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gallantry
標題[閒聊] 清稗類鈔 調包卸責
時間Sun Sep 4 12:03:11 2016
「李有恆冤獄」
李有恆在田興恕下帶兵,累積功勳升到總兵。
同治末年在四川駐守,正好東鄉縣民眾因為縣令孫定揚加稅而圍城抗議,
當時文格代理四川總督,不知道四川人圍城只是類似罷工的行為而已,
大驚小怪、以為發生民變了,派李去平定,命令公文中有「督兵痛勦」字樣;
李看到命令後去晉見,認為不可那麼做。
文格說「叫你去就去,囉唆什麼!」,李到當地遵照命令大肆殺戮,使四川人大怒,
因而被御史彈劾、朝廷派欽差來調查,文格怕到,責怪李;
李說「我可是遵照大人的命令,別想把責任都推給我。」
文格因為李手上有公文在,非常擔心這個把柄,就找華陽縣知縣田秀栗想辦法。
田利用平常跟李有往來這點,先偽造封公文藏在袖子裏,又要另一朋友晚一點去拜訪,
田見到李後先慰問一番,再問要怎麼免責,李說「我有公文在,想辦我就一起死。」
田說「文官都很奸詐,搞不好裏面有卸責語句,借我看看、幫你檢查一下。」
李沒有懷疑,拿出來給他看。
正在查看公文時,突然又有訪客來、李出去接客,田趕緊用藏著的假公文調包,
李接客回來後,田說「我看這公文沒什麼問題,你應該不會有事。」,說完匆忙離開。
李再看一下公文,裏面「督兵」兩字變成「相機」了,知道被出賣了,非常悔恨;
因此,後來見欽差時無法辯解。
文格拿回公文,跟田叩頭三次道謝。
之後案子定讞,李被判斬首,只死他一個人。
評:官場黑暗,死道友不死貧道;為了迎合上級、朋友隨時可出賣。
----
李有恆,新化人,以從田興恕治兵,積功至總兵。
同治末,在蜀統防營,會東鄉縣民以縣令孫定揚加賦事,有圍城之變。
時護川督者為文格,不知蜀人之圍城與罷市等也,大驚,
以為東鄉民叛矣,遂令有恆率師往平之,檄有「督兵痛勦」字樣。
有恆見檄,乃入謁,則期期以為不可。
格曰:「去耳,何喋喋為!」有恆至東鄉,如格言,大肆殺戮,蜀人大憤。
遂由御史劾之,旋有欽使出勘,格懼,咎有恆,
有恆曰:「公之命也,有恆不能獨任其咎。」
格以檄在有恆手,憂甚,恐為所持,遂以屬華陽縣知縣田秀栗,使圖之。
秀栗素與有恆善,乃先為偽文書一通,置之袖,且預約一友後時而往。
秀栗晤有恆,慰問畢,詢所以自免之策,有恆曰:「吾有札在此,若死,則俱死耳。」
秀栗曰:「文官多巧,其中有趨避語,宜出示我,當為汝辨之。」
有恆不疑有他,遂取出與觀。
正指點間,忽外傳有客至,有恆出見客,秀栗匆促中急以偽文書易之。
有恆送客出,入內,秀栗即曰:「頃視文書,果如君言,當無他矣。」遂匆匆別去。
有恆視札,則已易,「督兵」二字,改為「相機」矣,始知為所賣,大悔恨,
由是見欽使,無可置詞。格既得札,三叩首謝秀栗。
其後讞定,有恆果論大辟,獨死矣。
--
Sincerely,
Wayne Su
http://blog.pixnet.net/mst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17.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472961795.A.E7B.html
※ 編輯: mstar (219.85.117.245), 09/04/2016 12:09:31
推 Uber: 這朋友太毒了吧 09/04 13:02
推 peter89000: 李馬上察看公文 可見他也懷疑田? 09/04 13:03
推 MotoDawn: 不一定 如果真的是"馬上"查看 應該會速追 09/04 13:09
→ noonee: 好慘啊... 09/04 14:19
→ gglong: 古代有複印的技術嗎? 09/04 15:46
推 mirage2000: 所以這爆出來 最後是表示有翻案? 09/04 19:33
推 Lunachen: 有夠衰... 09/04 20:17
→ hizuki: 記得晚清哪個諷刺小說當中也有這一篇 09/04 22:16
推 mn435: 都總兵了 是不會攻打縣城 把事鬧大 要回信件喔 09/04 22:44
→ saltlake: 攻打縣城? 沒有好理由這是明顯造反 手下肯跟? 09/05 01:11
→ mn435: 掰啊 就說上級陷害 參加鎮壓的都要被頂罪就行啦 09/05 01:13
推 coollonger: 那個朋友超惡毒 09/05 09:51
推 mylife2001: 官場現形記也有這段 09/07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