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gallantry
標題[閒聊] 清稗類鈔 禍從口出 2篇
時間Fri Jun 24 16:03:39 2016
「淄川無首尸案」
某天胡成喝醉講醉話,說不用煩惱沒錢、錢有什麼難賺
馮安回酸說只會嘴砲,你家又有幾個錢?
胡正經說:昨天遇到個商人是大肥羊,我把他推進井裏去了。
馮還在笑他開玩笑,結果胡真的拿出一堆錢來;
(實際上那些錢是妹夫託胡幫忙買地。)
馮信以為真,跑去報官。一查井裏,竟然真有一具無頭屍!
審官費禕要求不要把屍體移出井,要附近走失者家屬來認,
有個婦人說是死者的妻子,說丈夫帶錢出門做生意卻被胡殺死,
費質疑,但她非常肯定;不過屍體出井後要她認時卻不靠近,只是站著哭。
費要求拿出頭顱來,胡當然拿不出來。
於是命村民幫忙找,果然有個王五找到,領了賞錢。
費說案子已經查明可結案,
但婦人已無其他親屬,問是否有人願意娶她,竟是找到頭的那個王五報說願意。
費把婦人和王五都叫上堂,宣布兩人才是真犯人,
原因是:屍體都還沒出井,婦人卻已先確定是丈夫,因為早就知道了;
而且身上穿的是破爛衣服,根本不像有錢的樣子。
王五怎麼這麼快就找出頭顱?因為急著要跟婦人在一起。
用刑審問,果然如此。王五和婦人早已私通,謀殺丈夫後正好胡成又亂講話。
於是胡被釋放,馮以誣告罰打屁股、勞役三年。
這案子特別在於沒有濫用刑。
----
胡成、馮安,皆淄川人也,世有郤,胡父子強,馮屈意交懽,胡終猜之。
一日同飲,薄醉,頗傾肝膽,胡大言勿憂貧,百金之產,無難致也。
馮以其家不豐,故嗤之。胡正色曰:「實相告,昨途遇大商,載厚裝來,我顛越之於
南山眢井中矣。」馮又笑之。
時胡有妹夫鄭倫,託為說合田產,寄數百金於胡家,遂盡出以炫馮,馮信之。
既散,陰以狀報邑,費禕祉拘胡對勘,胡言其實,問鄭及產主,不訛,
乃共驗諸眢井,一役縋下,則果有無首之尸在焉。胡大駭,莫可置辯,但稱冤。
費怒,擊喙數十,曰:「有確證,尚叫屈耶!」
以此囚具禁制之,尸戒勿出,惟曉示諸村,使尸主投狀。
逾日,有婦人抱狀,自言為亡者妻,言夫何甲揭數百金出作貿易,被胡殺死。
費曰:「井有死人,恐未必即是汝夫。」婦執言甚堅。
乃命出尸於井,視之,果不妄,婦不敢近,卻立而號。
費曰:「真犯已得,但骸軀未全,汝暫歸,待得死者首,即招報,令其抵償。」
遂自獄中喚胡出,訶曰:「明日不將頭至,當械折股。」
役押終日而返,詰之,但號泣,乃以梏具置前,作形勢,即又不刑,
曰:「想汝當夜扛尸忙迫,不知墮何處,奈何不細尋之?」胡哀請急覓。
乃問婦:「子女幾何?」答言:「無。」「甲有何戚屬」?云:「有叔一。」
慨然曰:「少年喪夫,伶仃如此,其何以為生矣。」婦乃哭。
費曰:「殺人之罪已定,但得全尸,此案即消,消案後,速醮可也。
汝少婦,勿再出入公門。」
婦感泣,叩頭而下。
於是費即票示里人,代覓其首。
經宿,即有同村王五者報稱已獲,問驗既明,賞以千錢。
喚甲叔至,曰:「大案已成,然人命重大,非積歲不能結。姪既無出,少婦亦難存活,
早令適人。此後亦無他務,但有上臺檢駁,止須汝應身耳。」
甲叔不肯,飛雨籤下,再辯,又一籤下,甲叔懼,應之而出。
婦聞,詣謝,費極意慰諭之。
又諭有買婦者當堂關白。既下,即有投婚狀者,蓋即報人頭之王五也。
乃喚婦上,曰:「殺人之真犯,汝知之乎?」答曰:「胡成。」
曰:「非也,汝與王乃真犯耳。」二人大駭,力辯為冤。
費曰:「我久知其情,所以遲遲而發者,恐有萬一之屈耳。
尸未出井,何以確信為汝夫?蓋先知其死矣。且賈死,猶衣敗絮,數百金何所自來?」
又謂五曰:「頭之所在,汝何知之熟也?所以如此其急者,意在速合耳。」
兩人色變如土,不能置一詞,並械之,果吐實。
蓋五與婦私久,謀殺其夫,而適值胡之戲也。
乃釋胡,馮以誣告重笞,徒三年。事既結,未妄刑一人。
「陽穀血衣案」
有個姓朱的人性愛開玩笑。因為喪妻而請媒婆找續弦。
正好遇到隔壁人妻,就跟媒婆開玩笑「妳隔壁鄰居真不錯,可以找當我對象嗎?」
媒婆回「請幹掉她丈夫,我再幫你想辦法」;朱笑答「好。」
一個多月後,那個丈夫在外被殺,但都找無線索,媒婆想到之前對話而去告官。
朱和媒婆鄰妻都被抓來用刑,鄰妻忍受不了而招認。
口供拿來質問朱,朱答「她只是因柔弱受不了刑才亂認,到時冤死又損名節;
全部都算我幹的,是我想殺夫娶她,她完全不知情。」
因沒有證據,朱隨口說有血衣,但當然找不到,就不斷被用刑到昏死。
最後被押回家中,告訴老母「拿也死、不拿也死,不如早點讓我死吧。」
老母進房內一陣子後拿出一件血衣,於是定案,被擬處斬。
一年多後,突然有個人闖入公堂大罵「如此昏庸,怎麼顧人民!」
幾十個衙役抓他,卻被他一揮手就打倒,縣令怕到想逃;
他又說「我乃關公前的周將軍。 殺人的是宮標,跟朱有什麼關係?」
講完就昏倒,之後才醒來;詢問得知竟然就是宮標本人。
用刑之後,犯的罪全招認了。
原來宮以為鄰居丈夫收租回來一定有不少錢,但殺人之後才發現沒有;
聽到朱認了罪後還偷偷高興,完全不知當天怎麼會跑進衙門。
縣令問朱血衣從何而來,朱也不知道。
問朱母,才說是割自己手臂沾上去的;看她手臂上傷口還在。
縣令後來就因此案而被劾,免官、罰金,被關到死。
----
朱某,陽穀人。少年佻達,喜詼謔。以喪偶,往求媒媼,
遇其鄰人之妻,睨之美,戲謂媼曰:「適睹尊鄰,風雅妙麗,若我續娶,渠可也。」
媼亦戲曰:「請殺其男子,我為君圖之。」朱笑曰:「諾。」
更月餘,鄰人出責負,被殺於野,邑令拘鄰保,鞫之,無端緒,
惟媒媼述相謔之辭,以此疑朱。捕至,百口不承。
令又疑鄰婦與私,搒掠之,五毒慘至,婦不能堪,誣伏。
又訊朱,朱曰:「細嫩不任苦刑,所言皆妄,既使冤死,而又加以不節之名,
縱鬼神無知,予心亦何忍乎?我實供可矣。欲殺夫而娶,皆我所為,婦實不之知也。」
問:「何證?」答言:「血衣可證。」
及使人搜之其家,不可得,又掠之,死而復蘇者再。
朱乃云:「此母不忍出證據以死我耳,待自取之。」
因押歸,告母曰:「予我衣,死也;即不與,亦死也。均之死,故遲也不如其速也。」
母泣入室,移時取衣出,付之。令審其跡確,擬斬,再駁再審,無異詞。
年餘,決有日矣,令方慮囚,
忽一人直上公堂,怒目視令而大罵曰:「如此憒憒,何足臨民!」
隸役數十輩將共執之,其人振臂一揮,頹然並仆。令懼,欲逃。
其人大言曰:「我關帝前周將軍也,昏官若動,即便誅卻。」令戰懼悚聽。
其人曰:「殺人者乃宮標也,於朱何與?」
言已倒地,氣若絕,少頃而醒,面無人色。及問其名,宮也,重撻之,盡服罪。
蓋宮素不逞,知鄰人索逋而歸,意腰橐必富,及殺之,竟無所得。
聞朱誣服,竊自幸。是日入公門,殊不自知。
令問朱血衣所自來,朱亦不之知。喚其母鞫之,則割臂所染,驗臂,刀痕猶未平也。
令亦愕然。後以此被參揭,免官罰贖,羈留而死。
--
Sincerely,
Wayne Su
http://blog.pixnet.net/mst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49.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466755423.A.31A.html
推 kid0927: 故事說明,飯可以多吃,話不要亂說 06/24 16:29
→ noonee: 果然是好八卦 古人的好八卦 06/24 17:33
推 zeumax: 這次不是關老爺,是關老爺的手下出場,明清兩代故事,關老 06/24 18:43
→ zeumax: 爺常常當關鍵角色 06/24 18:43
推 Leooson: 最後姓朱的有娶那位人妻嗎? 06/24 18:48
推 kp017: 好看!! 06/24 19:36
推 gm79227922: 縣令好慘 06/24 19:59
→ gm79227922: 遇到一堆亂說話的 06/24 19:59
推 bloodpledge: 原來大宋提刑官的劇本是這來的 06/24 20:33
推 elyse0811: 第一個故事的馮有點衰吧 06/24 21:17
推 vajra0001: 第二個縣官真的太糟糕 06/24 22:52
推 unclefucka: 不錯啊,第二個官一輩子被國家養...... 06/24 23:46
「羈留而死」應該是指關到還沒處分就死了。
推 mn435: 這故事告訴我們沒事不要報官 好心舉報犯人還要被罰 拿證物 06/25 03:37
→ mn435: 給官更慘 直接用刑兇手變你 06/25 03:38
以前的地方官就是這樣啊,「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整個"獄訟篇"都是,看得怵目驚心;第一篇那位不濫用刑的真是極少數。
推 elyse0811: 怪不得說 生不入官門 06/25 14:52
推 waitla: 亂講話出事的故事還真不少 像錯斬崔寧也是 06/25 20:21
推 happyennovy: 這兩個故事大宋提刑官有演過耶XD 06/27 13:49
※ 編輯: mstar (61.64.208.150), 06/27/2016 19:40:21
推 ibise: 回五樓: 我記得後來那位寡婦感激他捨身相護, 於是嫁了 07/02 23:09
推 disap: 誣告認定也太不盡人情了 又不是有意捏造 罰得沒道理啊 07/08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