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gallantry
標題Re: [閒聊] 清稗類鈔 戲曲名伶
時間Fri Sep 30 10:08:52 2016
「以計騙伶物」
京城官員宴客,都找伶人陪酒,因有規定官員不可嫖妓,所以在京都怕被彈劾,
因此改以伶人來唱歌跳舞,可免被譏挾妓飲酒。
有個伶人,歌喉婉轉、外貌俊美,受很多人喜歡,收入甚為豐富;
某天演戲完,在戲院看到一個穿著豪華、出手大方、一看就是富貴人士的邀他去喝酒,
他本來就也有在接待客人,就答應,到酒店同座喝酒,對方極稱讚他,
喝完道別時,還命令僕人送他百兩;問他住哪卻不回答,
僕人說「我家主人是在某省當知府,進京遊說升道台、稍待幾天而已,即將要回任地,
不必一直問住哪裏、想跟他交往。」
隔天又在另一戲院遇到,又一起到酒店喝酒、對方一樣有饋贈;
伶人感謝他,就邀他到自己「下處」小待一下,對方不同意,請了好幾次後說:
「不用準備太豐富,只要幾盤青菜、一壺清酒,聊天時可以配著吃喝就夠了。」,
約好了時間才道別。
隔天,伶人準備好,客人搭著四匹馬拉的高級車準時到達,還有幾個僕人跟隨,
酒還沒喝完已經快天黑,就留客人住宿,對方沒拒絕,叫僕人先走、明早晚點再來接,
兩人進臥房脫衣服一起睡、談笑歡愉,伶人還一一跟客人講自己生平、賺到多少財產。
隔天家人起床,看到門戶洞開、覺得有問題,立刻進伶人房間,
發現箱櫃都被打開搜刮一空,而伶人還在昏睡、叫都叫不醒,
判斷是中了迷藥,用冷水才把他弄醒;
問他昨晚的客人跑哪去了,他完全不知道,告訴他東西都不見了,才懊惱到想死。
後來才想通,那個客人其實是竊賊:先付高額酬勞當餌,
一開始說不赴宴、再三邀請後才答應,就是為了讓自己咬餌咬得更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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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門士大夫筵宴,輒召妙伶侑觴政,蓋官箴嚴肅,一入北里,懼掛彈章,
如此則既得選舞徵歌之樂,又可免挾妓飲酒之譏也。
某伶者,歌喉宛轉,貌亦超群,眷之者多,積資甚厚。一夕,演劇之餘,在戲園遇一客,
衣履豪華,舉止闊綽,一望而知為貴人,邀之同赴酒樓。
伶固應客者,遂不之卻,與偕行。至酒樓,開樽共酌,極贊其色藝。
臨別,命僕以百金贈。伶叩其寓址,不以告。其僕答云:
「主人為某省太守,入都謀擢觀察,小作勾留,即將南下,毋煩絮問居址,謀過從也。」
次日,又遇於他園,復攜之飲於酒舍,酬贈如前。伶感之,邀至寓小酌,
客不允,再三請,乃謂伶曰:「不必盛筵,但蔬菜數簋,清酒一壺,以佐清談足矣。」
遂訂時而別。次日,伶一一設備。屆時客至,駟馬高車,俊僕三數輩從之。
酣飲未終,日已薄暮,堅留客宿。客亦不辭,乃遣散僕從,令明日不須早來。
既而入臥室,解衣並枕,笑談甚洽。伶歷述生平及箱篋所有,悉以告客。
次日,家人起,重門洞開,知有異,入伶臥室,箱篋皆脫扃而空空矣。
伶猶鼾臥,呼之,不應,知其中迷藥,亟以涼水解之,乃覺。
詢以客往何處,懵然也。告以失物,則懊喪欲死。
始悟客為大偷,始之重酬,餌之也;繼之請宴不允,必俟再三而後諾,堅其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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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 <<<<<<<<<<<<<<<>
>>>>>>>>>>>>>> 綠 藍 <<<<<<<<<<<<<<<>
>>>>>>>>>>>>>> 綠
「政治單細胞生物」的眼光見解:只要光譜不夠近不同邊者,就算再中肯一樣是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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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onee: 看到一半以為其實是高官 原來是竊賊 XD 09/30 11:19
推 coollonger: 劫財 有劫色嗎? 09/30 11:21
推 chichung: 詐騙真的超多 09/30 12:35
推 eastpopo: 解衣並枕,應該也劫色了吧,根本人財兩失啊XD 09/30 17:39
→ seopen: 所以是甲甲被騙被劫? 09/30 19:41
請你把同標題的這幾篇都看過。
※ 編輯: mstar (219.85.40.95), 09/30/2016 21:20:40
推 Dissipate: 唉唉 爛人 10/01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