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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丐者 蘇州府楓橋鎮,是商船、公私糧船聚集之地, 村子最後面有座古廟,屈乞丐就住在裏面, 他早出晚歸去乞討,但因為雙腳麻痺、行動不便,不會離楓僑太遠。 有天早上起來,發現茅廁旁掉了一包行囊,撿起來打開看,裏面有幾百兩銀子, 心想是經過上廁所的人掉的,而自己是薄命人,哪能享受這種橫財? 且不知道失主要拿這筆錢做什麼,搞不好丟掉了會攸關性命,所以坐在廟裏等著。 到了中午,果然有人飛快跑來,捶胸頓足、神情惶恐著急, 屈乞丐就問他「你是不是東西不見了?」 對方回答「是,你撿到了嗎?」 屈乞丐「沒錯,不過你必須清楚說出裏面的東西,才可以還給你。」 對方大為高興,馬上說出裏面總共多少銀子、成色如何、分成幾份、用什麼包著, 果然全都正確,屈乞丐便拿出來交給他, 對方看到銀子失而復得非常高興,要分一半送他當答謝, 屈乞丐笑說「你興奮到癡呆了嗎?我本來可以全吞掉都不還你,怎有必要貪這一半? 而且你給我一半,原本要做的事情該怎麼辦? 快點離開吧,別耽誤我出門要飯。」 對方不得已,就挑了一錠銀子給他以表心意,然後告辭離開。 屈乞丐到了街上,發現有個很漂亮的少女靠著父親在大哭,旁邊圍觀群眾聚成人牆, 靠近問人發生了什麼事,說「她家欠姓曹的錢,債主要拿她去抵債,所以才在哭。」 問「是欠多少錢?」 答「十兩。」 屈乞丐聽了大怒,罵說: 「私人放債都剝削得這麼厲害,如果欠的是官府稅款是不是更嚴重! 而且只不過是十兩而已,竟然為富不仁到這種程度!」 沒想到曹某人就在附近,聽到屈乞丐在罵自己,火大上前指著他問: 「像你這種死了沒人收屍的,也能出來張嘴說啥仁義大道理? 既然你都講大話了,能幫她還錢嗎?」 屈乞丐當場答應,把剛才收到的銀子拿出來代替少女還錢,拿回借據後就走人。 曹某本來就是要藉機得到少女而不是錢,因而痛恨屈乞丐壞了他的好事, 於是賄賂捕快,指稱他偷竊銀子、將他綁進官府, 吳縣縣令陳某發現屈乞丐是把銀子拿來幫助少女,因而非常懷疑他是被冤枉; 丟錢的人還沒離開太遠,聽到街上民眾在瘋傳此事,立即衝去縣衙澄清銀子是他給的, 陳縣令聽他說明整件事後,高興說「這是義丐啊!」,按誣告者反坐的條文重懲捕快, 並傳喚楓橋的各家米店去,指示說: 「每天收存的米糧樣本,存放期過後就全部送給屈乞丐,免去他早晚沿街乞討的辛苦。」 並且命令用官轎送他回廟去,以示尊敬與慰勞。 從此之後,屈乞丐每天都能收到上石的米, 約值一兩~二兩銀子 有了錢之後,就到處拜求名醫醫治腳病, 有個道士給他乾荷花瓣、蒼朮等藥物,煎煮後泡洗, 才沒幾天後,腳的病症竟然就痊癒了、可以跟正常人一樣走路, 不到十年就蓋起大房子、娶妻生子,當起富翁來了。 (已經不是乞丐了,還可以繼續收米嗎?) ---- 蘇州楓橋鎮,乃客商糧艘聚集處。村盡頭有古廟,為屈丐者所居。兩足不仁,朝出暮歸, 不離楓橋左右。 一日晨起,見廁旁有遺囊,拾而閱之,中藏白金數百,因思是過客所遺,吾薄命人,安能 享此?且不知其作何勾當,一旦失之,有關性命,亦不可知。乃復歸廟坐待。 午間,果有人飛步而來,頓足捶胸,狀甚惶急,因問之曰:「君得無失物者乎?」客曰: 「然,汝拾耶?」屈曰:「有之,但須陳說不謬,方可還君。」客大喜,為述若干封,若 干數,是何銀色,是何包裹,果相符合,屈乃攜出付之。客見原銀大喜,願分半相贈。屈 笑曰:「君癡耶?予不拜君全惠,而乃貪其半乎?且君損半,又不能了大事,請即速去, 勿誤我乞。」客不得已,檢拾錠與之而別。 丐至街口,忽見一垂髫女,貌絕美,依父而哭,觀者如堵,因問于眾。或告曰:「是曹氏 索債者將欲奪此女為償,故悲耳。」問:「欠幾何?」眾曰:「十金。」屈聞怒曰:「盤 剝私債,兇惡如此,設欠官項,又將如何!且十金亦小事,何為富不仁,竟至于此!」詎 知債主在旁,聞言而怒,指屈問曰:「似汝填溝壑者,亦來說仁義耶?既出大言,可能為 彼償否?」屈慨然,即將前客所贈為之代償,取歸某之欠約而散。 曹之本意,原在女不在金,恨屈破其奸謀,乃賄捕役,指屈為賊,鎖屈送官。吳縣陳公深 疑其冤,遺金客聞之,立即奔縣,代為昭雪。陳公聞之,喜曰:「此義丐也。」照反坐例 重懲捕役,並傳楓橋各米行至,諭曰:「所有日收米樣,俱著賞給屈丐,免其朝夕沿門求 乞之苦。」且為披紅,令肩輿送歸。 於是,此丐享日收石米之利。遂漸延求名醫。遇道者與乾荷瓣、茅朮各藥煎洗,不數日, 足病竟愈,與常人等。不十年間,便居然置大屋,娶妻室,作富翁矣。 -- 害 幹 謗罪 竟→ 帽 轉 好球 臣又 樓樓上 上上樓 高清 高解析/高畫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255.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695173763.A.67B.html
wistful96: 窮當益堅 不容易 09/20 09:56
c22748872: 原來是奉旨乞食阿(誤) 09/20 10:03
tony3366211: 窮而志堅,是為英雄 09/20 10:05
zeumax: 丐幫幫主也是很有錢啊! 09/20 11:25
loser1: 可惜沒去辦學然後站在課堂羞死不好好上課的壞學生.... 09/20 11:44
Segal: 應該不能繼續收米,原諭令是「賞給屈丐」,除非屈富翁繼續 09/20 12:07
Segal: 從事乞討行為...好像也是有這種人就是了 09/20 12:07
o07608: 如果妻子正好又是當初救的女生,那就是大美談了 09/20 13:25
eudamonia4u: 他收的是過期米,就算要賣也沒多少錢吧? 09/20 13:33
※ 編輯: mstar (219.84.255.193 臺灣), 09/20/2023 13:34:37
coollonger: 連銀子都不貪了 應不會再去貪過期米 09/20 15:36
wittmann4213: 這是個有志節的人,最初應該是殘廢才變成乞丐的,腳 09/20 15:50
wittmann4213: 醫好了加上有好名聲,也許又闖出一番事業 09/20 15:50
zeumax: 義丐稅,其實好像有些地方也有長遠古代留下來的特定貢獻, 09/20 16:32
zeumax: 久而久之忘了原因,但大家也習慣變成習俗 09/20 16:32
zeumax: 他只收合理合法規定下的東西,包括乞討,所以義丐稅可能繼 09/20 16:33
zeumax: 續收,不違法他原則,只是也許他會因為性格去資助他人 09/20 16:34
holybless: 行情若有 信字當頭 09/20 16:40
hedgehogs: 是楓橋夜泊的那個楓橋嗎? 09/20 17:59
eastpopo: 蘇州楓橋鎮,應該是 09/20 19:31
giniand: 可惜反坐只罰到捕快,姓曹的好像沒事 09/20 20:44
zxcz1471: 其實他是義士(不收一半謝銀就知道意志超強不為利所動) 09/21 00:46
zxcz1471: 就算當成富翁 感覺也是會繼續仗義助人 不會貪那點過期米 09/21 00:48
orzisme: 確實俠義之士 09/23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