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gallantry
標題[閒聊] 清稗類鈔 佃農翻身
時間Sat Apr 1 09:39:58 2017
「陳璞完耕於海門」
陳朝玉,字璞完,為江蘇崇明人,粗壯有奇力,年輕時行為特異、跑去入贅劉家,
劉家是地方豪族,養了很多奴僕,他們見陳沒錢卻每天只會吃喝賭博,而看不起他;
一天陳要出門,但僕人看到仍翹腿坐著不起身行禮,
他回來後跟妻子說「連奴僕都看不起我,看來我不能再待著了,
你是我妻子,如果能跟我一起貧賤過日,就跟我走吧。」
妻說「我當然願意,但還是要先跟爸媽說過。」
岳父本來就不管陳,所以同意,岳母偷偷拿了兩百兩給女兒,說:
「女婿只是負氣才會想走,他老家沒有田地房子,不久就會回來,
既然妳要跟著去,這些錢給妳救急用。」
隔天陳就跟妻子離開,一點嫁妝都不拿、只帶走幾件破舊衣物、織布器具、農具出門,
劉家的人、包括奴僕都偷笑「大概沒多久就回來啦,不然就是在外面冷死餓死。」
陳租了間房子住,但整天躺著無所事事,妻子把母親給的錢給他,要他找事情做,
他拿了錢就跑去賭場,沒幾天就全輸光了,妻子就把當時母親說的話告訴丈夫,
陳聽了之後,宣言說「我老家是沒有田產房子,不過我有力氣可以討生活,
妳看著,我很快就會發財。」
當時海門還是成陸不久的海埔地、鹽分高又潮濕,很少人耕種,陳就去當某地主佃農,
地主父子兩人都是舉人、為當地角頭,對待佃農非常苛刻,
答應讓陳當佃農,但每年收的租金比一般農人高,
陳一開始還乖乖照給,但久了之後也不滿、就到官府告地主,結果卻被下獄,
原來是地主的收租人跟官府說,陳欠租金沒給、應該要抓入獄。
當時陳已靠種田賺了些錢,就偷偷找人轉告妻子,要她賣掉一半財產換成錢送進監獄,
然後買酒菜來請其他囚犯,說:
「我的事情本來不會進監獄,等官司打完就可以出去了,所以請大家吃喝、高興一下,
但我要拜託各位一下,我有點事要回家一趟,應該明天早上就會回來。」
所有人收了他的好處,當然都答應。
陳出監獄後,趁夜拿刀刺殺收租人,而且殺人時還公開說「我正是陳某人。」
死者家屬當然去縣令那投告、說兇手是陳,但縣令並不知道陳離開監獄,
且現場離監獄有十幾里遠,就算速度快的人也沒辦法一個晚上來回,因而不認為是他,
之後陳出獄,事情才外洩,但囚犯跑出監獄的事情如果爆發,縣令也會有事,
所以之前一直訊陳卻不得明確證供,他還說「如果我照實說,恐怕死的不只我一個。」
縣令也怕到,因此此兇殺案就不了了之。
後來陳跟地主的官司也結案了,陳就出獄回家,但馬上跑到地主家去,
並趁機挾持地主父親、抓到到屋頂上,一一細數他們過去苛待佃農的事,
地主家人在下面求饒,陳說「我可以饒他不死,但租的田必須給我。」
既然被人挾持,地主只能乖乖照做、告訴底下家人「就按他說的吧。」
陳就帶著人下去,雙方立定契約後,陳拱手行禮離開;
地主父子雖然稱霸地方,但卻怕陳力大又敢幹事,且自己有錯在先,
因而不敢再去找官府。
陳自此更努力耕種,田地開闢越來越大,夫妻彼此協力,待人也很溫和,
所以一些貧窮的人就去依靠他當佃農,陳儼然成為新地主;
但陳還不滿足,常常侵佔旁邊的田地:
當時相鄰的田地都是在石頭上刻字、埋土裏當界標,
陳就偷偷在晚上挖出石頭,背著石頭倒退走、到沒力時才放下埋土,
隔壁地主當然爭訟,但因堪驗時腳印都是反向,因而無法請官府解決,
所以附近地主都怕他、不敢違背他的意見。
他也改頭換面、不再跟過去一樣,
幾個兒子都聘請儒生來教讀書,後代曾孫陳奐就是著名的經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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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朝玉,字璞完,江蘇崇明人。壯膂有異力,幼不守繩墨,贅於劉。劉為邑豪族,
蓄奴甚多,見陳貧,且日事飲博,咸不禮陳。一日,陳出,奴踞坐不起立,乃返語婦曰:
「奴輩輕我,我不可一日居。汝為我婦,能共貧賤,則偕我去。」婦曰:「此吾願也。
雖然,當白於翁媼。」翁固薄陳,許之。媼私以二百金與其婦曰:「婿負氣出門耳,
其家無寸田尺宅,不久必自還。汝今不能獨居此,此金可作緩急助也。」明日,
陳偕婦去婦家,盡斥奩具,挾敝衣數襲,負織具與犁鋤數事,慷慨上道。婦家之人,
下及奴輩,皆匿笑曰:「去必復歸,否則寒餒死。」乃陳行數日,賃一椽以居,
終日僵臥而已。婦乃出母所貽金,畀陳營生計。陳攫金,即入飲博場,不數日復蕩盡。
婦逐語陳以母別時所語,陳慨然曰:「吾家固無寸田尺宅,然吾有力,足自給,汝姑待,
吾且作富家翁。」
時海門之地初出於海,斥鹵沮洳,事佃種者稀,陳乃請於某願為佃。某父子俱孝廉,
在鄉里以健俠稱,待佃甚苛。既許陳以佃,每歲徵所入踰常農。陳初亦俯首下之,
久乃積不平,與某訟,遂繫獄。成其獄者,為某之管租人,蓋言於縣,以陳逋租不償,
當繫獄也。陳是時積貲亦小康,乃密告婦,析產之半,易金送獄中。復置酒,
徧餉獄中人云:「吾罪本不應繫獄,訟了吾即出,故治具為一日懽。但吾有請於諸君,
吾今夜須一還家,期以明晨返。」獄中人素感其惠,竟諾之。陳乃出獄,市刀,
夜刺殺管租人,如時果復返獄。其刺殺人時,且大言曰:「吾陳某也。」
既而管租人之家以殺人為陳某,控縣令。然陳之離獄,縣令未之知,又殺人之地,
離獄數十里,雖善走者,一日夜不能往還。久之,陳出獄,事稍洩,然囚出獄復殺人,
縣令亦當獲罪,故屢訊陳,無確供,且曰:「吾即自承,恐縷首者不僅我。」
縣令慴宜言,獄遂寢。陳與某訟事後亦解。陳乃還所居,復造某氏家,乘隙挾某之父,
潛登屋山,歷訴某虐佃之罪,曰:「殺管租人者,我也,今汝當為之繼。」又曰:
「吾繫獄年餘,訟竟如何?」某之家人環請貸其死。陳乃曰:「吾可貸其死,
然所佃之田當歸我。」某既為陳所挾持,乃呻吟俯語家人曰:「此當如約。」
陳遂騰折由屋而下,立文契如法,拱謝而去。某父子雖健俠,懾陳有大力,且曲本在己,
故亦不敢再訟陳矣。
自是陳治其田,日益闢,夫耕婦饁,恂恂如常人。鄉閭貧而無告者咸爭歸之,
在其鄉儼若為地主。陳猶未厭,則時時侵據其鄰之田。故事,鄰田必以石鑿字為界,
埋土中。陳每於夜中潛易其址,負石卻走,至力盡,復埋於土。即鄰以爭界訟,
但驗履跡皆倒行,雖訟,亦不得直,鄰皆憚之,不敢稍拂其意。陳亦折節,
不復作少年跳踉狀。所生子,皆聘儒生為之師,故其曾孫碩甫太史奐以明經聞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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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ree: 完全是個我想怎樣就怎樣的無賴啊… 04/01 09:49
推 Leooson: 真的是個無賴...... 04/01 10:17
推 Cyclo: 真糟糕的一個人 04/0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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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ony3366211: 哎呀是擅長黑吃黑的朋友呢 04/01 11:00
推 peter89000: 是一個很勇猛的無賴 04/0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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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reeNG: 根本不是靠努力翻身的 XDDDD是靠武力啊! 04/01 16:43
→ ThreeNG: 光看標題還以為是靠耕種或智慧翻身的,結果...XD 04/01 16:44
→ saltlake: 標題有誤導之虞 建議修改 04/01 17:24
推 gametv: 對佃農好,但對其他地主而言是瘟神啊XDD 04/01 17:35
推 diablo81321: 從無賴變成遊俠 04/01 18:01
推 nagisaK: 幹這好屌 04/01 18:45
→ chordate: 我想請問怎麼樣的腳印會不能勘驗? 04/01 18:51
推 zeumax: 變土豪啊!不過因為相對其他土豪對佃農更好,所以有根基 04/01 19:59
推 kilard: 這人到底是????? 04/01 20:16
推 c22748872: 他倒著走所以人家沒辦法說是他搬的界石啊 04/01 21:24
→ saltlake: 認真要追究的話 界石本身與所放置環境要吻合的 正著走 04/01 22:12
→ saltlake: 倒著走 腳印前後的深淺也有差別 哪那麼好糊弄 真要搞 04/01 22:13
→ saltlake: 倒著走搬界石這種"聰明"方法最好只有那人一個想得到 04/01 22:13
→ saltlake: 更關鍵的該是怕那傢伙耍流氓的手段 04/01 22:14
推 zeumax: 新開荒的地方契約不明吧~所以官司不好打 04/01 22:27
推 q10250826: 根本土流氓 又賭被關還殺人 04/01 23:56
推 hyzer: 一開始入贅豪族就很奇怪 04/02 01:36
→ bobju: 可能還找了個類似像方唐鏡還是宋世傑這類狀師幫他打官司 04/02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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