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cean11: 這意思是女的自殺就可以 男的不行 07/14 22:01
推 rockroddick: 柳生被強暴還要在法庭上被羞辱 07/14 22:05
推 tonybin: SJW看了會大怒啊這篇 07/14 22:11
推 kilard: 投胎去當寡婦守節是獎賞喔 07/14 22:13
推 ssarc: 人家又沒殺你,你是自殺的 07/14 22:15
推 RuleAllWorld: 考場聊天,全部零分 07/14 22:31
推 zeumax: 投胎繼續當寡婦,怎麼看都不是好事 07/14 22:55
推 eastpopo: 這陰間判決也太諷刺,意思根本是:你不喜歡性行為, 07/14 23:42
→ eastpopo: 那下輩子也減少你跟人發生性行為的次數好了 07/14 23:42
→ saltlake: 生前不喜歡喃喃性行為,和男女性行為何關? 07/14 23:58
推 holybless: 前世累積的陰德被今世的雞雞削去 07/15 00:00
推 hedgehogs: 想到社會事件發生時,一群人嚷嚷要判死刑,卻沒人提 07/15 00:18
→ hedgehogs: 這樣就死刑若有更嚴重的案件要怎麼判 07/15 00:19
推 Yenfu35: 回hedgehogs,我想到的是西漢廷尉張釋之,以及法律名言「 07/15 00:27
→ Yenfu35: 舉重以明清」。 07/15 00:27
推 RuleAllWorld: 殺1,2個人就死刑,那殺一千萬人怎麽辦?所以可殺一 07/15 05:40
→ RuleAllWorld: 百萬人?那殺一億人怎摸辦? 07/15 05:41
→ F04E: 樓上在偷換概念... 07/15 07:19
推 hirono: 等等,不是一百杖嗎?為何最後只打了三十?? 07/15 08:39
推 impose: 其實刑法第226條第2項規定性侵致被害人羞憤自殺或意圖自 07/15 08:49
→ impose: 殺而致重傷者,被告是要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比一般性侵 07/15 08:49
→ impose: 是3年以上10年以下重,不過實務上這條很少用到,除非像柳 07/15 08:49
→ impose: 生這樣立刻自殺,不然很難認定是性侵致被害人自殺 07/15 08:50
→ KevinR: 前幾篇有提到實際杖數的算法 07/15 09:14
→ DorkKnight: 不想被肛肛臭惹ㄇ,下輩子還被罰當寡婦 07/15 10:21
推 ssarc: 好像要除三 07/15 17:54
推 bulank: 前面幾篇有講 除以三去零頭 100 / 3 = 33 --> 30 07/15 18:29
推 abby2007: 這也是對男性的性羞辱跟性別歧視啊,不用說SJW,你兒子 07/15 20:38
→ abby2007: 被強暴你能接受嗎 07/15 20:38
→ saltlake: 樓上不知道有些進步份子已經開始說,男人遭災活該 07/15 23:47
→ saltlake: 自己權利自己去爭取,女權者只管爭取女權? 07/15 23:48
→ saltlake: 何況有些女權或者啥權的主義者爭權的主張已經到了 07/15 23:48
→ saltlake: 男人或者男權有壓迫我等數千年的原罪,現在本來就應該 07/15 23:49
→ saltlake: 讓利我等云云。所以男權? 滾你的 07/15 23:50
推 joinptt: 下輩子去當節婦居然是補償,摳連要守寡多年 07/16 01:41
推 Friedman: 16樓供三小?惡意取人性命者殺一個就該死了 那種社會毒瘤 07/16 15:34
→ Friedman: 就像剷除癌細胞一樣幹掉1個是1個 警世功能則是附加價值 07/16 15:36
→ Friedman: 除害才是主要目的 但法界普遍有對加害者濫情的病態風氣 07/16 15:38
→ Friedman: 回本文 冥官說得有理 這不是姦殺案當然用不到死刑就以一 07/16 15:43
→ Friedman: 性侵案處理 若是姦殺就應該讓程某當場暴斃才對 07/16 15:44
推 hirono: 原來有除3,漏看了前面章篇,感謝 07/16 17:16
→ hirono: 我覺得判做節婦應該是因為自殺罪,這在宗教裡都是極重罪, 07/16 17:20
→ hirono: 沒判不得超生算有因為冤情而減免了 07/16 17:20
推 giniand: 烈婦自殺的確是依律要抵命「若強姦既成,本婦羞忿自盡, 07/17 00:17
→ giniand: 仍照因姦威逼致死律擬斬監候」但這篇認為男性受害不算 07/17 00:17
→ giniand: 但清代強姦男性多數時候應該是跟女性同刑的,我要再確認 07/17 00:19
推 giniand: 話說雖然女權會說沒有義務幫男性爭取權利,但普遍仍然是 07/17 00:26
→ giniand: 女生更會同情被強姦的男生喔,也會跟你講父權制下男性也 07/17 00:26
→ giniand: 有受壓迫處(這篇就是)所以應該一起反父權等等,啊有人 07/17 00:26
→ giniand: 還是只想怪極端女權作怪就沒辦法了 07/17 00:26
→ saltlake: 女人更會同情? 只想怪極端女權? 看看在社會上聲音大的 07/17 09:43
→ saltlake: 是中庸團體還是極端團體吧。女權與各種原本弱勢團體爭權 07/17 09:44
→ saltlake: 史,歐美有豐富的歷史和現成法律規定。 07/17 09:44
→ saltlake: 所謂女人更會同情啥的云云,對於各國立法產生了啥效應? 07/17 09:45
→ saltlake: 私下裡同情幾句和最後利的法規之間有多大落差,看實例吧 07/17 09:46
→ saltlake: 遠的不說,前陣子我國咪兔事件,不是也有男性被女性加害 07/17 09:47
→ saltlake: 看看女性加害者啥嘴臉? 網路上的反應又如何? 07/17 09:47
推 giniand: 網路上女性為主的論壇(當然這種地方很少)是確實認為女 07/17 11:43
→ giniand: 加害者有錯、男性受害者的反應很可理解的,而像「男方怎 07/17 11:44
→ giniand: 麼不保護自己呢?女方只是犯了天下女人都會犯的錯」等等 07/17 11:44
→ giniand: 非常明顯是反諷平常男性網友對女性受害者的言論。台灣社 07/17 11:44
→ giniand: 會上有極端「團體」?幾句嘴炮就團體那恐怕有十倍數的男 07/17 11:44
→ giniand: 權團體了。更不用說台灣對性騷、性侵的立法上是完全平等 07/17 11:44
→ giniand: 的,1999年刑法妨害風化罪大修,由強姦受害者只能是女性 07/17 11:44
→ giniand: 改為男女皆可為性侵受害人,避免本篇這種糟糕的判決,主 07/17 11:45
→ giniand: 力就是1990年代起積極推動修法的婦女團體和女性立委 07/17 11:45
推 hedgehogs: 推gin 07/17 17:21
→ saltlake: 臺灣目前沒有女權極端團體,但是歷史告訴我們,臺灣女權 07/17 17:56
→ saltlake: 等許多事情都抄著歐美國家走。 07/17 17:57
→ saltlake: 先前寫的是:普遍仍然是女生更會同情…被我追問之後寫的 07/17 17:58
→ saltlake: 是不是就比較「平實」而沒那麼多溫情了? 07/17 17:59
→ saltlake: 最後,我國最特別的性歧視法,兵役法。我女權組織怎做? 07/17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