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gallantry
標題[閒聊] 清稗類鈔 訟師技巧
時間Sat Jul 16 08:03:48 2016
「訟師伎倆」 (摘錄部份)
有個父親告官說兒子忤逆,兒子恐懼、花大錢找訟師解決,
訟師說「兒子怎能反告父親,救不了啦!」
兒子捧著錢跪請,訟師問「你有妻子嗎?」,回「有,還很年輕漂亮。」
訟師「你會寫字嗎?」,回「我考過秀才第一階,也會寫字。」
訟師收下他的錢,說「有辦法了,你寫幾個字看看。」,兒子寫給他看,
訟師記下筆跡後說「你轉身手心向我,我畫符在你手上、你握住去見官就準沒事,
但是千萬不要偷看,不然就不靈了、還會惹大麻煩,要注意!」
兒子答應,讓他寫好後手握拳離開、到衙門去。
官訊問,兒子痛哭不答;官生氣要杖刑,兒子就按訟師所教,跪移到官面前張開手,
一看,左手寫「妻貌如貂蟬」、右手寫「父生董卓之心」。
官丟筆給他、要他寫字來看,兒子遵命而寫,官跟手掌的字比對,筆跡一樣,
罵他父親「老而無恥,還敢告兒子!給我快滾,不然就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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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父送其子忤逆者,子大恐,持重金投訟師。
師曰:「子無訴父理,奚以救為!」
子出金跽請,師曰:「汝有妻乎?」曰:「甚少艾。」
師曰:「能書乎?」子曰:「予曾應童子試,亦能書。」
師受其金,曰:「得之矣,汝試作數字。」
子書以示之,師熟視之曰:「汝轉背反手向予,試書符,汝手握之見官,則無患矣,
第不得私視,否則符洩不靈,且致大患,慎之慎之。」
子諾,聽其書畢,亟握而去,自投公堂。
官果詰問,子痛哭不對,官怒呼杖,子如師教,膝行而前,舒掌向官,
官視其左手曰:「妻有刁蟬之貌。」其右手曰:「父生董卓之心。」
官擲筆與之,曰:「書來!」子書以獻,官對其掌,字跡同,
遂叱其父曰:「老而無恥,何訟子為!其速退,勿干責也。」
有個富翁錢多但吝嗇,還沒發達時曾經向某寡婦借錢,之後他有錢而寡婦沒錢,
寡婦常拿借據來討錢,但他一直不還;寡婦急了,黃昏時竟在他家門前上吊自殺。
他發現後,急忙找楊訟師;楊到了後,還跟僕人丟骰子玩、一點都不急;
富翁問他該怎麼辦,楊說「會怕嗎?那就解下來吧。」,富翁照著做。
過了一陣子,楊玩得更起勁、好像沒狀況一樣;富翁又著急問解決方法,
回「如果真覺得可怕,就再掛回去嘛。」,富翁又照做。
楊要他把大門關好別再開,邀他一起玩骰子、說「沒事了啦,別緊張壞了興頭。」
天亮後,里長經過他家門口、看到後嚇一跳,敲門詢問怎麼回事,
富翁照著楊教的說不知道,再跟里長一起去報官;
不久,官帶衙役到現場,寡婦家人也來了、告說她是索債不成受委屈而自盡,
請官究富翁責任以洗冤屈,官驗屍發現寡婦脖子有兩條繩子勒痕,
認為是移動屍體意圖陷害,就放了富翁而反坐寡婦家人誣告責任,
一切都是楊訟師所致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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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人某吝而多財,微時曾貸某孀婦金,後某富而婦轉貧,屢挾券索償,
某不與,婦窘甚,乘暮縊於其門。
某知之,急遣人邀楊。楊至,則與其僕從作摴蒱戲,意殊閒暇,
某固求計,楊曰:「若畏之乎?盍解之下。」某如其言。
久之,楊逸興遄飛,若無事者,某又促之,
楊曰:「若果膽怯,無寧仍懸之。」某復從之。
楊囑其閉門,勿復啟。強某與共戲,且曰:「事易為耳,毋以忐忑敗清興。」
天明,里正過其門,見之大駭,叩扉而入,詢某以故,
某如楊所教,答以不知,即偕里正往,首於官。
未幾,吏役至,而婦之家人亦來,以索逋不償冤憤屈死求昭雪。
官驗婦頸有兩縊痕,疑為移尸謀陷,遂釋某而反坐,蓋皆楊有以致之也。
有個富家子好漁獵女色,結果某天被人抓到、被勒索錢財,
富家子說要回家拿錢,勒索者不相信、剪了他半截辮子當記號後才讓他走。
他回到家後覺怕被一再勒索,就跟袁訟師商量;袁本來還說不好辦,
但收了錢後說「明天西門外邊有演戲,你帶著剪刀去、混進人群裏,
多把幾個人的辮子剪得跟你一樣,之後剪刀和辮子丟到別邊,
再回到人群裏假裝突然發現、大喊『有人剪我辮子!』,
則這麼人都跟你一樣只剩半截辮子,他就沒有藉口跟你要錢了。」
富家子照做,果然沒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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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富家子好獵色,一夕為人所獲,詐其財,
富家子謂須取之家,捕之者不信,遂剪其辮之半以為誌。
富家子歸懼,詐之者有所挾要求不已,乃商之於袁,袁以為難,富家子乃賂以多金。
袁告之曰:「明日西門外演劇,汝可挾剪往,於人叢中多剪數人之辮與汝同者。
既剪後,將剪及髮棄遠,復擁入人叢中,偽作摸索者,呼曰辮為人所剪,
則人皆摸辮,被汝剪者必同。汝尋入某家,不敢以汝無辮詐汝矣。」
富家子如其言,果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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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說
≠ 再說
利害
≠ 厲害 幹
的好
→ 得 因該 → 應 名
子 → 字
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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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 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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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誹 年
青 → 輕 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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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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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 轉
自 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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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 → 帶 票
卷 → 券 知
到→
道
難
到 ≠ 難
道 時
後 ≠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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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eter89000: 第一個斷案也太隨便了 縣官收錢了吧 07/16 08:30
推 ruby02162000: 第三則的方法好像阿里巴巴與四十大盜XD 07/16 08:30
推 gfneo: 當故事看是很好笑,當案例看是會嚇一大跳..... 07/16 08:41
※ 編輯: mstar (219.84.253.127), 07/16/2016 08:51:41
→ noonee: 兩個故事都很缺德啊 07/16 09:24
→ noonee: 三個故事 原來還一個 07/16 09:24
→ noonee: 第二個故事完全說明了保全現場的重要性 07/16 09:25
推 lucifer666: 電視演的都是真的 07/16 09:27
推 PrinceKanto: 第一個看不懂 07/16 10:03
推 no1smkimo: P大沒看過三國嗎? 07/16 10:23
→ asdf95: 這本來就是古代綜藝娛樂的書啊 07/16 10:26
→ asdf95: 真實案例沒辨法這樣判,這樣寫判狀上面會駁回 07/16 10:27
推 ruby02162000: 第一則我也不懂的是為什麼寫在手上縣官就相信了? 07/16 11:19
推 ps20012001: 看不懂+1. 07/16 11:32
推 waree: 假裝不能正面忤逆父親..只能委屈寫在手上..算哀兵抹黑之策 07/16 11:45
推 ps20012001: 你說的是結果 令人疑問的是過程 07/16 11:46
推 waree: 過程應該省略很多..這就是給說書嘴砲的空間了.. 07/16 11:49
→ waree: 就是誤導審案的人以為父親看上兒子的老婆才來誣告兒子 07/16 11:52
推 hanhsiangmax: XD 07/16 12:01
推 ps20012001: 輪番多看了幾次 大概有點個人理解 07/16 12:11
→ ps20012001: 因為子不能告父 而且醜事不宜外揚 所以改成在堂上 07/16 12:12
→ ps20012001: 利用這個無言的陳述 反而讓官長以為是老父自身的問題 07/16 12:13
→ ps20012001: 為人子 只好如此 07/16 12:13
→ ps20012001: 緊握住手心 以示這些內情(?) 不願意被外人看見 07/16 12:16
推 bill50514: 第一個我覺得情有可原 古代禮教跟據倫常不能下告上 07/16 13:14
→ bill50514: 必須先讓父親先違反倫常 才不會因忤逆長者受罰 07/16 13:16
推 cita: 只有我想知道為什麼字寫在手心不會糊掉嗎?..麥克筆穿越劇? 07/16 13:23
推 rocke: 官:三姓家奴 給我打! 07/16 13:26
推 k800i: 這位訟師摹筆功夫上乘(抬眼鏡) 07/16 14:14
推 tmlc: 一開始訟師有讓秀才雙手都寫字來模仿 這故事才能成立 07/16 14:20
推 kejun: 第1則是因為孝道的關係. 跟之前M大分享的婆婆誣告媳婦吃好 07/16 20:22
→ kejun: 料的情形一樣. 晚輩不能說長輩的是非. 07/16 20:24
推 slcgboy: 第二個完全是破壞現場 而且熟析辦案流程 07/16 21:18
推 bobju: 第一個故事應該修正為訟師寫字條給當事人握著才對; 不然除 07/17 02:04
→ bobju: 了墨水沒在手中糊掉這個bug外, 還有左手在右手心寫字的技術 07/17 02:05
→ bobju: 問題也不容易解釋. 能左右開弓又能維持筆跡一致的人恐怕萬 07/17 02:06
→ bobju: 中無一. 07/17 02:06
推 Eressea: 第二個故事張大春的小說有拿去用 07/17 21:07
推 coollonger: 第二個很缺德 07/18 15:02
推 conective: 真希望有這種缺德訟師下場的故事 07/30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