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gallantry
標題[閒聊] 清稗類鈔 奇丐
時間Mon Oct 24 08:54:07 2016
兩篇。
「葫蘆丐自呼曰李仙」
葫蘆乞丐,不知道叫什麼名字,自稱「李仙」,穿的衣服很多樣但很詭異,
在街上行乞時都背著大葫蘆,討到錢就去酒店喝酒,喝醉後把剩下的錢丟在路上、
讓小孩去搶、看著引以為樂,因此他所到之處都有幾十、上百個小孩跟著,
市集的人覺得很苦惱,因此都多給他錢、要他離開,所以乞討得的是其他乞丐十倍;
他能寫字、也非常守信用,有人給他一百錢,要他寫契約約定整年別再來,
他答應後就不會違背。
每次動筆時都向北磕頭三次,再寫「吾主光緒皇帝某年,乞食臣李仙書」,
有人問他既然淪落成這樣,為何還顧念皇帝?
他說「我沒做什麼,卻每天有幾百戶人提供我吃飽喝醉,還不被官府抓去,
都是皇帝寬容所賜,如今縣令吃一縣人、知府吃一府人,
他們如果沒有功績,不跟我是一樣的嗎?
我沒功績而繼續無恥吃幾百戶人,所以更不能忘記皇帝恩德。」
因此有人說「這乞丐實在是有道之士。」,
另有人說「乞丐應該是當過小吏,因不滿上級只知道吸血而不知道照顧百姓,
因此用這種行為抒發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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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丐,不知何名,自呼曰李仙。其衣甚博且詭。行乞於市,恆荷大葫蘆。得錢,
必就肆飲。既醉,散錢於路,令群兒爭拾之,以為笑樂。丐所至,兒童百十成群尾其後。
市人苦擾,輒多予錢,趣急去。以故丐所得,恆十倍於常丐。
丐甚信而能書,市人操百錢,令丐署券,約經年勿至,丐諾,則終不背約。
每執筆向北叩首者三,大書「吾主光緒皇帝某年,乞食臣李仙書」。或問以顛頓至此,
何由尚念皇帝?曰:「吾無功,日令百戶之人供我醉飽,有司不以為罪,此皇帝寬典也。
夫今之作邑者,取醉飽於一邑;作郡者,取醉飽於一郡,其無功,與我埒耳。
吾惟無功而恥食於百戶之人,乃愈不忘吾皇帝也。」識者曰:「丐其有道者也。」
或曰:「丐嘗為吏,憤其上之所為,務取利而無恤民隱,乃詭為此狀以示諷也。」
「徐州丐不與凡丐伍」
有個姓馬的乞丐、已不知名字,輾轉來到江蘇阜寧縣,說自己先祖是有錢人家、
還是領過公費的讀書人,長於音樂、愛嫖好賭,因失火而變窮,久了之後淪落為乞丐,
但衣服整潔、不跟一般乞丐一起,乞討時不收飲食只討錢,至少要給五錢,否則不收;
帶著竹籃,裏面放:一支短笛、一瓶酒壺、兩只杯子、兩雙筷子、幾樣配酒小菜,
偶然遇到認識的就一起吃喝,喝完再討高價,碰到行乞的小孩,就盡力讓對方能吃飽;
在好日子佳節時,則吹笛唱歌,跟人聊天也會看對方為人而決定談論什麼。
有人問他「看你的樣子,可以做些正當行業,為何自甘墮落當乞丐?」
乞丐說「哈!你以為知道我,其實根本不知道,去吃蛤蠣吧!」
他在阜寧待了七、八年,之後就消失了,
有人說「他還沒當乞丐前,娶了某家女兒,結果對方全家都靠他生活,
等他家道中落後要去依靠對方,但對方卻派僕人趕人、不讓他進門,
他大為憤恨說『以前照顧過的人都如此,更別說其他親戚故舊了!』
因此發狂跑走。」
又有人說「不是,他以前樂善好施、常周濟人,
但變窮後卻沒人來回報照顧,所以才變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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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馬姓,逸其名,徐州人,流徙至阜寧。自云先世為富家,嘗食廩餼,善音樂,
狎妓嗜博,家以不戒於火而貧,久之,遂淪於丐。然衣履整潔,不與凡丐伍。入市求乞,
不受飲食,但索錢,多則十數文,少亦須五文,否則拒而不受也。攜一竹籃,置短笛一、
酒壺一、杯二、箸二,又有侑酒之蔬藿三數事。偶遇相知,必共飲,飲畢,索厚值。
遇丐之穉與髦者,必罄其所有以食之。春秋佳日,輒弄笛高歌。及與人言論,
則視其人為何如人,即與之言何如事。或問之曰:「以子之為人,何所不可,
而乃甘於為丐耶?」丐曰:「嘻!子雖知我,實不我知也,且食蛤蜊可耳。」
以乞游於阜寧者七八年,一旦失其所在。
有知之者曰:「當其未為丐也,私某氏女,某氏舉家賴以生活。中落後,里往依之,
既至,則僮僕揮之門外,不令入,乃大憤,曰:『我所私者猶如是,親戚故舊更可知矣。
』遂發狂而走。」或曰:「否,丐嘗周濟好施與,及貧也,無顧而過問者,遂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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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單細胞生物」的眼光見解:只要光譜不夠近不同邊者,就算再中肯一樣是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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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ita: 叫人家去吃蛤蠣是哪招XDDD 10/24 09:04
推 liuyushyr: 且食蛤蜊可耳 →別多說了吃個蛤蜊吧。這樣翻譯可乎? 10/24 11:13
推 ThreeNG: 吃蛤蠣是啥梗? XD 10/24 12:30
推 kejun: 叫他閉嘴吧 10/24 13:42
→ Kukuxumusu: 是說蛤蠣不開口的意思? 10/24 14:40
推 discoveryray: 幫古代工具人QQ 10/24 18:58
→ allensua: 去吃蛤蠣吧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0/24 20:37
→ Kukuxumusu: 感覺可以重新讓這句話流行起來.. 10/24 20:53
推 Eressea: 不知許事,且食蛤蜊<==典出南史王融傳,可是用在這好怪? 10/24 21:18
原來又是有典故的!可見乞丐原本不是普通人家。
推 peter89000: 原典裡沈昭雲用食蛤蜊這事來轉移話題 用在這應該是要 10/24 21:33
→ peter89000: 問者別多問的意思 10/24 21:33
※ 編輯: mstar (219.84.253.189), 10/25/2016 08:17:39
→ saltlake: 且食鮑魚可耳 10/25 12:27
推 sandiato: 耳餐 10/25 12:49
推 PAULDAVID: 丐幫淨衣派人士 10/25 13:15
推 q10250826: 到底為何叫人去吃蛤蜊 10/26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