨之而入,轉深巷數曲,至小室中。少年去巾,乃僧也。婦驚呼,僧以刃挾止之,脫其
衣裳,摸弄淫耍,極盡鄙褻之狀,婦亦無奈何,淫宿數日,引入窟室,見先有婦女三十三
人在焉,皆美姿絕色。
是日僧眾亦共三十餘人,置酒歡飲,亂行淫穢,婦甚厭之。間有新至者,一日引一女子至
,年十四五,丰姿美艷,眉攢萬斛憂愁,見群婦始略舒眉。
群婦問之,女曰:「我某太守女,全家候差臨安,因觀燈於人叢中,與婢相失,被一士引
至其房,乃僧也。強相凌逼,我極力自持,衣帶展轉不得間,為渠所扯斷矣。渠神酣興發
,我羞慘呻吟,遂為所狎。花心 折,痛欲消魂,以口嚙唇、實難存活。誰知渠竟夕不眠,
蓄雲覆雨,戀戀不休,不念人之苦也。在其室十數夜矣!不知今日何緣又引我至此?」
群婦曰:「爾且莫喜歡,少刻大眾齋來,爾還要受他們這多荼毒,然後免得此苦也。」
己而果然,女不勝悲怨,於是群婦日夕切齒,謀脫無計,以每日有僧三四人居守耳。
一夕,只一僧守之。群婦問故,云:「各僧送喪過海,明日方歸。」
群婦謀道,中有三四婦勇健者,伺僧熟睡,啟關而出,至窟外,逾牆達大路,離臨安城五
里,一婦頗知路名,訪問歸家,陳告於府。府尹大驚,時孝宗內禪,明日放赦。
府尹即部百卒,捕殺僧眾,焚其寺以歸,婦召主收領。府尹至寺時,眾僧方歸,置宴窟中
,初亦 然不察三婦之遁也,湖州士妻因得歸。
蓋士初在舟語妻時,僧已瞰舟有美婦,往來岸側,竊聞其語,遂以紫衫並轎舁婦而去。有
一婦相隨行,至郊外,轎去如飛,婢遂失後不知所在。府尹拷僧,詰其老者病者何在,言
引出殺之,葬於寺後,因掘出骸骨三十餘副,金帛亦不貲雲。
又有士候差臨安,一日與妻聯輿,出市井叢雜處,停輿市買,轉盼間不見妻輿,士執輿夫
至官推問,莫可究竟。
年餘,忽有輿來門外,乃其妻也,云:「被人扛去時,已非舊輿夫矣。」
約行數里,入一大門長廊下,出輿詢問官人,輿夫曰:「且入內。」
一僧迎之,心疑退步,僧自後推之,乃大呼。僧挽拽而入,曰:「此間是要性命去處。」
轉數曲入暗室,扃閉甚嚴,略無人聲,雖鐘聲亦覺甚遠,坐久微覺明,僧攜酒餚至,憂憤
不食,每日兩次送飯,暮則攜酒強之飲就同寢。
一日僧出忘扃戶,我行至暗巷中,遙望燈明甚遠,至則觀音堂長明燈也,遂禮拜,願見天
日,解帕上金錢絡索,環觀音身,用指甲指觀音足上成川字,復回入室。
月餘,僧力疲意闌,我泣拜求歸。僧曰:「到此本無出理,念爾本分,又可商量,一夕合
之達旦。天微明,引出登輿送至此也。」
士訴臨安府,時趙師睪尹府,正值亢早祈禱,乃於明日行香,備膀遍掛示諭:僧眾曰:「
夜夢觀音感應,凡遠近寺院觀音皆請求此寺觀音有感,當申請於朝。寺主僧加號、賜紫,
行童皆給度牒。」
出榜未幾,輻輳迎至,果有身環金錢絡索,足成川字文者。逐集此寺僧人,會士妻竹 內
窺認,正本寺主僧也。送獄推問承服,戮於市。
吳中一士與臨安一寺僧善,從游最久。一日過寺,值僧他出,逕入其奧室,見榻前懸一木
魚,無心敲擊一聲,忽榻板鈴響,一少婦出,即士所識中表戚也。
兩相駭詫,板即地屏內一月,而巧合縫,可闔可開,所謂地窖子也。
婦懼縮入,士亦奔歸,遇僧於門,僧即驚失鎖戶,而又訝士色異,知事已露,故以好意強
挽士返,曰:「今日之事,勢不兩全,惟足下自裁。」
生亦嗟訝曰:「自角墮坑,知賊禿不能殺我,固我死日,第求一大醉,而子誦經拜懺,我
遂自縊耳。」
僧從之,大 以酒,而僧拜誦如法,士睨其壘巨,注酒復滿,當其拜伏,忽舉以擊僧腦破
,連刺之死,奔出以聞官。官盡屠諸髡,婦女出者凡五六批,皆先後誘入,或以求子羈之
者。
吳有男子,假宿僧捨,見僧每出必鎖其房,不容人入。一夕忘鎖其門,男子究之,有少婦
在室,急趨出,而僧自外挈酒一壺入,置之几上。見門未鎖,愕然問:「汝道何所見?」
答曰:「無有。」
僧怒掣刀在手,曰:「可就死,不可令吾事敗,死他人手。」
男子泣曰:「容我醉後,公斷我頭,庶懵然無覺也。」
僧許之。
男子佯舉杯吃,曰:「包中鹽菜乞一莖。」
僧乃持刀入廚,男子急脫布衫塞壺口,酒不 ,重十許 ,潛於門背。伺僧至,連擊其首數
十下,僧悶絕而死。
問其婦,乃謀殺其夫而奪得者,分僧橐而遣之。
和尚的計較佈置也是極妙的了,只是天理不容,所以不免要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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