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gallantry
標題[閒聊] 清稗類鈔 北方人好勇鬥狠
時間Sun Aug 21 16:46:35 2016
三篇。
「京師紅果行之專利」
京城賣山楂紅的只有天橋那邊的一家,因為在官方有專利、其他人不能開設;
但乾隆年間本來有兩家、都是山東人開的,兩家互相削價競爭、各不相讓,
因而有人出面調停說「再這樣爭下去都沒好處,我擺一個用火燒紅的煎餅鐵盤,
如果能坐在上面不喊痛,就由他唯一販賣,之後不得再爭論。」
兩家都同意,設在天橋的老闆立刻脫衣服坐上去,大腿肉馬上受火燒,
沒多久燒到焦爛、倒地死亡,因此呈報官府立案、只有此家能經營,另一家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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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紅果【即山查紅也。】行僅在天橋者一家,以呈部立案故,他人不得開設。
然乾隆時,有兩行,皆山東人,爭售貶價,各不相下。
繼有出而調停者,謂:「徒爭無益,我今設餅撐於此,以火炙熱,能坐其上而不呼痛,
即任其獨開,不得爭論。」議定,此設於天橋之主人即解衣坐之,火炙股肉。
須臾,兩股焦爛,即倒地死,而此行遂得獨設,呈部立案,無異議。
餅撐,烙餅之大鐵盤也。
「京人爭牙行」
京城有兩人競爭仲介利益,官司打了好幾年都沒定案,
最後互相找人通知說「請準備一個裝滿熱油的鍋子,兩家人都在旁邊做證人,
敢把小孩丟進鍋裏的就永遠得到權利。」
其中一方的小孩才五歲,立即被丟進鍋裏、因而得勝,於是取得仲介權,
之後把小孩屍體供在神龕,有人競爭時就指著說:
「我家是這樣爭到,你如果想得到,就請照著來。」
看到的人全都悲哀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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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有甲乙二人,以爭牙行之利,訟數年不得決,
最後彼此遣人相謂曰:「請置一鍋於室,滿貯沸油,兩家及其親族分立左右,
敢以幼兒投鍋者,得永佔其利。」
甲之幼子方五齡,即舉手投入,遂得勝。於是甲得佔牙行之利,而供子尸於神龕。
後有舉爭者,輒指子腊曰:「吾家以是乃得此,果欲得者,須仿此為之。」
見者莫不慘然而退。
「爭燒鍋」
「燒鍋」是北方的酒廠。京城郊外有兩家爭執的,約好說:
「請把兩家小孩都帶來,放在大石上,甲家小孩讓乙家砍、乙家小孩讓甲家砍,
如此輪流,先停手不敢讓小孩再上的就輸了。」
於是兩方照做,共砍了五個小孩後乙家不忍心再讓小孩上去,於是甲方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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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鍋者,北方之酒坊也。
京郊有爭燒鍋者,相約曰:「請聚兩家幼兒於一處,置巨石焉。
甲家令兒臥於石,則乙砍之。乙家令兒臥於石,甲砍之。
如是相循環,有先停手不敢令兒臥者為負。」皆如約,所殺凡五小兒。
乙家乃不忍復令兒臥,甲遂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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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 核二 核三 核四 總統府 行政院 立法院 司法院 考試院 監察院 內政部 交通部 吱
官邸 經濟部 法務部 勞動部 文化部 教育部 陸委會 原能會 NCC 警政署 中正一分局 蛆
鎮暴警察 保警 保一 保二 黨工 維安 臨檢 盤查 攻佔 攻占 占領 佔領 癱瘓 快閃 遊行
抗議 靜坐 號召 號招 驅離 包圍 聚集 路過 嗆聲 凱道 廣場 機場 捷運 車站 馬的政府
忠孝東路 忠孝西路 青島東路 鎮江街 中山南路 重慶南路 暴民 黑道 八卦板 PTT 民怨
反服貿 公投盟 反核 黑箱 太陽花 護樹 罷免 割闌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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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ucker: 真田丸第12回後段有演類似的喬段 08/21 17:02
推 chordate: 第一個故事也算了 08/21 17:22
→ chordate: 第二個故事小孩何辜?大人爭利死小孩真是太殘忍 08/21 17:23
→ bobju: 這些人都瘋了 08/21 17:42
→ bilice: 現代普遍都有人吵胎兒是否是人。古代少數認為小孩還不是人 08/21 17:46
→ bilice: 美國一個哲學辯論就是怎樣算人。結果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08/21 17:47
→ bilice: 舉兩個派系做例1.有人類DNA就算2.有成熟自我意識表達才算 08/21 17:49
→ bilice: 前者是你的唾液細胞也算人。後者是是只有健康成人才算人類 08/21 17:50
→ bilice: 照後者標準。7歲前的小孩+植物人+失智症者等等病都不是人 08/21 17:52
→ bilice: 觀點太多。有一派說對社會有價值才是人類。那失業者都不是 08/21 17:54
推 BuriBuri: 對於己經會講話的兒童還忍心動手的都是沒人性的畜牲,好 08/21 18:06
→ BuriBuri: 勇鬥狠?是沒血沒淚吧 08/21 18:06
推 m2488663: 狂 08/21 18:26
→ hazel0093: 戰南北囉 08/21 18:38
推 mn435: 這麼狠 小孩不是他自己的可能性很大 08/21 19:19
推 alista: 朱西甯的鐵槳 脫胎於第一篇 砍小孩得勝真的不犯法/ 08/21 19:24
推 allensua: 這些是真的事件嗎? 08/21 19:27
→ bkbtei: 古代小孩是自己家的財產,自家打死不犯法,不分東西方. 08/21 19:35
→ bkbtei: 兒童人權的發展還滿晚的,家長管教權的限制發展更晚. 08/21 19:36
推 GEKKAKAJIN: 也可能小孩不是嫡長子,是讓妾生的庶子去送死 08/21 21:21
推 rockocean: 仲介的利益大到連自家宗族的幼童都拿來下油鍋 08/21 21:35
推 hosong: 不過是錢財而已,玩超大的 08/21 22:20
推 memoryautumn: 可能利益真的大到連親生骨肉都可以犧牲 08/22 00:03
→ ewayne: 孩子還可以生阿,那年代生孩子只有比多沒有比少的,犧牲一 08/22 00:21
→ ewayne: 個小的好過犧牲整個家族吧 08/22 00:22
→ noonee: 好變態.... 08/22 00:49
推 k800i: 一定是宗族中窮苦失勢人家小孩,金貴少爺們才不可能。 08/22 10:19
推 coollonger: 一群智障兼垃圾 08/22 10:38
推 millia62219: 好扯... 08/22 11:27
推 diablo81321: 第一個故事真男人 二三根本垃圾 08/22 17:47
→ saltlake: 根據第一則描述 該是專賣權 非專利權 08/22 18:34
推 csi9507121: 好變態的行為 08/22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