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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超級長...... 「王祥雲殺徐二案」 王氏是葉成萬的妻子、王祥雲的姊姊,世代住在吉林北部的四臺子; 光緒八年 (1882),父母兄嫂染上瘟疫而死, 王氏當時十七歲、早已許配給葉,葉住在大孤家子,趕緊將王氏迎娶回去, 而王祥雲當時十二歲,也跟著姊姊過去,並賣掉原本的房子田地,託給葉家保管。 幾年後,王祥雲漸漸長大,經姊夫介紹而到李高屯的趙鵬家幫傭, 還幫忙說親娶了花在春的女兒,但花氏因跟姊姊住在一起而不滿,一直慫恿丈夫分家, 王跟姊姊商量之後,姊姊答應,正好西側鄰居有房子要典讓,只隔了一條巷子, 葉就便宜收下,又幫忙王搬家,分家之後兩邊仍早晚來往、一切相安無事。 當年四月初,王祥雲工作回家、走經村口古廟旁, 幾個小孩坐在地上玩,遠遠看到他來,竟然大喊「龜公來了!」 王走近看是誰喊的,毛家的兒子福兒又跟他說「龜公,你回來啦?」 王蹲下問他「小鬼你喊我龜公,是什麼意思?」 小孩說「你老婆跟徐二一起睡,你不就是龜公嗎?」 王「你說的是真的嗎?」 小孩「村裏人都知道,怎麼不是真的!」 王不講話。 回家後跟姊姊說「姊,你知道我當龜公了嗎?」 王姊「你在說啥?」 王祥雲「你弟妹跟徐二睡在一起,村裏人都知道,我怎麼不是龜公?」 王姊「這話從哪聽來的?」 王祥雲「福兒說的。」 王姊「你白痴喔,小孩子亂講什麼都說得出口,不要想太多。」 王祥雲低頭走路回家,越想越擔心、站坐不安; 到晚上又跑去跟姊姊說「姊,我真的是龜公啊...」 王姊急忙問他怎麼回事,王祥雲才講出剛才發現的實情。 原來王沒跟姊姊回話時,心裏已經盤算好要怎麼調查了, 回到家後,王妻花氏笑著迎接他,說「夫君回來啦?很累嗎?」 王祥雲「非常累。」,坐下後大嘆氣, 花氏問他怎麼了,王說「王屯的李五欠老闆巨債、一直都討不回來,現在要派我去討, 沒討到就不准回來,希望周老耀的事情別發生在我身上。」 (周老耀是當舖的夥計,去討債反被欠債的朱萬倉煮了,是吉林的一樁冤案。) 花氏「周老耀的案子太罕見了,夫君別講這種不吉利的話。」 王「到王屯只有十幾里路,今晚就可以走到,不過我實在很累、要先睡一下, 幫我準備晚餐,煮好了再叫我起來。」,說完就去睡覺; 起來後邊吃邊說「我這次去沒事最好,但還是跟妳說好: 如果超過半個月沒回來,就記住李五這個人,他住王屯東邊第幾家, 到時妳可以去查探看看,但要不要報仇就妳自己決定吧。」 花氏流淚說「我雖然命不好,但應不會到那種地步, 如果真的有個萬一,我發誓一定跟鮑齊氏一樣做。」 (鮑齊氏是吉林人,為夫報仇的事情在東三省非常膾炙人口。) 王說「我沒有母親,而妳又不會寫字,就算想學鮑齊氏,也很難有一樣結果, 我也不希望妳那樣做,只要自身能好好活著就夠了。」 講完話時已經傍晚了,就放下筷子出門,花氏握手叮嚀送行、講到聲淚俱下, 王毅然離開,走了幾十步後回頭看,妻子還靠在門邊目送。 王當然沒有真的遠行,只是躲進樹林裏去, 等到天黑、路上沒人後才溜回家,偷偷躲在牆外、窺探家裏, (吉林只有當官的家裏才有磚牆,一般人家都只有黃土矮牆,很容易從外面偷窺。) 發現遠處有人緩緩走來,仔細一看果然就是徐二, 他翻牆進王家,跑到屋後敲窗框,花氏開後門讓他進去, 王確認事情發生後,就趕緊去找姊姊。 王姊問「你想怎麼辦?」 王「殺了他們。」 王姊「你知道殺姦夫淫婦的規定嗎?」 王「知道,先殺男的。」 王姊「是沒錯,但怕你殺了一個人之後就沒力了,又聽到老婆哀求後狠不下心再殺。」 王「不用擔心,你弟沒那麼弱。」,找好刀子後要走, 王姊說「這時他們還沒熟睡,你只有一個人,如果兩個一起抵抗,你就死定了。」 等了一會兒再要去,王姊又找理由制止他,如此三次之後王奪門而出,王姊趕緊跟著。 王小聲說「姊你在外面把風,如果我有危險就大喊讓我知道, 如果老姊也有危險,就趕快逃走,之後再幫我報仇, 如果他們發出尖叫哀號聲,不用覺得驚慌。」 王就爬牆進去,拉開窗子爬進家裏,停下來凝聽,只聽到鼾聲, 趁黑到床邊摸索時捉到髮辮,連忙纏在手上,再用刀砍對方脖子, 對方睡夢中受痛要起身,但因為髮辮被抓住而動不了, 王用力砍斷對方脖子後,把頭丟在枕頭邊,再要去找妻子,但都沒看到人。 王再從窗戶爬出,隔著牆壁問王姊「老姊有走開過嗎?」 王姊答「沒有。」 王「有看到人跑出去嗎?」 王姊「沒有。」 王「那是跑哪去了...?我已經殺掉一個啦。」 王姊「你會不會弄錯了?怕是對方沒有來,結果你看錯人、殺掉你老婆吧?」 王「我捉住辮子殺的,怎麼會弄錯?」 王姊「你先在這等著。」,跑回家拿燭火來,王再帶著進去, 先照了屍體,果然是徐二沒錯,再檢查門窗,卻都關好好的,花氏的衣服鞋子也都在, 搜了幾趟都沒看到人,只好出去跟王姊商量, 王姊「實在很奇怪,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沒辦法,你最好離開避一下風頭,先把刀子丟到煙囪裏吧。」 王爬到屋上,把刀子丟進煙囪,再一起回葉家, 王姊拿丈夫的衣服給他換,再讓他洗掉血漬,又拿了點錢讓他逃亡時用, 姐弟揮淚道別後,王姊才關門睡下。 隔天早上,王姊趕緊去查探,發現王家門已開,進去一看,花氏已梳妝好正在煮飯, 她看到王姊後馬上過來迎接,家裏一切都跟平常一樣、甚至比平時乾淨, 繞了一下,僅炕床邊有點濕濕的、像是剛擦過, 就問說「我弟昨天回來,今天已出門去了嗎?」 花氏說「他昨天回家,說被老闆派去王屯討債,回家時說很累、要我煮飯後就去睡了, 起床時已經很晚、吃完飯就馬上出門,還沒跟姊姊說,姊姊怎麼知道的?」 王姊「我兒子在門外看到,回家跟我說的, 本來想要他幫忙買點東西,不過回來時再說就好,不急。」,說完就要離開; 花氏拉住她,說「姊姊還先別走,我煮了小豆腐,一起吃吧。」 王姊「我再不回去,小孩要哭不停囉。」 兩人一起走出門,但王姊看院前四處都沒什麼異狀, 回家後跟丈夫說、兩人都覺得詭異, 過一陣子後聽說徐大找不到弟弟,才確定是被王殺了, 但因此更覺得非常不解,所以互相告誡別講出去。 過了十幾天,花氏突然來找王姊,說出王當天講的話以及李五住處,請葉去打探看看, 葉去調查,回來說問遍了王屯但並沒有李五這個人,而東邊第幾家也不是姓李, 花氏再懇求葉幫忙去趙家 (王的老闆) 問一下,剛巧趙就自己到葉家來了, 花氏馬上質問他派王去討債的事,趙莫名其妙不知怎麼回事,經說明才知是王失蹤了, 馬上講王無故曠職很久、從過年後至今都沒去上工,想先避免惹上麻煩, 雙方因此發生口角、互不相讓。 等趙離開後,花氏獨自騎馬進榆樹縣城裏, 說丈夫在正月某天出門到趙家上工,至今幾個月都沒回來, 趙反而跑來質問為何丈夫放年假回家後至今還沒回去工作, 怕是丈夫已被趙謀害了,要控訴申冤、託人寫狀紙上呈報官, 巡檢調趙去質問,當然問不出什麼,就把他拘留住,不過後來由村民聯名保釋出去, 案子因此成了懸案。 當年年底,葉的叔叔到黑龍江阿什河賣花,偶然遇到王, 訝異問他「你這陣子都待在哪?」 王把他拉到沒人的地方,問說「我姊夫、姊姊都平安嗎?」 葉叔「都很平安。」 王「外甥、外甥女都健壯嗎?」 葉叔「都很好。」 王「我老婆安穩過日子嗎?」 葉叔「最近還滿健康的。」 王「有生病過?」 葉叔「就那晚的事造成的啊。」 王聽到這,覺得很緊張、結結巴巴問「那晚是什麼事?」 葉叔「你之前沒聽說?」 王假裝說「沒有。」 葉叔因為這事不大好聽、不方便直接講,就先告訴他: 「事情一定是村裏惡少幹的,但事情太橫暴,冬夜又苦寒,怎能不得病? 不過我出來前有看到她,已經漸漸轉好了。」 王覺得他說的事很奇怪,就更詳問。 原來花氏在徐二被殺之後,收斂不敢再亂搞, 村裏無賴藉機虧她都淒厲罵回,因此被無賴記恨, 十月時,有兩人用顏料塗臉、翻牆撬開窗戶闖入,把花氏裸捉到前院, 把她綁在梯子上、又把她手腳反綁,再抬到大門口放著,最後又進門拿走幾件首飾, 村人早上起來發現時,花氏已經奄奄一息,趕緊去告訴王姊, 跟附近幾個婦人一起將放下她、抬到床上蓋棉被,又灌了薑湯,過了半天才醒來, 因而生了大病,二十天才好。 葉叔將這件事情講完,王問「就這件事而已?」 葉叔「這本來就不是她的責任,如果你不去追究,怎還有其他問題?」 王才發現兩個人是在雞同鴨講, 徐二案至今還沒爆出來,不知屍體怎麼會不見、花氏又怎麼消失再出現的,非常懷疑; 就跟葉叔說「我有個姓呂的朋友,以前在金廠當會計,年初要去廠裏時在路上遇到我, 拉我一起走、說可以暴富,我匆匆忙忙跟去、來不及跟家人講, 沒想到他到這就生病、沒多久就死了,我幫他料理後事而把錢用光, 窮途潦倒沒辦法回家,只好在四平街的全順棧打工餬口, 我又不認識字,所以將近一年都沒辦法告訴我姊, 等叔叔回去時,請幫我報平安。」 葉叔答應。 但還沒出發時,吉林就有匪徒作亂、官軍來圍剿、四處動亂, 王家、葉家正好位在兩邊爭戰地,所有人倉皇逃難,使得葉叔沒辦法回鄉去, 到了隔年二月,戰事稍平息之後,居民才又回家,葉叔也從阿什河回到家, 去找王姊、轉告王的話, 王姊說「叔叔什麼時候再去?他家被戰事牽連、家裏東西都被毀了, 請幫我轉告,要他趕緊回來。」 葉叔說「我都是冬天才去、現在日子還早,不過稍後我要去寬城子 (在長春), 那邊有很多人會去阿什河,我再請人幫忙送信。」 到了夏天,王才收到信、知道已經沒事了,就辭職回鄉,並先去姊姊那問清情況, 王姊說「我哪知道啊,我還打算問你呢,你竟然先來問我? 不過你老婆可真是痛改前非了呢。」 告訴他花氏這一年多言行都已一改前過, 王才回家去,因花氏殷勤對待、沒有異樣,王心裏也才放下。 晚上小聲問說「住西邊的徐二,是不是被我殺掉了?」 花氏笑說「不是你還有誰?」 王「那時候妳跑哪去了?」 花氏「你以為我會乖乖坐著、伸長脖子,等著當無頭鬼嗎?」 王笑問「到底是跑到哪了?」 花氏指著角落說: 「你還記得嗎,這裏本來立著一根木頭, 我發現你帶刀進門、不懷好意,馬上抓木頭爬上去、從山花往外逃, 要下去時踩到東西,原來是隔壁家的天花板,於是就蹲在上面、屏住呼吸聽聲音, (橫樑以上俗稱「山花子」,關內房屋牆壁都各家有各家的, 而關外土地寬敞,當地人不喜歡左右廂房、所以很少幾家共用同一院子, 因此蓋房子都是一字型,可以綿延達幾十間,中間用土牆分隔、上面是空隙, 隔壁的燈火光線、講話聲會互傳,但當地習俗如此、大家都不以為怪, 也很少有人翻過山花去偷竊,因此花氏鋌而走險,王一點都沒有想到。) 你殺掉他後到處找不到我、開窗出去, 稍後又帶著燭火進來,但仍四處搜不著,才放棄再從窗戶出去, 最後把刀丟進煙囪、跟姊姊回去,我確定你不會再回來後才稍安心, 我心想屍體留在被窩裏會是大麻煩,但怕被你發現又不敢點火看, 等聽到姊姊送你出門後回家關門聲,才趕緊點起燭火查看, 認為沒有其他辦法,一定要狠下心處理; 於是將屍體肢解放進鍋子裏、燒大量柴火煮,很快就煮到熟爛, 剔出骨頭裝到畚箕、埋進東邊沙灘去,再割一堆野草混著肉煮爛拿去餵豬, 還好先前有泡了些豆子放在石磨上,就趕緊磨好拿進屋裏料理,又把血被收進櫃子, 並用水把炕床四週擦乾淨,都擦好後後再梳妝,然後開門、點火做早飯, 而姊姊也在此時進門了,我知道她是特地來檢查的, 但她無跡可尋、也無話可說,想必她心裏到現在還悶悶不樂。」 王問「妳怎麼知道我帶著刀子進來?」 花氏「你要開窗戶進來,把刀放在窗戶空隙間時,有敲出金屬聲, 你沒有注意,但幸好我有察覺,不然這顆頭已經斷滿週年了。」 王「妳實在有夠聰明,但也真的有夠狠心啊。」 花氏「你也不想想是誰先狠心下手的?」 兩人講完就睡了。 北邊有個鄰居叫史鳳書的,是村裏無賴中的無賴, 一年前搬來這住、跟王家只隔一牆,以前曾藉機偷虧花氏但被罵; 戰亂時房子土牆塌了幾尺,事後只用木頭圍籬補強,王家夫妻房間窗戶在圍籬南側、 史家的廁所在圍籬北側,夜深人靜時聲音都可清楚聽到、毫無阻隔; 當晚史上廁所時正好完全聽到夫妻兩的對話,大喜過望說: 「淫婦犯了這麼大的罪,還敢拒絕我們,且竟然拿來跟丈夫炫耀!」 天一亮,立刻跑去徐大家,問說「你知道你弟的下落嗎?」 徐「我四處都找遍了,毫無蹤跡,哪知道他流落到什麼地方去了?」 史「他跑得很遠很遠,我想應該永遠都回不來了。」 徐「你既然知道他去哪,何不告訴我?」 史「被王祥雲的老婆餵豬啦。」 徐「人可以餵豬?」 史「她都真的餵了,還在討論可以不可以? 昨天王祥雲回來,晚上跟他老婆在談,我上廁所時正好全聽見。」 把聽到的對話敘述一遍。 徐大奮而起身說「你跟我弟這麼要好,他遭到如此慘事,你應該不會袖手旁觀吧? 我馬上去告官,要麻煩你當證人。」 史慷慨答應,於是成案。 隔天,王家夫妻正待在家裏,官府已派人來拘捕,捕快一進門就綁住王, 花氏大驚而問「他犯了什麼罪?」 捕快怒瞪說「你們自作孽,還假裝無辜?」 花氏溫言說「你們跑這麼遠來,實在辛苦,等我準備午餐,吃飽之後再出發,好嗎?」 捕快說「可以。」 花氏就到村裏告借,先準備好酒菜,再慢慢捏餃子、邊慢慢噓寒問暖閒聊, 並問到「這案子誰告的?」 捕快「除了徐大外還會有誰?」 花氏「一定是有證人吧?」 捕快「拘票上有史鳳書這名字,應該就是他吧。」 花氏「上面有我名字嗎?」 捕快「沒有。」 (因當時的巡檢扎拉芬是剛任官的魯莽年輕菜鳥,所以公文裏沒寫入花氏。) 花氏「我可以一起去嗎?」 捕快「那樣最好,新官糊塗、竟然漏寫,妳能一起去,就不用我們再跑一趟了。」 花氏就坐在旁邊一起吃,還慇勤招待、漸漸跟捕快們混熟了, 吃完後再到王姊家、請她幫忙看家,就與王一起跟捕快走了, 途中花氏跟王講悄悄話,捕快也沒阻止。 等到了衙門,王被關入監獄,因拘票上沒有花氏,就先借住穩婆家, 晚上巡檢開堂,訊問王為何殺徐二,王說「小人不敢殺人。」 巡檢「不是你殺,那是誰殺的?」 王「徐二是何時被殺?」 巡檢查閱徐大的狀紙,說是四月某日, 王說「小人去年正月就到阿什河去了,離家千里,怎可能四月回來殺人?」 巡檢「你還敢狡辯。」,要衙役用刑, 王說「小人妻子花氏在堂下,可以提她來訊問,如果有問題再用刑也不遲。」 巡檢看了公文,突然發現失誤而呆住,問說「你妻子有來嗎?」 王「來了。」 於是命令把王押到別廳,傳花氏上堂。 巡檢問「你丈夫為何殺徐二?」 花氏「我丈夫去年正月就去阿什河了,徐二不是他殺的。」 巡檢「妳們兩個串供都串好了吧。」 花氏「不是,我丈夫一直都在趙鵬家幫傭,前年年底請了幾天假, 去年正月回李高屯,路上遇到呂某找他去金廠,他貪圖大利,沒跟我講就去了, 到了四月十五後,趙來找人、說我丈夫從年底以後都沒上工, 我因他說的很奇怪,懷疑丈夫被謀害,一時尋夫情急而曾來控告有案, 沒想到丈夫前天回來,我驚喜後詳細問他,才知道事情經過, 準備這幾天來呈文申請銷案,沒想到先被逮捕了,請大人調查案卷就可確認。」 因不是在自己任上,就叫人調閱,一查果然屬實, 巡檢心想「趙說王從年前開始幾個月沒上工, 從他幫傭幾年都沒異狀來看,應該算是安分的人, 就算殺人也不會半年前就預先策劃, 而按徐大的狀紙上所說的時間,則花氏是在徐二被殺後就來告官, 要說是預先埋伏筆避免事後案發,一般鄉村婦人應該沒有如此縝密思考, 而且動機又是趙鵬先提出的,花氏似乎沒有可疑之處......」 案卷翻了很久,實在很猶豫,但已有認為花氏口供有效的意思。 於是說「妳真是會說話,但徐二失蹤是怎麼回事? 妳知道徐二是否真的被人殺了嗎?」 花氏「是被殺了。」 巡檢「誰殺的?」 花氏「史鳳書。」 巡檢大為訝異,再要她詳說。 花氏「事到如今,就不能再只顧廉恥而不說了, 我還沒出嫁時,父親常常不在家,於是跟史鳳書有染, 出嫁後因距離遠,因此就沒再來往, 只是我丈夫出外工作,住西邊的徐二趁機用錢引誘加脅迫,因而跟他成姦, 前年史鳳書搬到隔壁來,所以再續舊情, 他們兩人本來很要好,只是常因我而爭風吃醋,我一直都很擔心出事; 我丈夫失蹤後,兩個人來得更勤,我都很怕他們不巧在這碰面, 某晚史正好到我家,徐卻突然跑來,史一看到後立即變臉,兩人互罵了幾句, 史進廚房拿刀、在房間外出其不意砍倒徐,之後又不斷揮刀,當場將他斃命, 我嚇到呆伏一旁,身體發抖、牙齒打顫, 史說『看來不肢解來煮就沒辦法滅跡。』,威脅要我幫他點火, 我聽他這一說後更害怕、連路都沒辦法好好走。 我掀開門簾看到屍體,更嚇到昏倒, 史說『妳不趕快起來,我就把屍體丟在這、自己走啦。」 我趕緊答應他,但兩腳發軟沒辦法出力、邊走兩腿邊互撞, 他把我拉到爐灶邊,又丟柴火進灶、在鍋子裝水, 我不得已,只好忍著害怕點火,他乒乒乓乓肢解屍體, 我低頭不敢看,只聽到他每切開一塊就砰一聲丟進鍋子, 煮過之後才剔出骨頭,裝到畚箕拿出去。」 巡檢「拿去哪裏?」 花氏「我那時怕到快死了,怎麼敢問? 他回來後,看到我在發抖,還揶揄說『妳怎麼這麼膽小如鼠?』 他不知道我們女生心腸柔弱,哪像他狼心狗肺? 他又割來整鍋野草,跟肉一起煮爛後餵豬, 然後把地上血漬清洗乾淨、清除所有形跡,又搜刮我家全部雞蛋煮來吃; 最後挾持我上床靠在他旁邊,並一臉洋洋得意, 我只覺得魂飛破滅、肝膽俱裂,身體都不像自己的, 之後他每晚都來陪著我,我才沒驚嚇成病, 當時慘況,如今說來還尤有餘悸。」 巡檢得此口供,覺得情節有道理、描述的非常真實,就傳史來對質, 花氏神色淒厲多變、滔滔不絕敘述跟史通姦的年月、以及史因吃醋而殺徐二的經過, 口講手筆,講得聽者有如身歷其境,又說: 「你前晚跟我說,最近聽說我丈夫有消息,等他一回來就要用先前方法殺了他, 要跟我做長久夫妻,我不同意,你就因而生氣反目,要我把衣服飾品還你, 這些都是我誣賴你嗎?」 史雖然狡猾,但突然聽到花氏這樣說,急忙趴下喊冤,但立即被花氏犀利言詞擊倒, 且花氏口供完整銳利、情節清楚,辯駁一兩句也無法解明,以致心神慌亂、發抖流汗。 巡檢看史精神沮喪,立刻命令用刑,史不認, 隔天改對花氏用刑,花氏不說話、只哀號哭求, 撤掉刑具再問,她只說「頭可斷、骨可碎,但怎能誣賴丈夫。」 巡檢認為她的口供是真的,就再提史出來刑求,史被一連用刑,終於忍不住而誣認; 問說「兇器在哪?」 史「在王家煙囪裏面。」 派衙役拆毀煙囪,果然發現刀子,但其實是史在廁所聽到的, 再問徐二骨頭在哪,說「半夜裏丟的,哪還記得?」 終於畫押招認,因而定案。 押解到省城之後,史翻供,於是發回複審,但再審訊之後史又承認初審口供, 呈上後核准,於是案子定讞,王被無罪釋放, 花氏雖然沒有同謀害人,但因姦案導致命案,所以判決由官府拍賣, 王籌了一百二十串錢,請姊夫幫忙找人,才把花氏贖回家。 史在被行刑前跟人說「我沒想到狸貓會被老鼠咬死。」 案子了結後,王跟花氏仍跟當初一樣當夫妻, 王姊也因為她改過自新能忠於弟弟、一起度過急難而更愛護她, 但心裏仍對她的陰狠覺得可怕。 過了一年,花氏股間生瘡、慢慢潰爛, 她喃喃自語,又突然大喊「史鳳書來了。」 自己抓下身上肉放在窗口,說「我用這祭你。」 過了一會而又說「他走掉了,換你來啦?」,又抓下肉,,說「我也用這祭你。」 幾天之後肉都脫落,因而死了。 人將死前,則平時所作所為、不分遠近都會湧現在眼前,有如在溫習看過的書, 中西文獻都有許多記載,所以曾子才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基督教在信者彌留時,會由牧師幫他懺悔; 花氏垂死時見鬼,很合理。 ---- http://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310143#%E7%8E%8B%E7%A5%A5%E9%9B%B2 %E6%AE%BA%E5%BE%90%E4%BA%8C%E6%A1%88 縮短 http://bit.ly/2mjhxYb -- 你怎麼這麼綠啊! ← 藍色黨blahblah.. 綠色黨blahblah.. → 你怎麼這麼藍啊! \ / \ / ○ ○ 藍 <<<<<<<<<<<<<<<>>>>>>>>>>>>>>> 綠 藍 <<<<<<<<<<<<<<<>>>>>>>>>>>>>>> 綠 「政治單細胞生物」的眼光見解:只要光譜不夠近不同邊者,就算再中肯一樣是敵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65.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490007167.A.B24.html
BigCat: 看完推 哇塞 03/20 19:03
obawen: 真可怕的故事@@ 03/20 19:09
Pellaeon: 可以拍電影了 03/20 19:13
oldfatcat: 最後那一段感覺像是梅毒 03/20 19:27
ocean11: 這女人真猛 03/20 19:36
zeumax: 花氏太功心計,結果也是自己想太多掛掉 03/20 19:46
MotoDawn: 影后 是你? 03/20 20:55
c22748872: WTF...... 03/20 21:54
amare1015: 太猛了 = = 03/20 22:07
Dissipate: 果然姓花的都不簡單 03/20 23:02
gametv: 花氏好猛.... 03/20 23:57
O97: 很長但很驚魂的故事 03/21 01:04
gfneo: 這故事沒改編拍電影真的太可惜了XDDD 03/21 07:40
hyzer: 精彩 不過最後應該是性病吧XD 03/21 09:08
coollonger: 可以拍電影了 03/21 10:51
zien0223: 真的太精彩了 花氏根本神人 03/21 11:08
QuentinHu: 性病+1 但也真是報應 03/21 12:22
zoonead: 精彩! 03/21 14:01
noonee: 如果是性病的話 王應該也會有事吧? 還是早就沒夫妻之實? 03/21 14:33
gtfour: 推 03/21 14:35
noonee: 似乎徐二原也是村里的無賴? 03/21 14:36
kinnsan: 那個花氏超毒辣的.... 03/21 15:31
SrGareth: 花氏言語虛虛實實的,真恐怖 03/21 18:01
※ 編輯: mstar (219.85.165.217), 03/21/2017 20:00:22
gtfour: 說花氏毒辣..但史鳳書最後有那個結局也是自找的 03/21 20:03
night365: 精彩! 03/21 20:35
abckk: QQ 死法太可憐 03/21 21:27
winered: 這篇好看XDDD 03/22 07:22
PAULDAVID: 推 好猛 這女人大概超正 幹完這等事還能跟夫家共處 03/22 07:57
goodgodgd: 男森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QQ 03/22 10:38
candc46: 推 03/22 14:16
alvis000: 恐怖 03/22 15:03
liuyushyr: 梅毒 +1 03/23 08:30
yeaaah: 好看 03/23 11:47
Kukuxumusu: 關外那邊是多缺女人... 03/23 16:51
HAHAcomet: 小王還能跟她繼續當夫妻 膽子也夠大了 03/25 01:59
chichung: 梅毒入腦 說不定真的很亂 03/25 10:44
sandiato: 王先生跟她談完她滅屍的事竟然還能一起睡… 03/25 11:24
ibise: 其實現代也常聽說女生劈腿被男友抓到, 就說被硬上, 只是沒 03/26 00:36
ibise: 這篇裡的花氏思緒這麼縝密, 所以多被拆穿 03/26 00:37
saltlake: 痾...男人軟軟的狀態能上女人? 03/26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