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gallantry
標題[閒聊] 清稗類鈔
時間Wed Jun 29 20:59:01 2016
「蔡某匿產案」
某秦姓有錢人病故之前,把幼子託給親家翁 (可能從小就訂婚) 蔡某;
秦子就住在蔡家,但到成婚後岳父仍無意返還財產,
而且對待秦子極苛刻,連女兒幫他講話都不行,把兩人都趕出去。
秦子告官,但沒有岳父是受託管理財產的證據,所以不受理。
隔壁縣縣令許某斷案如神,秦子跑去他那邊告,但因無管轄權,所以也不接狀。
秦子在衙庭痛哭,怎麼喊都不願離開,
許可憐他,說「我之後再幫你想想辦法,但訴狀還是按規定不能收。」
之後本縣抓到某竊盜案的從犯,罪狀不至於死,
許密告知要他誣指蔡是主犯,答應給他減刑,盜當然同意。
於是許就發文隔壁縣,把蔡拘提來,蔡當然叩頭喊冤。
許說「我看你也不像作奸犯科的人,應該是被誣賴的,稍後就放你走。」
然後慢慢詢問他生平。
蔡想既然沒事、官又客氣,所以大喜過望、講得超詳細,就是沒說受託財產的事。
許突然大拍桌子怒問「既然你說自小家窮,之後做買買賺小錢才免挨餓受凍,
怎麼會突然變有錢?如不是竊盜主犯、就是多做壞事,
給我乖乖受刑!」
蔡恐懼、伏地痛哭,詳細說出秦委託財產的事。
許「口說無憑,你寫出來,我移文隔壁縣調查。」
蔡乖乖寫好,許看了說「如果是這樣,你女婿已經長大了,怎麼不還他?」
蔡「本來要還了,只是他去做生意還沒回來。」
許「如果你女婿回來,就立刻還他?」
蔡「是。」
許笑說「你女婿已經等你很久囉。」
秦子原在旁邊聽訊,就到堂前,蔡看到女婿、大為吃驚。
秦子本來還想講什麼,許制止他
「你岳父已經答應還你財產了,就不要再多說、害他丟臉;
且他也養你十幾年,你也該報答他。」
命秦子把財產五分之一給蔡、當庭寫好書狀交換,然後釋放蔡。
蔡才知道是被縣令給唬了,不過也知他仁義。
下堂後帶著女婿和女兒回家,一家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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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陽富人秦某病革時,子尚幼,託其貲於子之婦翁蔡某。
秦卒,子遂依蔡而居,及長而成婚,蔡尚無返璧意。
且御秦子極苛,其女以為言,蔡怒,逐婿及女。
秦子訟之官,官以蔡受秦貲無左證,斥弗理。
時鄰邑宰晉陽許某折獄如神,秦子往訴焉,許嫌越俎,還其牘。
秦子涕泣,伏公庭,呵之,秦終不去。
許憐之,謂曰:「余姑為爾緩圖之,牘則非例所當受也。」
會捕得某案從盜罪不至死者,許於密室中鞫之,
囑盜指蔡為主藏,當減其罪,盜欣然從命。
許遂移牒鳳陽,拘蔡至,則頓首呼冤。
許曰:「吾觀爾之為人,亦非作姦犯科者,盜言妄也,行將釋汝。」
因從容詢蔡生平。
蔡以身既免罪,官又假以辭色,則大喜過望,
自道其行事,惟恐弗詳,但不及婿家託資事。
許忽拍案怒問曰:「爾自言初為窶人子,繼作小負販,謀升斗利,免凍餒而已,
安能驟致鉅富?不為盜主藏,亦必多行不義,趣就三木!」
蔡大懼,痛哭於地,具言秦某託資始末。
許曰:「汝言烏足憑?取書狀,吾牒鳳陽縣察之。」
蔡書訖,許閱狀,曰:「果爾,汝婿已成立,胡不返其資?」
曰:「固將授之,渠蓋為賈未歸也。」
許曰:「汝婿若歸,即授之乎?」曰:「然。」
許笑曰:「爾婿待爾久矣。」
時秦子實在旁聽鞫,乃喚至前,
蔡見婿,大駭,秦子尚欲有言,
止之曰:「若翁允歸汝資,勿再絮絮,使若翁無顏。
且若翁撫汝十數年,汝亦當有以報之。」
命秦子以其資五分之一贈蔡,即令書券交換訖,釋蔡令歸。
蔡始悟為令所紿,然亦感令義,下堂即挈其婿及女歸,和好如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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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rely,
Wayne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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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isuoganmo: 以前的縣官好聰明啊ㄎㄎ幫推 06/29 21:04
推 hazel0093: 說不定是師爺拿的主意 06/29 21:08
推 unclefucka: 有如此「仁義」的縣太爺罩著,當然也只能和好如初... 06/29 21:21
推 Kukuxumusu: 這種會和好如初......嘛 XDDDD 06/29 21:28
推 zeumax: 只是如初啊 06/29 21:41
推 HomerEDLee: 和好如初(笑,奪人錢財如殺人父母,確定如初? 06/29 21:45
推 allensua: 古代好多有趣的故事 06/29 21:45
推 loser1: 不和好明年又通匪 06/29 21:51
推 Inkthink: 這個如初是哪個初咧(笑 06/29 22:03
推 winered: 聰明耶 這故事好 06/29 22:16
推 kp017: 真是聰明!! 06/29 22:17
推 holybless: 盜賊莫名其妙減刑超爽的 06/29 22:20
推 zeumax: 從犯本來就判不重,所以減些還好 06/29 22:32
推 ruby02162000: 蔡愛錢愛到女兒女婿一起趕出去,不太相信會和好XD 06/29 23:28
推 hsinhanchu: 我比較相信馬基維利說的殺父之仇好忘奪財之恨難消XD 06/30 00:17
→ noonee: 只要沒鬧出人命互相仇殺 還能在一個屋簷下生活 06/30 03:57
→ noonee: 就該算和好如初了 06/30 03:57
→ noonee: 蔡某確實養了他十幾年 女兒也還是一樣嫁他 06/30 03:58
→ noonee: 並非拿了親家翁託的錢就毀婚再馬上趕他出去 06/30 03:59
→ noonee: 所以雖然沒還錢 但也還算小有恩情在 本來就不需要做絕 06/30 03:59
→ noonee: 這縣令算是做得聰明 告訴他要他給蔡1/5 讓兩人之間留一線 06/30 04:00
→ noonee: 好能在一個屋簷下生活 也算厚道了 06/30 04:01
推 allen12126: 好有趣的故事 XD 06/30 07:23
推 AGIknight: 做得還不錯的縣官 06/30 17:26
推 shantsou: 這個和好如初跟鄭伯克段于鄢的如初一樣吧?XD 06/30 20:43
推 PAULDAVID: 這種好官的前提是社會歷練足夠,否則就算師爺提出高招 06/30 22:21
→ PAULDAVID: 縣官問案時提前露出馬腳仍是不成 06/30 22:22
推 waggy: 在當時縣官可以這樣搞嗎? 不會被彈劾之類的嗎 07/01 14:27
推 zeumax: 案件圓滿結束就沒人申訴,沒申訴也不是大事,自然不用彈劾 07/01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